长三角律师网
司法鉴定费用的承担者是谁?

首页>>法律知识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遇到无法调和的矛盾和纠纷,往往通过依法起诉的方式来进行裁决,法院审理往往最讲求事实和证据,司法鉴定的结果常常被作为法院审理案件和最后宣判的依据,那么什么是司法鉴定,司法鉴定费用的承担者又是谁呢,请跟我们来了解下。
一、司法鉴定的定义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二、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
(一)鉴定费用的承担原则
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收取司法鉴定费用,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司法鉴定的鉴定费仍然是按照,谁提出,谁预先缴纳的原则!因此,最终的鉴定费用的承担还是与鉴定结果相关系的。按照我国司法鉴定规则的规定,经过鉴定,属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行为、造成医疗损害结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按照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比例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谁提出做司法鉴定的谁应当预先缴纳鉴定费用,如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由医疗机构承担法律则比例的鉴定费用,将退还部分或者全部的患者及其家属的预缴费用。如果经过鉴定医疗机构没有过错、不承担法律责任的的,谁提出的司法鉴定申请,谁负责承担鉴定费用。如果是医疗机构提出的申请的,由医疗机构承担,由患者及其家属提出的申请的,由患者及其家属承担。如果是在诉讼中,法庭申请委托的,通常是双方当事人各预交一半。
(二)鉴定费用的减免
在我国的双方鉴定规则中没有具体规定,鉴定费减免的情况。但是,我国各个地方都有出台,减免交纳鉴定费的辅助性法规,对符合法律援助的委托人申请司法鉴定,凭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的通知,或人民法院提供司法救助的通知,或司法鉴定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作出的应予法律援助的通知,司法鉴定机构予以减半或免收鉴定费。因此,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因为,经济困难无法交纳鉴定费的,可以查看本地方的司法局的相关规定,积极申请法律援助,争取减免鉴定费用。
(三)收费标准的确定
司法鉴定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规定。
因此,鉴定费的各地标准是各不相同的,应当向当地的司法鉴定机构咨询相关事宜。
所以,司法鉴定费用的承担遵循谁提出,谁先缴纳的原则,如果由法院提出,则先各交一半,然后根据法院判定,由败诉方承担。我国地方上对于符合援助的委托人还可以给予减半或者是全免,具体的收费标准也由各地方政府和财政司法一起协商后出具,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检察院国家赔偿新标准是什么?
      一、检察院国家赔偿新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自2020年5月18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346.75元。《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


·公司破产清算没钱还怎么办?
      公司破产清算没钱还怎么办?一、公司破产清算没钱还怎么办?根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破产清算程序中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电子产品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电子产品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电子产品购销合同出卖人(甲方):_________买受人(乙方):_________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平等互利,经公平协商签订如下买卖合同,以兹遵守。第一条标的物1、产品名称:_________商标:_________规格/型号:......


·孩子五岁抚养费给多少,抚养费的承担方式
      离婚后,根据孩子的具体情况,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承担抚养费,抚养费的多少则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孩子的实际情况,那么孩子五岁抚养费给多少?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孩子五岁抚养费给多少《民法典》(自2021年1月1......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南京律师在线
    南京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免费的南京法律咨询,你可以向在线律师询问法律问题,南京在线律师为您免费解答法律咨询、法律法律知识和法律法规,提供南京律师热线电话、南京在线律师qq、南京律师微信群等多种南京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方式,方便您在线免费咨询南京律师、在......


·南京打官司
    南京律师免费在线解答如何在南京打官司、南京打官司费用、南京律师收费标准、在南京打官司如何收费?南京律师收费标准、热线电话,教您如何打官司,南京打官司的常识。►南京如何打官司?1.写打官司需要的起诉状打官司首先要写好起诉状,起诉......


·“合同”离我们有多远?
      平时我们总觉得“合同”离我们很遥远,但实际上“合同”就在我们身边。比如我们买房子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我们买汽车也要签订合同;如果我们想合伙做生意,需要签订《合伙合同》……类似的情况在生活中比比皆是。    在现实生活......


·银行承兑汇票遗失的救济
      2012年3月的一天,一个当事人急匆匆地冲进我办公室。经接待得知她是某单位的会计,在外出办事的路上,随身携带的包丢失了,关键包中有三张承兑汇票,涉及金额巨大。得知情况后,我告知其抓紧时间进行公示催告,..时间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此后的一周......


·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是否计息?
      劳动部办公厅以劳办发(1997)116号印发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对职工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提出两种计算方法,方法之一是年度计算法,方法之二是月积数法,在各月记账额相同的情况下,两种方法计算结果是一样的。  ......


·2023丹东征地安置补偿标准
      丹东征地安置补偿标准一、丹东征地安置补偿标准文件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5〕190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土地征收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本征地区片......


·怎样注册私募基金,有哪些
      怎样注册私募基金,有哪些条件?一、怎样注册私募基金?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子女的户口入了父亲那边能否又入户回母亲那边
·有夫妻分居多长时间算自动离婚的说法吗
·算违约的话 我该怎么处理
·你好,请问,如果男方坚持不离婚怎么办,二十多年了,他居然出手
·村里不给分地,村里一直不给分地
·离婚书怎么写
·我和老公离婚了,可孩子跟他,我却一分钱得不到,我该什么做?
·满洲里看守所律师预约电话
·一次醉驾被吊销驾驶证,在吊销期间同年二次醉驾,没有出交通事故
·我们家农村的房子住了30,现在房子漏水想拆了重建,请问需要什么手续,要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