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离婚必须调解吗 要调解多长时间
首页
>>
法律知识
离婚
必须调解吗 要调解多长时间
一、
离婚
必须调解吗 要调解多长时间?
调解是必经程序,但是关于调解的时间法律是没有具体的规定。法院调解
离婚
需要的时间包含在诉讼
离婚
期限中,不同的
离婚
案件,调解
离婚
的时间也不同。
离婚
案件属于民事诉讼的一种,民事诉讼有两种审理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的六个月内审结。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
离婚
。”“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准予
离婚
法定条件。
因此,法院在审理
离婚
案件时,是根据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依据来判决
离婚
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
离婚
: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起诉
离婚
的流程是什么?
1、 起诉,即向有
管辖
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 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
上诉
。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 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3)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 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
上诉
;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
上诉
。
进行调解是现行法律制度当中规定的法定程序之一,作为工作人员来说无权越过调解这一程序。有些人可能对法院的调解工作显得非常的不耐心,但工作人员到了每个阶段该做什么事情不能看原告的眼色行事,调解不具备任何强制性,不接受调解也不会有任何后果。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办假离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一、办假离婚证需要什么手续?法律上是不认可假离婚这种说法的。如果离婚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按照实际登记的离婚来认定,所以,离婚之后就不是夫妻了。如果双方同意的话,也可以进行复婚。法律上办理离婚证的手续,如下:(一)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再婚夫妻一方去世财产怎么分?
再婚夫妻一方去世财产怎么分?再婚夫妻一方去世财产怎么分遗产分配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
·
女方怀孕了夫妻是否可以离婚
女方怀孕了夫妻是否可以离婚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是根据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的妇女特殊保护,是对男方提出离婚的一项限制的规定。但是......
·
夫妻共有房产一方擅自处分的效力
符合善意取得时,该处分有效.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房屋登记方与第三人签订了买卖合同,善意的第三人支付了合理的购房款,并将房屋产权证过户到自己名下,就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夫妻的另一方要求追回房屋所有权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1、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房屋,其出售、抵押等处分行......
·
刑事诉讼申请回避的理由有什么
刑事诉讼申请回避的理由有什么一、刑事诉讼申请回避的理由有什么一般理由: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勘验人或者诉讼代理人。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
·
没有认定工伤能工伤鉴定吗
没有认定工伤能工伤鉴定吗1.不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2.工伤认定是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先决条件,没有工......
·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等级是如何划分的?施工方在修建高楼大厦过程中,首先要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然后再争取工程质量优良。如果施工方不按照规范施工、缺乏管理,则有可能引发工程质量事故,导致人员伤亡。工程质量事故是有级别划分的,那么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等级是如何划分的?下面我......
·
工程质量事故判刑标准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判刑标准是什么近年来,尽管国家对于工程质量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但是总是有一部分人抱着侥幸的心理,在工程质量上,上下串通一气,马马虎虎的进行验收。工程质量如果不过关,所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极大的损失。所以如果发生了工程质量事故,是会依......
·
工程承包合同不付工程款可以同时主张利息及违约金吗?
在我国目前尚无任何法律明确规定违约金与利息不能同时适用,如果说欠付工程款计付利息后就不能适用违约金,或主张适用违约金就不能计付利息的,明显对守约的承包方不公。1、建筑工程发包人不付工程款的,即构成违约,承包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合同法规......
·
一、重婚罪微信聊天算证据吗?
一、重婚罪微信聊天算证据吗?重婚罪微信聊天算证据,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证据。针对认定重婚罪,实践中通常的做法是,受害人有足够证据证明重婚行为的,法院直接按自诉案件立案。而如果证据不足,由受害人请求公安机关侦察,然后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实践中,搜集证据具体分为两......
·
周六周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周六周日加班工资怎么算?一、周六周日加班工资怎么算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
·
一、解除劳动合同不见了应该怎么办?
一、解除劳动合同不见了应该怎么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了,可以去原单位协商重新出具,如果单位不愿意重新出具,可以复印原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章浩律师
1895194563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相关内容
·
丹阳交通事故律师
丹阳交通律师事故提供丹阳市及镇江市交通事故、事故赔偿、交通肇......
·
武汉刑事辩护律师哪个好?
一、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是否要请律师?......
·
侵犯名誉权赔偿标准怎么对侵犯名誉权进行赔偿
侵犯名誉权赔偿标准怎么对侵犯名誉权进行赔偿一、侵犯名誉权赔偿标准是什么侵害名誉权可能造成两种损害。一是财产损害。在侵害名誉权的情况下,也会使受害人遭受财产的损害。此种情形应按实际损失赔偿。二是精神损害。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标准如下:(一)侵......
·
减刑假释最新规定细则是怎样的
减刑就是指对正在服刑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减期服刑的行为,假释就是指对在监狱里表现良好的服刑人员进行提早释放的行为,下面您就跟的我们一起来看看减刑假释最新规定细则是怎样的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案......
·
吸毒离婚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我们知道,在法治社会中需要用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在离婚过程中需要一走法律程序,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提出离婚,如果一方长期吸毒,另一方可能会因为精神压力和经济压力提出离婚,离婚就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那吸毒离婚财产......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砖瓦厂承包合同范本
·
勾引我老婆己经有二十多年了我2020年的腊月三十的
·
协议土地转让,现有一朋友于2002年欠我钱现要用他父亲的一土地抵数现在协议应该怎
·
徐老师,你好,我人在日本现在要办我自己的出生证明和结婚证明
·
单亲妈妈哺乳期犯罪判十个月,监外执行没有收留,现一直无人管理
·
拖欠货款,有对帐单能起诉吗
·
身份证和卡号被朋友拿去带高利贷了报警有用吗?
·
拆迁赔偿问题,店面没营业执照遇拆迁是否赔偿损失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