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国有土地使用费标准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国有土地使用费标准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费标准是什么
  
  (一)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每平方米14元。依据财综[2009]24号
  
  (二)土地管理费:使用土地每平方米0.4元;征用土地,不超过征地总额的3%。依据鲁价发[2001]30号文件规定。
  
  (三)土地出让金: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收取不低于评价估地价的20%、40%、80%的土地出让金。依据鲁国土资发[2000]252号文件规定。
  
  (四)耕地开垦费:占用基本农田的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12倍收取(每亩10000—12000元);占用一般耕地的按前三年平均产值的8—10倍收取(每亩8000—10000元)。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山东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五)土地登记费:1000平方米以下1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加收40元。依据[1995]鲁土籍字第11号文件规定。
  
  (六)土地使用证工本费:精装本每本20元,简装本每本10元。依据计价格[2001]1734号文件规定。
  
  (七)土地租金:划拨土地补办租赁手续,根据用地性质和土地等级按每平方米1.04—6.59元收取;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按照用地性质,以租赁合同额的15—25%的标准收取;出让土地改变用途的,按照实际用途的土地纯收益之差收取租金。依据《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泗政办发[2001]50号文件及县长令规定。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权能
  
  1.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应当依照其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按时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依法取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出让土地的开发利用要求
  
  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和条件开发、利用和经营土地,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回
  
  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4.出让土地届满续期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住宅用地使用权在约定期限届满自动续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5.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处分
  
  在土地出让年期内,土地使用者有权将其依法取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中国使用土地是需要进行申请得,取得土地得形式有很多种,有划拨得方式有缴纳出让金得方式,不过每种方式都是不一样得,不同得土地会根据情况选择方法。土地使用不但要进行缴纳土地使用税,还需要进行缴纳其他得费,具体费用是根据取得土地得方式进行计算得。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是否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审核年检
      是否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审核年检土地使用证是一项能证明自己对于土地使用的法律凭证,在办理土地租赁等事物上起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在我们平时生活中存在很多的证件是有限期需要定期年检换新的,那么是否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审核年检?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一、是否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审核年检不......


·普通住宅50年土地使用年限如何划定
      普通住宅50年土地使用年限如何划定当你在购买一套房子的时候,你一定会关注到住宅土地使用年限这个问题,但同时你也会发现有些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不一样的,有些是50年也有些是70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接下来就跟着的我们来了解一下普通住宅50年土地使用年限如何划定的相关知识。一、相关法律条......


·土地征地补偿标准继承是什么?
      土地征地补偿标准继承是什么?土地征地补偿标准继承法律规定认定时才会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在土地补偿费被均分前去世的,才会有机会来收取被补充费收益份额的保留和继承,如果与之相反,补偿安置的规定在确定时在拥有集体经济组织一部分资质的人在补偿费分配后去世之后也不会发生这种份额保留......


·成都土地使用证新政策有哪些内容?
      成都土地使用证新政策有哪些内容?成都的企业拿到土地使用权后,应该及时办理好土地使用证,这样才能依法对土地进行处分、抵押和转让。土地使用证就是使用土地的合法凭证,如果没有的话,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时候就无法完成过户。成都市在土地使用证方面有不少规定,那么成都土地使用证新政策有哪些内容?......


·刑事诉讼法不捕申请复议复合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刑事诉讼法不捕申请复议复合期限是怎样规定的?您都清楚地了解刑法在我国的重要地位,同样的刑事诉讼法也具有重要的地位,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存在着不捕申请复议的情况,那么刑事诉讼法不捕申请复议复合期限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刑事......


·保证合同成立的时间
      保证合同是诺成合同,保证人与债权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保证合同。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合同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实践中,保证合同可基于下列方式成立:    1签订书面保证合同:即保证人和债权人,依据书面形式,就保证合同的主要条款,依法达成......


·工伤认定老板不配合需要向社保局提交什么材料?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或者是在工作中,有时候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那么在工作中收到的伤害是属于工伤的,可以向招聘者也就是老板申请工伤赔款,但是如果老板不配合的话,就需要自己向社保局提交材料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工伤认定老板不配合需要向社保局提交什么材料呢?下面为您解......


·房屋登记备案要什么材料
      相对来讲,在房屋租赁合同上面签字之后最好是按照规定办理一个备案登记手续,这样对当事人来讲,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去权益。那进行房屋登记备案的,此时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那究竟需要什么材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房屋登记备案需提交的材料根据相关法律的规......


·代驾出事故报保险会处理吗,代驾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代驾出事故报保险会处理吗,代驾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现代生活中我们会处于一些原因所以无法驾驶车辆,这时候我们就可以请代驾帮助我们驾驶车辆到达目的地,非常的方便,但是当前对于代驾的管理还不是非常的完善,而且对于代驾我们也没有明确的认识,所以很多人不知道代驾出事故报保险......


·如何加强对手机网络诈骗的治理?
      如何加强对手机网络诈骗的治理?如今智能手机的应用已经十分普遍,与此同时,手机网络诈骗活动日益猖獗,给老百姓的财产构成了严重威胁。不少人都在使用手机购物的时候接到过诈骗短信和链接,如果疏忽大意就可能上当受骗。打击手机网络诈骗,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那么如何加强对......


·离婚官司中财产分割收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官司中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也是离婚双方非常关注的问题。如果离婚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就需要向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也需要聘请律师为自己代理争取更多的经济利益,那么,离婚官司中财产分割收费标准是什么?下面,一起和我......


·如何让自己的拆迁房屋被合理评估
      如何让自己的拆迁房屋被合理评估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保证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详细规定了房屋征收评估的全流程。为切实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我们针对性的为您详细解读......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相关内容
·南京劳动律师
    南京劳动律师处理公司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纠纷、员工辞退......


·乐陵 离婚律师田树森总结婚姻案件子女抚养的具体规定
      近期以来,田律师接待了很多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其中大部分对......


·卖房合同上违约金高会怎么样
      卖房合同上违约金高会怎么样在进行房屋买卖合同中都会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大部分人比较关注的问题就是合同上的违约金的问题,因为违约金是可以进行约定的,怎样约定才不算过高呢?如果卖房合同上违约金高会怎么样呢?下面为您进行解答。一、合同中如何约定......


·各省高温费是否属于工资总额?
      每到夏季七八月份的时候很多城市的温度就会达到最高点,在这时候,高温补贴显得十分的必要,并且高温补贴是由各个省自主觉得如何发放的,高温费是否属于工资总额这一问题,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解释一下相关问题。一、高温补贴是否属于工资总额?根据《关于进......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一、过失致人死亡罪定义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二、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生命权是自然人以其生命维持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其神圣不可侵犯,已为宪法所肯同,理应由其子法贯彻。剥夺他人生命......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与他人打群架,现在拘留十天了,不让见面,情节不严重,什么时候能出来
·办理无劣迹证明需要什么手续
·孕妇生产-孩子怀胎十月检查无数毫无问题,预产期当天进行检查医院推荐住院但我方询问
·景律师你好,我在四矿外包队受了工伤,右手大母指未端粉碎性骨折
·我们去年在怀远县包集法庭判的离婚,孩子给我了,男方说一个月给
·事实劳动关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时扣发了不少工资,想着
·本人宅基地存在纠纷,现不能建
·我在网贷平台上面借了一万块钱,但银行卡卡号输错了,客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