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在交通事故中,人员的人身受到损害是很常见的事情,此后的处理涉

首页>>法律知识

    在交通事故中,人员的人身受到损害是很常见的事情,此后的处理涉及到赔偿的问题,而这恰恰容易产生纠纷。不少当事人在遇到这类纠纷的时候会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1、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级别管辖是指原告提起的诉讼的案件是由那一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级别管辖法院包括: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2、就案件的级别管辖而言,一般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重大。复杂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要注意什么
1、道路交通事故损失数额不大而且保险公司比较配合的,建议接受警方调解,快速处理,省时省力。一般情况下,警方对此类案件也是建议当事人自愿协商,避免为解决纠纷而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如果关于赔偿数额较大或者伤势比较严重可能构成伤残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交通事故无法查明的,建议双方经过法律途径解决,因为如果双方私下协商或者在交警部门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可能会以下问题:
(1)如果对受害方伤势没有做伤残鉴定,或者做过伤残鉴定,但是在赔偿的时候双方关于各赔偿项目和标准容易产生分歧,如肇事方支付能力较差或者不愿履行赔偿责任容易导致受害方损失无法得到足额赔偿。
(2)如果肇事方基本上或者全部对受害方的人身损害予以赔偿以至于赔偿数额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可能会导致肇事方很难得到保险公司的全部或者大部分认可,从而使保险公司从各个方面克扣应当支付给肇事一方的赔偿款。
(3)对肇事车主一方来说,无论是协商还是交警部门主持调解,只要足额购买了车辆保险,在支付受害方经济赔偿时应要求受害方提交法律认可的并且能够使保险公司向自己支付赔偿款的证据材料,否则的话,对肇事车主或驾驶员来说,解决此类纠纷的最好途径还是通过诉讼,以避免使自己的经济损失无法得到最大弥补。
上文中,我们已经为您详细介绍了该如何确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的管辖法院,而在具体索赔的过程中,也有一些地方是需要当事人注意的。管辖法院也是需要按照相关的职权范围来确定。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可以咨询盐城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交强险与三责险有什么区别
      交强险与三责险有什么区别一、交强险与三责险有什么区别1、交强险属国家强制性保险,是国家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所必须购买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如果没有购买该险,就无法挂牌和验车。第三者责任险属非强制性保险,是客户以自愿原则购买的商业保险,当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


·公司债券上市每天交易时间
      公司债券上市每天交易时间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越来越热衷于投资,购买公司债券就是一项很好的投资方式,购买公司债券就需要知道债券每天的交易时间,那么公司债券上市每天交易时间是多少呢?下面就由为您详细讲解债券交易的相关问题。公司债券上市每天交易时间与股票买卖一样,投资者可......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了如何赔偿?
      如今社会买车的人越来越多,那么是不是所有开车上路的人都是遵守交通规则呢?谁也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个先到,那么下面我就来为您解答一下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了如何赔偿?一、引发交通事故因素有哪些?1、客观因素道路、气象等原因,也可引起事故发生。2、车况不佳车辆技术状况不良,尤其是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前......


·二手车贷款分期有哪些
      二手车贷款分期有哪些流程?一、二手车贷款分期流程1、购车人有购车意向之后先到银行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银行会像购车者推荐与银行合作的二手车经销商。2、购车者到经销商处选定拟购买的二手车,并且签订购车协议。3、购车者携带相关资料到银行营业网点提出贷款申请。4、银行对购车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一般会在15......


·车祸后的官司怎么打
      车祸后的官司怎么打现在,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变成了有车一族,随着机动车的增多,车祸也日益频繁发生,成为现代社会的公害。如果真的发生了车祸,我们该如何处理呢?如果双方协商不好,车祸后的官司怎么打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一般双方当事人都愿意自行协......


·在公司交五险一金辞职后怎么弄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1、是
      在公司交五险一金辞职后怎么弄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1、是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2、是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3、是如果......


·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是怎样的
      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是怎样的,成立代位权要哪些条件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享有的代位权,属于债权保全当中的一种制度,通常实是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造成债权人利益时行使的一种权利。想要行使代位权,必须要先满足此权利的成立要件那么您知道代位权的成立......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盗窃罪一直都是重点打击的刑事犯罪,刑罚一直随着犯罪形态的变化而改变。而对于生活中的一些小偷小摸行为,之所以不能以盗窃罪定罪处罚,是因为不满足规定的盗窃罪的立案标准。那具体来说,法律中规定的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管辖权异议上诉主体是哪个
      管辖权异议上诉主体是哪个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该条规定把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限定在“当事人”的范围之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三人能......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8856597441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相关内容
·南京离婚律师说法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代理各类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为当事人提供离婚诉讼、婚姻家庭纠纷处理等法律服务。南京离婚律师指导您尽快解决离婚纠纷,尽量多分财产,确立子女抚养优势,财产分割方案,力求将离婚案件带给双方、子女及家庭的伤害降到最低。南京离婚律......


·江苏省看守所
    江苏省看守所是江苏省公安厅直属行政机构,地址设在六朝古都、江苏省会南京,详细地址在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清河路9号(绿园宾馆后面),邮政编码210019,绿园宾馆是江苏省..办案专点,宾馆的后院,就是江苏省看守所。江苏省看守所靠近江东门、汉中门大街,......


·扬州市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无罪罪轻辩护
      扬州市看守所会见规定扬州市看守所在押人员时,由受委托的辩护律师一人持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会见介绍信和当事人或当事人近亲属的委托书即可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如果是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


·律师在刑事诉讼三个阶段中能为你做什么? 北京刑事辩护吴丁亚律师
      由于大多数人不了解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工作和作用,同时我国目前相关法律的缺陷,以及普法工作的滞后,更重要的是有些公职部门中的腐败分子对律师的抵触和错误的诱导,造成很多人对律师的工作和作用产生了怀疑。本人在办理刑事案件的时候经常听到我的当事人的......


·我们都知道子女都有继承权,而且继承的都是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
      我们都知道子女都有继承权,而且继承的都是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但是很多人不知道继承范围是什么,那么债权继承可以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债权继承可以吗我国法律规定涉及财务的债权是属于公民可以继承的合......


·法院调查证据的范围和条件是什么?
      法院调查证据的范围和条件是什么?一、法院调查证据的范围因存在某种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证据,法院审核后因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该为当事人当事人调查证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租房者由于换工作或者其他原因,不想继续租房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租房者由于换工作或者其他原因,不想继续租房子了,想把房子转租。遇到这种情况,就需要知道,哪些房屋不能转租。而此时他们更关心的是,房屋转租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这两个问题。一、哪些房屋不能转租......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如果刑事拘留5 个月,然后开庭,当事人的证据大于对方的证据,被无罪释放那么被刑拘
·债务纠纷,没有证据怎么办?
·摩托车转让给车行,对方不肯过户,导致车辆脱审,可以怎样解决
·公司老板犯法被抓了公司欠我们四个月工资。公司仅有的几台车被别人开走了我们工资还有希望吗?
·王律师您好!请问涉嫌诈骗罪拘留在外地的可以保释吗
·你好!我和老公结婚七年了,一直是处于冷战,从来没有沟通与交流
·我有个朋友收了别人的配件2W以内,偷东西的人交代说我朋友不知情,这个会怎么判。我
·老挝人在西双版纳打工被公安带走违什么法
·我们是近亲吗?,他的姥姥和我奶奶是亲姐妹
·下放社保问题,我帮我爸爸咨询的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