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况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有的时候法官在对犯罪分子做最后的处罚时,可能会宣告免于刑事处罚。那究竟什么是免予刑事处罚呢?而法律规定的哪些情况下是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的呢?关于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什么叫免于刑事处罚
  免于刑事处罚是指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法处罚的犯罪分子的一种处理方式。免于刑事处罚针对的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没有产生比较严重的危害的犯罪行为,如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工具,被胁迫参与犯罪,正当防卫过当或者紧急避险而造成重大损失的、没有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中止行为等,都可以采用免于刑事处罚的处理方式,采用免于刑事处罚的处理方式,必须依刑法犯罪和刑事责任的具体规定确定。免于刑事处罚,是刑法认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规定,这里说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还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序,只是被认为是一种违法行为,所以不能认为是犯罪;情节轻微是受刑罚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只是情节轻微,对社会的危害不大,但其行为已超越违法的程序,构成犯罪,但依刑法的规定,这种犯罪行为可以免除刑事处罚。对于免除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可以根据刑事案件的不同情况,给予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处罚或者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二、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况
  免予刑事处罚又称免除处罚、免除刑事处罚。指只对犯罪人的犯罪行为作出有罪宣告,但对犯罪人不判处任何刑罚。可以包括两种情况:
  1、只对犯罪人的犯罪行为作出有罪宣告,对犯罪人不判处任何刑罚,但给犯罪人非刑罚处罚。
  2、只对犯罪人的犯罪行为作出有罪宣告免予刑事处罚又称免除处罚、免除刑事处罚。指只对犯罪人的犯罪行为作出有罪宣告,但对犯罪人不判处任何刑罚。可以包括两种情况:
  (1)只对犯罪人的犯罪行为作出有罪宣告,对犯罪人不判处任何刑罚,但给犯罪人非刑罚处罚。
   (2)只对犯罪人的犯罪行为作出有罪宣告,对犯罪人不判处任何刑罚,也不给非刑罚处罚,即单纯宣告有罪。
  阅读了上述文字后,我们知道在哪些情况下其实是可以对犯罪分子免于刑事处罚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最后免于了刑事处罚,但仍然是作出了犯罪认定的,因此也是会留下案底。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盐城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多久不管孩子是遗弃罪?
      多久不管孩子是遗弃罪?一、多久不管孩子是遗弃罪呢?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


·只有言词证据能定罪吗?
      只有言词证据能定罪吗?一、只有言词证据能否定案我国刑事证据制度中,“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是一个重要的指导原则。证据必须形成证据链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只有被告人的有罪供述没有其他的证据是不能定罪的,同时只有口供也不能定罪判刑,不能轻信口供。如果有其他的证据且相互映证......


·贪污罪主观故意的内容是什么
      司法实践中,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贪污罪,需要结合法律对贪污罪的构成要件规定进行分析。而在贪污罪的构成要件中包括了主观方面的内容,那么贪污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的吗?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分析解答。一、贪污罪主观故意的具体内容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


·敲诈勒索罪的认定
      敲诈勒索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标准    2000年4月28日,最高法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中,对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标准规定如下: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现对敲诈勒索罪数额认......


·过失致人重伤罪的量刑标准
      一、过失致人重伤罪的量刑1、刑法条文: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本罪是过失犯罪,行为人对于伤害他人的结果不是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而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轻信能......


·审判监督程序概述
      一、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和作用  (一)审判监督的概念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再次审理的程序。而只是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违反法律、法规的判决、裁定,确实需要再审时所适用的一种特殊程序......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重大责任事故罪相关的法律1、《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


·合同撤销权案由有哪些?
      合同撤销权案由有哪些?一、简述撤销权所谓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和权利的行为危害自己债券的实现时,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在民法理论上有的又称之为废罢权诉权。二、撤销权纠纷的具体案由撤销权纠纷案件根据其具体内容不同又可以区发为三......


·当事人解除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当事人解除合同应该注意什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合同开始履行的过程中,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形,那么此时就可以解除合同。但对于当事人来讲,解除合同需要注意一些事项。那到底当事人解除合同应该注意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当事人解除合同......


·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标准
      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标准近几年医患关系比较紧张,而且医疗事故也时有发生,这时候在责任认定以及赔偿上,就会有一定的标准,不知道您对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是否有一定的了解呢?那么接下来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相关问题哦。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


·合同违约责任的相对性是什么?
      合同违约责任的相对性是什么在实践中,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各式各样的合同已经逐渐为人们所知道,最常见的的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劳动合同等,人们的生活已经离不开合同。但是,合同本身有着一种性质——相对性,即合同仅约束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之外的人没有法律效......


·关于技术合同纠纷的时效的问题
      技术合同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发生在合同法实施之前,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至合同法实施之日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尚未超过一年的,其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两年。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发生在合同法实施之前,......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相关内容
·江宁借贷律师
    江宁借贷律师专注于南京市江宁区贷款纠纷、企业债务、个人债务等......


·代理税务局行政案胜诉 税务机关的税款追缴权优先
      税务机关的税款追缴权优先     ......


·工伤认定申请提交材料都有哪些
      现如今,不管是办理什么事情,往往都是需要当事人提供一定的材料才行,否则事情最终都是办不下来的。在需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也是需要当事人同时提交认定材料的。那到底工伤认定申请提交材料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工伤认定申请提交材......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构成“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
      《解释》第一条第二项吸收《2013年解释》的规定,将“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作为认定“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之一。对于非法排放、倾倒危险废物的认定,实践中未见争议。但是,对于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认定,争议较大.www.njLawyer.cn。非法处......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案例分析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情节严重”的认定,目前尚无司法解释作出规定。可依次考虑三个因素:一是只要该信息被用于实施犯罪活动,均可认定为情节严重;二是看是否严重危及公民个人的正常生活,或者给公民个人带来较大经济损失或导致其他后果;三是在无法认定前......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问一下评残上写十个月停工留薪是什么意san
·不抚养孩子一方怎么给抚养费
·建意医保全国统一制行。工资低医保药费报销低
·我们家里拆迁,跟隔壁邻居起了纠纷,在争吵过程中她指着我哥骂这最后真的要打官司会怎
·当事人双方都是务川的发生债务纠纷在湖北
·有人以我名义贷款,今天我才知道
·刚刚收到信息,上面显示我是被告证人,被告人是我以前的同事,是因为向某个公司贷sa
·合同合法不合法我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