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商品房惩罚性赔偿法条是怎样的
首页
>>
法律知识
商品房惩罚性赔偿法条是怎样的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2、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4)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
拆迁
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二、房屋买卖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1、二手房买卖中承租人纠纷
合同签订完之后,很可能会出现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而导致原先的买卖合同无效,因此为购房者带来了一系列的纠纷。所以,购房者买房之前,一定要做好调查,确保是否有承租人的存在,如果有,应该要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承诺。
2、中介费纠纷
很多人买房是通过中介,因此通过中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很有可能因为一些原因无法履行,这个时候购房者想要回中介费,但是中介机构却不退。对于这样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应该查看合同没有履行的原因是否是中介方面的问题。签订协议的时候,最好在协议中约定好中介费的退回情况。
3、房屋广告虚假纠纷
售房者买房的时候很喜欢对自己的房屋进行美化,比如形容房子有美好的环境、有假山、有公立学校等,但是最后购房者收房的时候却发现与形容的完全不符。对于这样的情况,购房者应该将广告中有的事物写进合同中,并且约定好虚假的话应该承担什么
违约责任
。
4、共有
房产
单独处分纠纷
一般夫妻共同财产处分的时候容易出现这样的纠纷,购房者事先没有进行详细的调查,也没有看
房产
证,很有可能出现合同解除的风险。所以,购房者买房之前一定要查看
房产
证,询问财产是否有共有关系。
综上所述,对于商品房惩罚性的赔偿规定在最高的司法解释当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果在签订好了房屋买卖的合同之后,又将房子出卖给别人的,那么就应当承担房款的一倍的赔偿责任,或者隐瞒房屋质量造成他人损失的情况。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遂宁房屋拆迁补偿条例
遂宁房屋拆迁补偿条例遂宁征地拆迁补偿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土〔2015〕28号批准同意征收一批集体土地,作为遂宁市安居区第3批乡镇建设用地,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已发布《征收土地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
·
新婚姻法房子婚前加名的规定是怎样的?
对于满足法定年龄的男女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是可以选择结婚对象的,在结婚前,一般会购买婚房,为了防止在离婚时就房产问题发生纠纷,一般在婚前会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新婚姻法房子婚前加名的规定是怎样的?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一、新婚姻法房子婚前加名的规定《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
·
二手房买卖税费
商品房的买卖是需要缴纳税费的,那么二手房买卖也是一样需要缴纳税费的。新房和二手房买卖缴纳的税费还是有些许差别,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最新的二手房买卖税费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二手房买卖税费1、契税普宅:90平米以下:1%、90-140平米:1.5%、非普宅:3%、商业房或公司产权......
·
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处理
农村房屋的买卖与城市房屋买卖有所不同,主要是由于农村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因此就很容易发生农村房屋买卖纠纷。那作为购房者,遇到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咋处理呢,这也就是说,应如何处理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处理(一)争议双方直接协商是目前解决房......
·
双规存在的必要性
1997年5月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的“双指”规定:监察机关有权“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对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在这以后,"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指定的时间、地点"这两个本......
·
交通肇事罪刑法规定怎么处罚
在发生交通肇事的情况下,要是情节比较严重或者造成了巨大损失的话,此时就有可能认定肇事者构成交通肇事罪,在构成犯罪的情况下自然受到的处罚就会比较严重。那么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刑法规定怎么处罚呢?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交通肇事罪怎么认定交通事故......
·
高铁征地补偿标准
高铁征地补偿标准可以说是高铁高速修建的时期,各地都迎来了高铁时代。但在修建高铁的时候,需要对沿途的居民进行征地,这就涉及到了补偿的问题。那么您知道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我国对国家建设用地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
·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应如何履行抚养义务?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往往通过给付抚养费的方式履行这一义务,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5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
·
婚姻存续,一方可否要求对方主张孩子抚养费?
现实生活中,夫妻并没有感情破裂而闹离婚。可是,一方由于各种原因总是不给孩子的抚养费,让另一方独自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另一方在无奈之下,会向律师咨询,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可否向对方主张抚养费?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
·
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条件是什么?
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条件是什么?关于法律援助在生活当中的运用率也是非常的普遍的。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法律援助不仅是国家要为一些特定人群提供的,而且也是在司法建设过程当中必须的一个步骤。因为某些特定人员如果没有能力聘请律师的话,那么在法庭答辩阶段必须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
多久算拖欠工资 工资晚发多长时间算拖欠
多久算拖欠工资工资晚发多长时间算拖欠《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一般,具体的发薪日期是由双方约......
·
在我国公司债券怎么卖?
在我国公司债券怎么卖?在我国,有一群人有着较远的见识,不愿意把资产放在银行来获取那微薄的利息,而是通过各种渠道投资,所以导致了我国股票市场的飞速发展,而股票呢,则是一种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为了避免这些风险,大多数人选择了投资比较保守的债券,在国债和企业债券之中......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
马鞍山市看守所
安徽省马鞍山市看守所地址为马鞍山市葛羊路,俗称“马鞍山市...看......
·
入室盗窃、抢劫案-再一次成功辩护
常某某、杨某某、秦某某入室盗窃、抢劫案。2012年5月份,杨某某邀......
·
内蒙古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是交通事故赔偿中一种特殊的情况,其发生的条件是交通事故中出现了被害人死亡。在被害人死亡后,其赔偿情况有什么特别的,或者说多了什么赔偿项目。您都知道,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有统一的赔偿项目。下面以内蒙古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为例,计算......
·
论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论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一、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公司不享有自身所有权,其所有者为股东,公司不能自卖。签订这样的合同属于主体不适格,根本无法履行相关变更手续。至于某公司将取得的股权转让给他人,这没有任何法律障碍......
·
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
特别累犯,亦称特殊累犯或同种累犯。指曾犯一定之罪后,又犯与此同一之罪或同类之罪的犯罪分子。在绝大多数国家刑事立法中,都规定特别累犯的成立以罪质必须相同为必要要件。根据我国刑法第66条规定所谓特殊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大二整个系学生档案被辅导员弄丢了怎么办??
·
你好.我交了二万元钱答0月六号交货的到现在没交要怎么处理
·
违规办烟草证,我是农村来的没有文化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
您好,我在2015年买入的ST天业。2019年12月份吧,才
·
本人被车倒车撞了对方全责,问一下误工费怎么算?我是自己干的开
·
吃饭吃出个粉碎性骨折
·
一级残疾国家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
我是xx群主 拉了几十个人进群玩熊猫* 从中抽取房费 这个会不会犯法坐牢这sa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