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法定夫妻个人财产有什么范围

首页>>法律知识

    夫妻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组成了夫妻财产,其中财产的性质不同,那么实际的处理也就是不同的。因此,实践中,很有必要区分清楚哪些是法定夫妻个人财产,而哪些又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法定夫妻个人财产有什么范围。
   一、法定夫妻个人财产有什么范围
  法定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用;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军人的个人财产;
  (六)军人复原费、自主择业费扣除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属于军人的个人财产;
  (七)由一方婚前一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不动产,并于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原则上认定房租所有权归登记名义人个人所有;
  (八)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以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离婚时夫妻个人财产应该如何处理?
  夫妻个人财产独立于夫妻共同财产之外,夫妻双方对各自所有的个人财产,享有独立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他人不得干涉,即使在双方离婚时,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不会参与离婚财产的分割。
  但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来看,夫妻离婚时,如果一方确实生活困难,另一方应当从其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对生活困难一方的补助应从另一方的个人财产中的现金、物质中支付,对离婚后没有住房的,还可以是住房的使用权或所有权。这里规定的“生活困难”包括“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共同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和“离婚后没有住处”的两种情形。
  被认定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那么要是夫妻离婚需要进行财产分割的话,这部分财产就是不能被分割的。由此可见,对夫妻财产性质的认定是多么的重要。若你无法区分哪些属于法定夫妻个人财产的话,不妨咨询一下专业的驻马店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家庭暴力需要承担的责任
      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刑事责任。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


·起诉离婚所需要的证据都有哪些
      在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只要启动了离婚程序,那么此时就需要好好打官司,否则自身的合法权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而您都知道打官司也就是在打证据,那么起诉离婚所需要的证据都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一、提供结婚登记证书......


·怎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般在父母离婚的当时就需要确定下来,一方实际获得孩子抚养权,而另一方以支付抚养费的方式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但日后也是可能出现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情况,那究竟该怎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


·复婚前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复婚前的财产是个人婚前财产,离婚后所分得的财产,即使是复婚,也属于个人财产。 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何进行企业并购后的整合管理?
      如何进行企业并购后的整合管理?通常公司并购后会引发一些问题,如果公司在后期整合管理中处理不当,会导致严重后果乃至造成公司并购失败。那么如何进行公司并购后的整合管理?这个问题是每一个开展并购业务的公司需要思考的。下面我们结合有关资料给您简要说明一下。一、经营......


·公司设立协议及法律风险
      公司设立协议是出资人为规范公司设立过程中各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而签署的协议。设立协议一般包括如下内容:公司的注册资本数额、出资方式和出次时间,出资人在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设立不成时费用的承担等。正因为设立协议主要解决出资人出资问题,因此也常被称为出资协议......


·不可撤销贷款居间合同
      不可撤销贷款居间合同一、何为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


·法院判决离婚后再结婚在哪儿办理
      经过法院审判男女结束了婚姻关系后,此时男女双方各自单身,婚嫁由己,再婚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那么再结婚的应当到哪里办理结婚手续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介绍吧。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一)申请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


·股权转让办理程序及所需资料
      股权转让办理程序及所需资料一、公司股权变更的具体流程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3、变更组织机构......


·离婚时保险如何分割?
      一、首先要明确几个概念:A保险费:保险费是指被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B保险金:是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给付的金额;或者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对物质损......


·变更合同是否有效,如何正确的变更合同
      变更合同是否有效,如何正确的变更合同《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一、合同变更后有什么效力合同的变更原......


·倒签劳动合同司法解释
      劳动合同时保护劳动者和雇佣方双方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在出现劳务纠纷时,劳动合同将会起到关键性作用,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些法律上的细节是非常值得我们去关注的,今天网我们给您介绍一下关于倒签劳动合同司法解释相关知识。倒签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已经建立事......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相关内容
·南京欠钱
    南京债务律师为您解决南京欠钱不还的法律问题,指导您南京欠钱不......


·杀人未遂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案件简介本案王某与将某本是朋友,可是二人却因民间借贷长期存......


·土地使用证被物业扣留违法吗
      土地使用证被物业扣留违法吗?应该怎么办理?根据国土管理法,实行土地发证制度,土地受到法律的保护。土地分为农民集体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分别是指土地的权利归农民集体和国家。那么,土地使用证被物业扣留违法吗?怎么办理?下面,我们搜集了有关材料,希......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1,现有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将集体所有土地按人口平均分包到一家一户,如果不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将被凝固在分散的一家一户上,根本无法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客观上阻碍了我国的土地资源向种田能手集中不利于农村产业结构调及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


·八种常见车险拒赔纠纷
       一、车上人员意外险必须投车险的两个主险---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都没有涵盖驾驶员本身在内,有车族应注意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规定: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他不给,我怎么办,某人以找工作为由
·我什么时候可以拿车?,我的车出了交通事故和对方协商不了我什么时候可以拿车?
·人身损害赔偿该如何起诉
·我xx信用卡欠9000半没打电话说明天还上不然起诉怎么san
·有个交通事故
·我是合肥人,在上海打工。因没有居住证。怎样才能在上海打官史
·公司法人向我私人借款,没有证人,现在公司法人说给我打
·关于房产问题,求帮助,外公外婆10前动迁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