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刑事拘留通知家属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首页
>>
法律知识
刑事
拘留
通知家属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刑事
拘留
通知家属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刑事
拘留
后应当在
拘留
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
拘留
人的家属。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
公安机关
拘留
人的时候,必须出示
拘留
证。
拘留
后,应当立即将被
拘留
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
拘留
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
拘留
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
拘留
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会以《刑事
拘留
通知书》的形式,告知某某被刑事
拘留
。
刑事
拘留
通知书是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转交涉案当事人家属的正式司法文件,它是以公安局的名义下发的正规文件,说明涉案当事人已经被采取了“刑事
拘留
”的强制措施。
没有收到《刑事
拘留
通知书》,家属可以这么做:
1、找当地公安机关问情况,看是否存在刑事
拘留
通知书仍在邮寄途中,还是邮寄地址错误等原因。
2、如果不存在上述原因,公安机关涉嫌非法执法的,可以积极搜集证据找上一级公安机关投诉。
二、被刑事
拘留
最长多少天
刑事
拘留
期限是指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公安机关
拘留
的期限(刑诉法第89条)
3天 7天;
7天 7天:特殊情况的,延长1~4天;
30天 7天:多次、结伙、流窜;
(7天是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
检察院
拘留
的期限:14天或者17天
计算方法:7天 7天,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3天。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91条:
公安机关对被
拘留
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
拘留
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
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
取保候审
或者监视居住。
综上所述,刑事
拘留
是在刑法当中规定的强制措施,会通知家属但并不会绝对的去通知到家属,而且刑事
拘留
的时间也是有规定的,最多不会超过37天,在这个期间就会对当事人犯罪事实的证据进行侦查,确定以后就会进行起诉。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发现丈夫同性恋离婚可以索赔吗
一、发现丈夫同性恋离婚可以索赔吗法院判决是否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彻底破裂。虽然同性恋严重影响了夫妻感情,但未必一定导致感情彻底破裂。在我国,因为一方是同性恋,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尚无判决离婚的先例。同时,如果女方要求男方进行赔偿,而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有......
·
为证明对方婚外情可以收集那些证据
1、离婚婚外情证据之——电子邮件、聊天记录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往来的信件、邮件或者是聊天记录。这类婚外情证据一般很难被法院采信,因为当事人提供的此类证据很难保证是没有经过改动的。如果要想让此类证据被法院采信,要有一套完整的证据链,让它们互相印证。比如说,邮箱是谁的、邮件是谁发来的、......
·
法院判定私生子抚养权的标准
私生子主要是因为其父母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在对私生子的抚养权问题上,与一般子女的抚养权是一样的。那么您知道法院判定私生子抚养权的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法院解决私生子抚养权纠纷的方法与解决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的方法是一样的,法院会依据私生子的年龄状况以及......
·
无结婚证离婚财产 新婚姻法是怎么说的?
按照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结婚,必须要完成结婚登记,拿到结婚证才是合法的。可是现实生活中,却有一些人在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生活,形成同居关系。双方分手后,也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那么,无结婚证离婚财产新婚姻法是怎么说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了解。一、无结婚证离婚财产新婚姻法是怎么说......
·
什么人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一、什么人可以申请婚姻无效1、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2、利害关系人包括:(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
·
刑事诉讼代表人具备的条件
由于诉讼代表人是代表单位犯罪案件中的单位被告人参加诉讼活动,依法行使单位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履行单位被告人的相关诉讼义务(接受刑罚的义务除外)。因此,并非什么人都可以作为刑事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的,只有具备一定的必备条件的人,才能成为诉讼代表人代表单位被告人参加......
·
投资入股清算如何处理对外投资?
投资入股清算如何处理对外投资?一、投资入股清算如何处理对外投资?(一)对破产企业项目投资的清算首先,应了解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了解相关法律文件、破产企业对该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该项目本身的实际运作情况、投资各方对投资协议的履行情况等。接着,应委托评估师对该......
·
断绝父子关系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如何解除抚养协议?
断绝父子关系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如何解除抚养协议?有的人觉得父亲从小对自己不好,在长大之后能够自己做主了就想要断绝父子关系。这样是否可以呢?如果法律允许断绝父子关系的话,那么具体的断绝父子关系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断绝父子......
·
货款欠条可以转让的法律条据
货款欠条可以转让的法律条据一、概念解读以及哪些债权不能转让贷款欠条,也就是债权,债权人是可以将自己的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但法律明确禁止的三种债权类型是不能转让的。分别是合同性质不能转让、合同约定不能转让、法律规定不能转让的。债权人转让自己的债权时虽然无须经过......
·
公务员入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一定要开具吗?
公务员入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一定要开具吗?不一定,如果村委会或者社区提供从事农业证明,那么也可以作为工作经验的。但填写工作单位的,那么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不然,无法通过政审。相关说明,下载公务员考试文件。开社保证明及打印社保证明方法:1、需要提供本人身......
·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怎么判
自从红黄蓝幼儿园事件发生之后,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这个罪名也逐渐走近了人们的视野,很多人在谴责着教师行为的同时,还期盼着法律能够对他们进行制裁,让他们受到应有的处罚,那么您知道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怎么判吗,法律究竟是如何处罚的?下面就来为您进行介绍。一、虐待......
·
集体土地使用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集体土地使用转让协议书怎么写?一、集体土地使用转让协议书怎么写?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
溧阳市看守所
溧阳市...看守所地址位于江苏省溧阳市104国道南侧。溧阳......
·
南京市江北新区看守所在哪里?地址位置如何导航?
南京市江北新区位于南京市长江以北,是中国国家级新区,由浦口区......
·
非婚同居,双方的财产关系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有明确规定,该《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
·
什么是遗嘱执行?
遗嘱的执行是指在遗嘱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为实现遗嘱人在遗嘱中对遗产所作出的处分行为以及其他有关事项而采取的必要行为。遗嘱本身是一份静态的法律文书,而遗嘱的执行则是动态的过程,对于落实遗嘱内容,实现被继承人的愿望,保护继承人与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具......
·
职工失业后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城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失业以后,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只要单位和个人参加了失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本人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主动求职。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申领失......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朋友推荐我一个名片,我在xx上问她卖80的东西。东西没收到,不理人
·
理发店绣眉未修好,我要求赔赏洗眉san
·
工伤认定有效期,交警给的事故认定书为我次要责任
·
现在永嘉拘留所可以接见亲属吗
·
评伤残可以得到的赔偿金还分农业户口多少钱,非农业的多少钱?
·
我朋友去酒驾,然后交了1.5万元保释金,交警部门说到时候打电话就可以退回保释金还
·
我想问一下生育津贴有不满24周岁拿一半之说吗
·
我在学校被群殴,我想知道那个学生触犯了什么法san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