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将房产质押给个人可以么?有什么程序?

首页>>法律知识

    将房产质押给个人可以么?有什么程序?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难免遇到资金周转难的问题,现在向银行申请贷款也不太容易,所以很多人会和他人借钱。当然,借钱就得有担保物,有些人提出将名下的房产质押给个人,来获得资金的支持。那么这种方式行得通么?又有哪些程序呢?我们就这个您关切的话题在下文进行了阐述。一、房产质押给个人可以么?个人之间可以房产抵押,房产抵押权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就是俗称的个人。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二、房产质押的程序有哪些?目前没有法律条文禁止个人之间用房产作抵押借款。房管部门有相应的业务可以为个人房产抵押借款办理有关手续。办理的程序大概是:双方首先应签订借款合同,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然后双方持借款合同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手续。办理抵押手续需要借款人提供用于抵押的房屋的个人房屋产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单身证明等,另外,还需提供借款人、出借人双方对抵押房屋的价值约定书或房屋价值评估书等材料。个人房产抵押借款公证,借款人和出借人可到公证处,在公证人员的指导下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需要提供用于抵押的房屋的个人房屋产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单身证明等。需要注意的是,双方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对利息支付的约定不能违反相关规定,即约定的利息不得高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公证费目前是按借款金额的千分之三收取。综上所述,个人之间借款,将房产质押给个人目前是行得通的。手续并不复杂,双方签订借款合同,通过公证,然后双方持借款合同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质押手续。其中需要带齐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资料。需要注意的是,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对利率的约定不要超过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否则对超出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公租房买卖的条件
      政府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如果,政府放弃回购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


·买房网签流程有哪些?
      不管是从事怎样形式的买房的交易,网签都是一项重要的环节,只有办理了网签才能保障交易的透明化,避免出现差错,导致买房人的利益受损,那么买房网签流程有哪些呢?今天,的我们就为您讲一下买房网签流程的具体情况,同时为了让您更好地了解网签,给您补充介绍这方面的相关的重要信息。一、网签的含义......


·买房人“跳单” 不违约,无需支付中介费
      《购房委托书》属居间合同,禁止“跳单”本意是维护中介利益,这条认定有效。但衡量买方是否“跳单”违约,关键还是看买方是否利用了该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机会等条件。如果买方并没有利用该中介公司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而是通过其他正当途径获得同一房源信息,则买方有权选择报价低、服务好......


·租赁住房拆迁要怎么补偿
      租赁住房拆迁要怎么补偿一、租赁住房拆迁要怎么补偿租赁住房的拆迁补偿安置问题,涉及到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关系,情况比较复杂,既要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又要考虑社会安定,对房屋使用人进行安置。为了保护房屋所有人的利益,同时兼顾房屋使用人的利益。二、房子拆迁补偿费应归谁所有房屋拆......


·征地拆迁风险规避措施有哪些
      征地拆迁风险规避措施有哪些1、加强制度建设打好机制“补丁”征地拆迁风险防控基础是建立规章制度。针对征地拆迁现行政策法规明显滞后的现状,近年来,区征地办协助制定了规范征地补偿安置、加强征地拆迁管理等系列切实有效的工作办法,从制度上规范征地程序要求和操作行为。2、......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管理规定有哪些?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管理规定有哪些?由于我国属于地广人多的国家,虽然土地资源很丰富,但是由于我国的人口众多,人均土地还是很紧张,所以有些土地的使用权就是有限的,是可循环利用的,这样才能缓解我国的土地紧张的状态,那么国有划拨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管理规定有......


·医疗纠纷个人赔偿比例如何确定?
      医疗纠纷个人赔偿比例如何确定?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人类的医疗水平也在不断地提高,但是当下社会上难免会有医疗纠纷发生,这个时候,如何计算赔偿金成了最重要的问题。那么,在确定好赔偿金额之后,又该如何确定医疗纠纷个人赔偿比例呢?一、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


·涉外继承案件的专属管辖
      在国际上,一般是以被继承人的国籍/被继承人的住所或遗产所在地为依据,确定涉外继承案件的管辖权.具体涉外继承案件由哪国法院管辖,应通过冲突规范加以确定.在我国,对于涉外继承案件实行专属管辖.依据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


·要怎么认定无主物的范围?
      要怎么认定无主物的范围?无主物顾名思义也就是没有主人的物品。在实践中,如果拾到他人物品应返还给所有人,这也是法律规定的。但如果拾到的是无主物,那么根据先占原则,拾到者就可以取得该拾到物的所有权,那在实践中要怎么认定无主物的范围?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一、......


·公司债券还不上会有什么后果
      公司债券还不上会有什么后果现代生产经营中,企业进行经营和借款的方式是比较多的,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也是,当自己的手里有些闲钱的时候,可能会选择投资,投资的内容可以自行选择。有些人会选择购买公司的债券,用购买债券来作为一种投资方式,但是,购买企业的债券以后,如果企......


·不能履行合同是否构成违约
      不能履行合同是否构成违约一、不能履行合同是否构成违约?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不能履行有自始不能履行和事后不能履行之分,通常系以合同订立时为标准。前者是合同无效的原因,后者是违约的类型,分别债务人是......


·工伤中被抚养人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工作中因工受伤的虽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赔偿,但是对自身健康和家人影响毕竟很大,尤其是因工伤致残或死亡的,给家人带来的伤害可以说是灾难性的,所以为了解决工伤致残或死亡职工家人的抚养问题,工伤保险也做出了相应的补偿规定,那么对于工伤中被抚养人的规定是怎样的呢,我们......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相关内容
·衢州市看守所
    浙江省衢州市看守所地址在衢州市毛家岭,衢州市看守所建筑面积约......


·武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肖律师从轻辩护主犯获轻刑一年
          武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肖律师从轻辩护......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虽然只是造成了人员身体上的损害,但此时也是会给伤者或死者家属带来精神方面的影响,因此也会做出精神方面的赔偿。那么交通事故精神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确定建议考虑以下参照标准:(一......


·一方诉讼离婚多久结案呢?
      因为相爱,所以结婚,不爱了,就离婚,对于现在社会来说,离婚已经是非常普遍和正常的事情了,如果夫妻双方,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没有提出,对于双方都同意离婚来说有所不同,那么一方诉讼离婚多久结案呢?国家对于这一方面有明确规定。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


·漳州五险一金缴交比例是多少?
      现在大多数人群都已经意识到五险一金的重要性,每个月定期缴交五险一金,对日后的生活会产生很大的帮助。所以,为了让自己的生活有更多保障,选择合适的工作不仅只取决于企业给出的薪水高低。正如大多数人所知,缴交五险一金已成为您找工作衡量公司好坏的标准......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请问社保买了十女人满5O岁还可以继续`买满15吗?
·退职,退职以后工资还会长吗?
·咨询,我现在在职每天工作6个小时晚上12点到早7点
·推土机推由汽车运过来偷倒的垃圾如何惩罚?
·二手房签了合同过户当天要给中介费,我可以拿到证之后再给吗
·退休投靠子女入北京户口,二老人退休
·本人014月开始入职于某公司,当时只是简单地填写了一份入职表又可以获得哪些补偿?
·我的离婚协议是假的,现在我前妻要按离婚协议追究财产怎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