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首页>>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的发生,严重可以至人死亡,至交通事故至人死亡是非常严重的一种情况,不管是对于社会还是个人都是非常不好的影响,为此法律有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 的相关标准,我们今天就为您简单的说明一下。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  
1、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5、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6、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7、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合的关于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的相关标准,发生了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肇事者必须要负主要责任,赔偿当然是不可避免的,致人死亡这样的情况对于肇事者以及死亡家属都是非常不好的影响,遵守交通规则,保护道路交通安全。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债权债务纠纷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债权债务纠纷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


·交通事故的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法律规定有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不能私了,而此时如果双方无法调解的话,则建议最好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官该怎么确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交通事故的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


·现在拥有私家车的人员来越多,每年都有很多车主面临着自己的爱车
      现在拥有私家车的人员来越多,每年都有很多车主面临着自己的爱车年审的问题,但是其中有很多细节您未必清楚,比如,交通事故未处理能年审吗?年审有哪些程序,我们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一、交通事故未处理能年审吗交通事故未处理是不能能年审的。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


·居间合同未按时交首付,卖房者可以解除合同?
      居间合同未按时交首付,卖房者可以解除合同?一、合同解除的条件我国《民法典》对解除合同的限制十分严格,规定只有出现下列情形,才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1)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2)当事人经协商一致;(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在履行期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在遇到纠纷的时候,可以选择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而这其中要是进行诉讼的话,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打官司。那么打官司诉讼费怎么收呢?我们带来相关规定,帮助各位进行具体了解。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和《中华......


·母公司债权债务子公司需要承担吗
      母公司债权债务子公司需要承担吗一、母公司债权债务子公司需要承担吗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与子公司相对应的是“母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是独立的两个个体,分别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第......


·哪些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哪些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一、哪些不是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从事赌博或吸毒等活动所欠下的债务。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


·怎么分割遗产房屋,遗产房屋如何分割
      生活中,被继承人往往不止有一个继承人,因此被继承人死亡后,就需要对其遗产进行分割。由于房屋具有整体性、不可移动等特点,使得遗产房屋的分割较为复杂。那么具体来说,该怎么分割遗产房屋?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怎么分割遗产房屋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


·股权转让是否需要验资报告?
      股权转让是否需要验资报告?一、什么是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相关内容
·南京刑事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办理取保候审申请、强奸抢劫、诈骗、盗窃、职务侵占、持械暴力犯罪、毒品、死刑、贪污等辩护。★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南京刑事律师谈什么是取保候审......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供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表、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程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强险、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等交通事故赔偿相关法律信息。△南京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一、一般......


·应当离婚的代理意见获法院支持
      代理某女起诉某男离婚案代理意见一、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应准许离婚。1、在婚姻基础方面,原、被告夫妻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被迫草率结婚。原告在双方相互缺乏必要、足够了解的情况下草率与被告登记结婚......


·泰州律师谈债权债务案件中唯一住房的处理方式
      马某某拖欠21个债权人300多万元的债务,其只拥有一套评估价值为67万元的房产,如果拘泥于马某某生存权的保护,对房产不做拍卖处理,则所涉21个债权人300多万元债权的实现将遥遥无期,不利于债权人合法权利的保护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维护。反之,如果拍卖马某某的......


·新车被追尾折旧赔偿费可以申请吗?
      新车被追尾折旧赔偿费可以申请吗?折旧赔偿是车损险的一个“潜规则”赔偿方式,意思是以新车的价格投保,赔偿依照折旧价格进行赔偿。那么新车被追尾折旧赔偿费可以申请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新车被追尾折旧赔偿费可......


·《民事诉讼法》立案地点怎么确定
      《民事诉讼法》立案地点怎么确定一、民事诉讼立案地点《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股权投资转让所得税是什么?
      股权投资转让所得税是什么?一、以前补税差现在符合条件的免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为免税收入,不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征税(《企业所......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侓师你好:我想问您七级工伤索赔怎样赔?
·道切罪要坐几年牢
·刘律师民事经济可以分期支付吗?没有经济来源分期支付是否可以
·你好!我们是劳务清包,18年施工,19年停工,现在按合同结算
·请解释,1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
·我所在的是一家私营有限公司,从事矿山运输服务,部分员工都在野外作业,san
·我是7级伤残该得多少赔偿金
·劳动法,我的老板扣了我400元因为我把发票开错误了
·收费,请问第一次咨询需要收费吗
·受伤致锁骨骨折内固定的相关法律常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