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纸箱购销合同范本内容里应注意哪些事项?

首页>>法律知识

    纸箱购销合同范本内容里应注意哪些事项? 纸箱购销合同范本内容注意事项
  纸箱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变化形式,它同买卖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主要是指供方(卖方)同需方(买方)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由供方将一产品交付给需方,需方接受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价款的协议。纸箱购销合同范本里应当注意这些事项:
   (一)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等具体内容注意事项
  1、名称要正确填写,不要写习惯名或自命名。
  2、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特别注明品牌、商标和生产厂家。
  3、规格型号,参考相应的物资目录、设备目录。
  4、产品数量和计量方法,按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的计量方法执行;没有规定的,按双方商定的计量方法执行。
  5、价格、金额,除国家规定必须执行国家定价的以外,由当事人协商议定。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内国家价格调整时,按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逾期提贷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
  6、供货期限,可以合同约定。一般来讲,提货的以乙方通知提货日期为准(应给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代办托运的以货交承运人为交货日期,送货的以送达目的地为准。
  7、可以约定分批交货。
   (二)质量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有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行业强制性标准的,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行业强制性标准签订;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也没有行业强制性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供方必须对产品的质量和包装质量负责,提供据以验收的必要的技术资料或实样。产品质量的验收、检疫方法,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标准有国家标准GB、部颁标准、企业标准QB。如果要填写,须有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一般的购销合同,多数泛泛约定为国家标准。如果对于特定产品,或对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的,必须具体约定为哪个标准,或商定的条件、样品(共同封存样品,分别保管)、补充技术要求。约定供方对其所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期限,在保证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排除需方的非正常使用导致。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1、交货地点,涉及“标的物交付”,也是风险转移的分界点。交货地点,作为合同履行地,它涉及合同纠纷的司法管辖权。当约定的交货地点与实际交货地点不一致时,以实际交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双方约定了合同履行地点,则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2、交货方式:工厂交货(提货)、目的站港交货(送货)、货交承运人(代办运输)等等。对外货易中,有专门的术语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1、运输方式一般由需方提出,也可协商确定运输方式、运输路线、运输工具。总的要求是运费低、运速快、货物安全到达。如果由于供方原因,选择了不合理的运输路线和工具,由此造成的损失,就承担赔偿责任。
  2、运输费用的负担,应结合货物价款考虑,要明确约定清楚,以避免争议。
   (五)合理损耗和计算方式
  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损耗量,对此规定及计算方法,有关主管部门有详细规定,在合同中应明确注明。我们的实践中,一般不允许有量差,按实际收货量结算。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包装是一切有形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包装不善则会使商品变质和损坏,失去商品本身所具有的价值和使用价值,而高质量的包装不仅能有效地保护商品,而且能提高商品的附加值,增强商品本身的竞争力。而讲质量,首先要讲标准,标准化是提高产品质量的重要保证。
  1、产品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没有通用方式的,也没有约定的,供方应当采用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2、包装物供应,除国家规定由需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供方供应,也可合同约定。
  3、包装物回收:由合同约定,并约定回收费用。如,油桶、氧气瓶等。
   (七)验收标准、方法和提出异议的期限
  1、验收手段:全面检验、抽样检验、理论计算、实际过磅。
  2、验收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约定标准。
  3、验收时间:约定多少天内应验收完毕,不同于提出异议的期限。
  4、提出异议的期限:在约定检验期间的,需方应在约定期间内将验收数量或质量不合格的情形通知供方,怠于通知的,视为数量或质量合格。
  书面通知中,建议明确供方的回复时间,否则视为默认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需方收货后,应当在发现不合格的合理期间内通知供方,未在合理期间内通知或在收货后2年内未通知的,视为合格。但对质量保证期有约定的,适用质量保证期。当然,供方知道所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的,不受上述通知时间的限制。“合理期限”一般来讲,品种、规格、型号、花色和质量不合格的,为到货后10天内提出书面异议。需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应在运转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异议。5、也可以详细约定由谁(由哪个机构)负责验收和试验等等。
  因为合同是一项严谨的法律事件,稍有差池就会为此背负上违约责任甚至是支付巨额赔偿金。所以您在签订纸箱购销合同时,一定要注意自己选择的纸箱购销合同范本内容里是否已经规避了我们上述提到的问题,或者加以补充修改再行签订。想了解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订立合同一定要用书面形式吗
      订立合同一定要用书面形式吗一、订立合同一定要用书面形式吗合同的订立形式如下:1、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对话方式表达相互之间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在使用口头形式时,应注意只能是及时履行的经济合同,才能使用口头形式,否则不宜采用这种形式。口头形式简便易行,在日常生活中经常......


·居间合同纠纷案件需要注意什么
      居间合同纠纷案件需要注意什么一、居间合同纠纷案件居间合同是中介常用到的一个合同,关系到了居间人和委托人的利益,因此签订时要注意以下事项:如委托人需要保密要做出居间人的保密约定在签订居间合同时,若委托人要求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则应在居间合同中体现出来。此时,......


·什么是合同生效对应日?
      什么是合同生效对应日?我们租房,会和房东签署租赁合同,如果合同内容真实,合理合法,那么合同签订之日起就是合同生效日,这个我们都比较明白。那么在合同的诸多概念中,还有一个合同生效对应日,这个概念恐怕大部分人就不太知道了。那么下面由我们来普及下这个小小的专业知识。一、什么是合同的生......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期间死亡是否付给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期间死亡是否付给保险金?一、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期间死亡是否付给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以内因疾病身故,合同终止,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合同也会终止,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


·无证房产在执行程序中如何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时,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


·您了解法医司法鉴定公证吗?
      司法鉴定就是我们在诉讼时依照法定的程序对当事人所提出的鉴定内容进行专业的技术判断,司法鉴定的范围广阔,而法医司法鉴定只是对伤情进行等级鉴定和死亡的原因进行鉴定,法医司法鉴定被包含在司法鉴定中。那么您了解法医司法鉴定公证吗?一、您了解法医司法鉴定公证吗?司法鉴......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交通事故误工费
      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误工费赔偿,以受害人有无收入来源为评判标准,是采取的劳动能力丧失赔偿制度,不以年龄进行限制。同时,老年人参加生产活动也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随着我国逐步进入老龄社会,国家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再就业、再上岗。现实生活中,60岁以上的人被返聘工作或从事......


·20年前入室抢劫被抓判刑多少年?
      入室抢劫属于刑事犯罪,但刑法也存在诉讼时效,那么如果18年前入室抢劫被抓判刑多少年呢?这不是一个固定的答案,要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进行判断,的我们将根据刑法具体规定为您阐述这一问题,希望能解答您的疑问。一、追诉时效的期限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


·退休人员工伤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退休人员工伤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退休人员发生意外受伤或者死亡时,首先需要判定是否为退休返聘人员或是仍在从事劳动的人员,如果满足以上条件则可以根据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赔偿,下面是为您提供的退休人员工伤赔偿标准详细表。一、退休人员工伤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退休人员工伤赔偿标......


·工程新增变更合同价款增加过大需要报批吗
      工程新增变更合同价款增加过大需要报批吗一、工程新增变更合同价款增加过大需要报批吗这个“过大”的概念比较模糊,如果是建委备案的审批,一般不能超过15%,否则就需要签订补充合同。如果是自己单位的就不好说了。即使是固定总价合同也会规定合同变更的相关条款的,既然......


·关于公司法人变更后原法人有责任么?
      关于公司法人变更后原法人有责任么?世界万物都在变化,没有什么事情是可以静止不变的,就像法人也是不可以的,所以当法人变更之后就会发现有很多的问题需要解决,比如当公司法人变更后原法人有责任么,以及当原公司法人在时有债务需要承担吗,这一系列的问题在法人变更时都要考虑......


·交强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交强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一、交强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1、责任限额12.2万2、其中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3、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常州劳动仲裁
    需要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的,请拨打劳动保障监督咨询电话:12333,12......


·健康权纠纷案民事再审申请书
      健康权纠纷案民事再审申请书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


·征地拆迁管理办法范文
      征地拆迁管理办法范文征地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土地管理的法律和法规,依法、科学、合理地用好建设用地,规范工程建设的征地拆迁管理,快速、平稳、有序、可控、高效地完成某工程建设的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


·多方股东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多方股东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是怎样的?多方股权转让协议范本多方股权转让协议?甲方(1):身份证号:甲方(2):身份证号:甲方(3):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甲方各方和乙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1)、(2)......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是指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出入境管理制度。国家对出入境的人员实......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想找律师打官司。咱这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哪儿,我们想过去。
·我在公司上班时,脚掌被咂,拍片看,医生说大脚趾前端有碎片,骨折,这个能报工伤吗?
·我和别人合伙做生意亏了,他们让我一个人承担亏损,并让我写了借条,我能通过法律诉讼要求他们共同承担亏损
·工伤死亡劳动合同终止有无补偿
·租房子的合同出租房子上房主姓名是电脑打印的。这样合同具有法律效应么
·2018没有019合作医疗什么时候下来?
·律师好,请问被人蒙了运了香烟怎么会将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
·您好!我跟我老婆都是重庆的,在浙江可以申请离婚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