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赡养签订合同生效么?
首页
>>
法律知识
常言道:养儿方知父母恩。赡养父母是为人子女应尽的义务,不仅仅是人情常理而已。现实生活中,却经常出现就赡养签订合同的情况,那么此时就产生了疑问:赡养签订合同生效么?今天,的我们就具体向您讲解一下关于赡养合同的效力问题,希望对您了解该问题有所帮助。
一、关于赡养义务的法律属性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二、相关的法律规定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依据该规定,子女之间是可以就赡养义务进行分担,达成赡养义务分担协议的。由于赡养的目的是为了父母愉悦的生活,因此法律硬性规定,子女提出的赡养方案是要征得父母同意的。
三、关于子女间订立的各自赡养一方父母的协议无效
赡养协议系子女之间为赡养父母订立的协议,属于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常存在于两名以上子女的家庭中。此种分别赡养协议,实质上免除了子女对一方父母的赡养义务,与法律规定的子女均有赡养义务相违背,属无效约定。协议认定无效必然涉及无效后的处理,按照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被认定无效原则上应该相互返还因履行合同取得的财产,此种做法显然与赡养协议具有的特殊身份属性和人情伦理相悖。为化解此种危机,我国有学者认为,可以将此类协议作为部分有效和部分无效合同认定,已经履行的视为有效,而应该履行但进行分割的赡养义务约定则视为无效。
四、关于相关的赡养人、抚养人不履行赡养、抚养义务的解决办法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第二十四条规定,“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第七十四条规定,“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或者住房、财产等发生纠纷,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上文的介绍,现在我们对于赡养签订合同生效么的这个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了。总而言之,关于赡养问题签订合同法律规定需要经过老人的同意才能有法律效力,但是由于法律规定的太过宽泛,其实在司法实践中,会出现多子女分别赡养一方父母的情形,还签订了相关的合同,结果法院判决无效,所以关于赡养签订合同的效力问题仍然值得进一步探讨。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合同执行管理流程
合同执行管理流程要点以及管理方法众所周知,合同的订立是为了签订合同的双方可以得到《民法典》的约束以及保护,所以我们对于合同的执行要有一个规范的管理流程,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遇到执行难时,恰当运用良好的合作执行管理流程将大大降低从业者们的法律风险,将为您提供最适合的服务,我们将为您的梦想保驾护航。一......
·
合同履行定期汇报制度的原则有哪些
合同履行定期汇报制度的原则有哪些一、合同履行定期汇报制度的原则及其优点适当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适当履行与实际履行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实际履行强调债务......
·
中介居间合同违约金是多少?有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中介居间合同违约金是多少?有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中介居间合同违约金是多少合同违约金没有法律规定上限,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30%,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
·
商铺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商铺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商铺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1、劳动合同到期续签的,双方可以另行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签署《续订劳动合同协议书》,不能以单方面的通知函代替。2、如果公司和劳动者个人在劳动合同期满均未提出续签,而员工个人仍在单位工作,则公司不仅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而且还存在一年后与劳动者形成......
·
合同违约责任约定不明怎么办?
合同违约责任约定不明怎么办?合同是双方本着自愿原则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进行规定的协议。合同的签订使得双方的书面承诺有了法律效力,受我国法律保护。合同有利于我国社会的和谐、法制,也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所以合同签订一定要考虑各种情况,内容详尽和具体,对于违约责任需规定清楚以防纠纷发生。但是,若遇到了合同违......
·
什么是债的混同?
债的混同是指债权债务同归一人,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混同是债消灭的原因之一。 债的混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混同包括三种情形: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于同一人;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归属于同一人......
·
刑事裁定书(二审维持原判决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11 (××××)×刑终字第××号 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在何处)。 辩护......
·
传销罪的标准究竟是什么样的
传销其实就是通过不断的发展下线,通过不法手段谋取暴利的行为。在很多国家,传销不仅扰乱经济秩序、影响家庭甚至也会影响社会的稳定,组织传销构成犯罪。但是传销罪的标准究竟是什么样的,法律层面也在对非法的传销进行打击。下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
绵阳市安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绵阳市安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内容有哪些绵阳市安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内容有哪些?《绵阳市安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安......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相关内容
·
南京离婚纠纷律师
南京离婚纠纷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及诉讼代理,为离婚人士提供离婚财产纠纷、离婚房产纠纷等离婚法律服务,包括离婚协议书,子女抚养、抚抚养权变更、财产分割、继承等。致力于保障当事人在婚姻继承、财产、子女抚养这三大方面的合法权益,处理遗产继承和财......
·
旌德县看守所
旌德县看守所地址在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北门居委会,是旌德县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旌德县看守所禁止家属会见,可以聘请律师去旌德县看守所会见了解案情、取保候审、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构成犯罪等,争取从轻处理。★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
·
石红旗律师又代理成功撤销一起某县建设局行政处理决定
2002年7月,何平英向台江县建设局申请办理其位于台江县商贸城朝电信局方向出入口处旁边土地上拟修建房屋的规划两证,台江县建设局同意其修建三层,砖混结构房屋。何平英得到规划两证后与唐先奎联合出资修建该房屋。房屋修建完成后,唐先奎于2003年5月11日与刘......
·
【成都刑事律师】如何发现刑事案件的辩点呢?
【成都刑事律师】如何发现刑事案件的辩点呢? 我认为发现要走三步:..步清楚的看到案件的法律真实,就是证据证明的法律真实。第二步你头脑中必须有清晰的刑诉法的条条框框。你一方面要了解案情,一方面......
·
公司名称需要注册商标吗
公司名称需要注册商标吗公司名称和注册商标的概念经常被人混淆,很多大公司的注册商标和公司名称并不一样,因此很多新公司在注册商标时不清楚究竟要不要用公司名称注册商标。那么公司名称需要注册商标吗?公司名称注册商标有什么作用?公司名称注册商标又会遇到......
·
能否和精神病人离婚?
有的可能在婚后因为一些事情而变成了精神病人,这种情况下可能他的配偶不堪忍受这样的生活,就会选择离婚。那么配偶此时可以和精神病人离婚吗?精神病人生活难以保障,是否应支持原告离婚的诉讼请求?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可以和精神病人离......
·
承包土地使用权继承吗?
承包土地使用权顾名思义就是,农民承包集体或者国家的土地进行使用,用于耕地或者其他生产活动,这种承包土地使用权在农村十分常见,而且承包的土地使用权都是一辈一辈的沿袭下来的,父辈承包后去世后字辈继续使用,所以导致很多人的观念里面,觉得承包土地使......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离婚纠纷,我要起诉离婚请问律师需要什么材料
·
订了亲现在男方提出分,女方不退彩礼
·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二轮摩托车及驾车违反交通酒后驾
·
外资出资方法人代表变更是否需要修改公司章程?
·
你好!我有个亲戚,在外地犯了罪,现在正在服刑中。我是否可以san
·
被芷江法律服务工作者私下恐吓骚扰怎么解决
·
这样公司要不要给我房补呢
·
我在公司上班10年以上了,现在老板耍辞退我,是否能得到培偿
·
属于工伤吗?,30号在单位工作搬家
·
请问开洗浴中心没有任何证件被查要受什么处法?敬期回复。谢谢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