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通常是什么?生效要件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通常是什么?生效要件有哪些?

我们在生活当中,刚刚购买了一份保险,但是我们却还是有许多细节不太了解的,比如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通常是什么呢?接下来,的我们将会为您解答一下这个细节问题。我们只有了解了细节问题,做到心中有数,才能更好的利用保险保障我们的生活哦。

一、保险合同生效

1、保险合同生效的含义

保险合同中的“保险合同生效”与“保险合同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保险合同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就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协议;保险合同生效,指合同条款对当事人双方已发生法律上的效力,要求当事人双方恪守合同,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关系有两种:一是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双方便开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二是合同成立后不立即生效,而是等到保险合同生效的附条件成立或附期限到达后才生效。

我国采取的是“零时起保制”。即合同成立后的次日零时,或附条件成立或附期限到达后地次日零时起生效。

2、保险合同生效的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因而,保险合同若要有效订立,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缔约能力,并在保险合同内容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上意思表示真实。

二、保险合同无效?

保险合同的无效是指当事人所缔结的保险合同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而不产生法律的约束力。无效保险合同的特点是:

1、违法性,即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

2、自始无效性,即因其违法而自行为开始起便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力;

3、无效性无需考虑当事人是否主张,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主动审查,确认合同无效。

保险合同无效的原因

1、合同主体不合格。

主体不合格是指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保险代理人等资格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例如,投保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或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缔约行为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保险人不具备法定条件,不是依法设立的;保险代理人没有保险代理资格或没有保险代理权。如果保险合同是由上述主体缔结,则合同无效。

2、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缔约过程中,如果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的方式致使对方作出违背自己意愿的意思表示,均构成缔约中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在这里,欺诈是指行为人不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虚假情况,诱使对主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如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明知不存在风险却谎称有风险,明知风险已经发生而谎称没有发生等等。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给对方或与对方有关的人的人身、财产、名誉、荣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同自己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要挟是确定可能实现的行为,而且足以使对方违背自己的意志与其订立保险合同。

3、客体不合法。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则其订立的保险合同无效。

4、内容不合法。

如果投保人投保的风险是非法的,如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均导致合同无效。

从保险的生效以及无效来看,我们在投保之时,必须保证我们所提供的资料是真实的,并且我们是符合保险被保险人的相关要求。不实的信息都会造成保险合同的失效。希望您在投保的时候,能多谢了解相关的信息,选择合适自己的保险。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通常是什么呢?这个问题的相关信息哦。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违约责任怎么办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违约责任怎么办一、合同未约定违约金违约责任怎么办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损失赔偿不是必然要约定的,如合同中未约定损失赔偿,但,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仍应当赔偿。对于金钱给付义务中,因迟延支付,最直接也最易被预见的应当就是利息损失,即该笔款项被占用后,债权人无法进行存款......


·撤销权在什么情形下消灭
      按照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第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第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加盟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怎么办
      加盟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怎么办一、如何约定违约金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在约定违约金时应以可能造成的损失为基础,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


·并购基金投资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并购基金投资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并购基金投资合同怎么写?公司收购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公司整体转让事项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先决条件下列条件一旦全部得以满足,则本协议立即生效。1、甲方......


·定期存单质押合同都有哪些内容和注意事项?
      定期存单质押合同都有哪些内容和注意事项?定期存单质押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


·安徽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近年来,安徽房地产业在不断的发展,每天都会有大量的房屋售出。或许就是因为如此利益的诱惑,很多人利用这种机会设置陷阱,因此面对鱼龙混杂的房产市场,买卖合同显得尤为重要。但是合同也分为有效和无效的情况。所以我们总结此文为您介绍安徽房屋买卖合同无......


·竞业限制法律规定有哪些
      公司、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实施,为了保障公司商业秘密,都会进行竞业限制的约定。甚至有的公司,还会单独与劳动者签订一份竞业限制协议。而对竞业限制,我国也是作出了相应规定的,那么我国关于竞业限制法律规定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如何区分?
      1、劳动关系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为了保护劳动关系和谐和稳定,国家通过大量法律法规对劳动关系加以规定,而劳务关系,是指不构成劳动关系的,一方提供劳务、一方支付报酬的民事关系,如家庭或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关系,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关系......


·无证驾驶撞死人逃逸后自首判几年
      无证驾驶撞死人逃逸后自首判几年一、无证驾驶撞死人逃逸后自首判几年呢1、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2、犯罪嫌疑人自首的,依据《最高人......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899400889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提供刑事辩护、刑事诉讼等法律服务,包括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争取缓刑、假释、从轻判决等辩护。★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离婚纠纷律师
    南京离婚纠纷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及诉讼代理,为离婚人士提供离婚财产纠纷、离婚房产纠纷等离婚法律服务,包括离婚协议书,子女抚养、抚抚养权变更、财产分割、继承等。致力于保障当事人在婚姻继承、财产、子女抚养这三大方面的合法权益,处理遗产继承和财......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何处理,收集证据最重要
      交通事故案件要求提供的信息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交通参与人姓名?责任认定结论?损害后果是死亡还是伤残?车辆的投保情况等?    交通事故受伤案件原告所需材料    一、 原告的身份......


·常州律师成功代理公司注销后追讨债务案
      某房产公司向某贸易公司借款210万,到期后某房产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某贸易公司多次催要,某房产公司向原告某贸易公司作了还款计划,承诺分期还款,但某房产公司到期后分文未付。因未参加工商年检,某房产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局予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


·什么时候立案,立案时间可以在询问笔录之后吗
      什么时候立案,立案时间可以在询问笔录之后吗立案是审判的前置程序,很多人对于诉讼的程序不是很了解,导致很多人在立案时遇到很多问题。比如立案时间可以在询问笔录之后吗?我们将在下文详细的解答这个问题,请阅读下面这篇文章。一、什么时候立案,立案时......


·杀人一定会处死刑吗?
      故意杀人罪是非法故意剥夺他人的生命的犯罪,对其适用剥夺生命的刑罚,自古以来都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可是实践中杀人一定会处死刑吗?另外现实生活中杀了人还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那故意杀人罪要怎么赔偿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杀人一......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是什么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是什么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是什么所谓经营范围,是指合伙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从原则上讲,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依法经企业登记机关登记。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由企业登记机关根据投资人或者企业的申请依法登记。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甲方单方终止合同我是否可以索赔??
·小区内的停车位可以收费吗?收费的标准价格是多少呢
·工地不给认定,我们手续又不齐全怎么办?
·我被别人打成骨折现在已经出院,我想请个律师帮我打官司
·析产案的律师代理费用和诉讼费用以及房产鉴定费用
·在看守所还要再审吗 怎么知道多大的罪 怎样取保候审
·农村房屋已建十多了但一值没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只有村里的地基证明和镇土管所的收
·你好,我老公去世了,我户在我娘家,我想把孩子户口迁到我娘家怎么
·小孩上户口,我未结婚,我未结婚,有一个10岁的女儿,因长期在外
·请问一下审判书丢失去哪里补办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