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是怎样的

首页>>法律知识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是怎样的? 一、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总则及基本规定
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全使用。
4、基本规定: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本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包括哪些规范?
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生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第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12、抽样方法:根据检验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13、计数检验:在抽样的样本中,记录第一个体有某和属性或计算第一个体中的缺陷数目的检查方法。
14、计量检验:在抽样的样本中,对每一个体测量其某个定量特性的检查方法。
15、观感质量: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16、返修:对工程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部位采取整修等措施。
17、返工:对不合格的工程部们采取的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
以上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相关信息。无论什么工程,安全都是第一重要的问题,当然包括建筑工程,所以,验收时要按照规范严格执行,一定要准确查询相关资料。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工资贷款利率是多少
      工资贷款利率是多少一、工资贷款含义工资贷款是指按借款人月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向借款人发放的以其个人工资收入作为还款保证的用于个人消费需求的保证贷款,无需担保。二、工资贷款申请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及经济效益好、管理规范、职工队伍稳定的企业职工;2、有固定的职业和稳定的......


·对于准备去上海企业应聘的朋友,肯定想提前了解一下上海企业怎么
      对于准备去上海企业应聘的朋友,肯定想提前了解一下上海企业怎么办理入职,或许对于非上海人应该更迫切的想知道这个问题,这样可以让自己在应聘前或者入职后就不那么紧张了,那么下面律师我们会来给您详细的介绍:入职手续如何办理入职手续是作为一名新入职的员工在报道第一天首要的任务,就是办理好入职手续。首先会被......


·快递员与快递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江苏省扬州市中院民事判决书(2021)苏10民终2341号中,快递公司与案外人之间签订了《片区协作经营合同》,合同的期限到期之后,案外人继续持快递公司的相关商标再此范围内从事快件经营活动,合同的到期后当事人到案外人除从事快递员的工作,由案外人对其进行业务培训,安排其工作,以及受其管理。法院认为:劳动关系的本......


·单位哪些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
      单位哪些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这里的法定情形有四类:(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过错解除动合同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


·一些员工会疑惑自己的基本工资标准
      一些员工会疑惑自己的基本工资标准为什么这么低,其他人的基本工资标准为什么那么高?基本工资标准是什么意思呢?基本工资标准是怎么形成的呢?基本工资是否能满足自己在当地生活呢?下面从法律层面为你详细分析。一、基本工资的概念劳动者基本工资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也......


·劳动争议仲裁前置除外,还有什么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前置除外,还有什么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前置是指劳动关系的双方发生争议后,当事人应首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能向法院进出起诉。那对于劳动争议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前置除外,还有什么规定?我们将就这个问题为......


·债权债务三方协议怎么写?
      债权债务三方协议怎么写?债权债务三方协议甲方:电话:住址:乙方:身份证:住址:电话:丙方:身份证:住址:电话:丁方:电话:住址:经平等自愿协商,甲、乙、丙、丁四方就债权债务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截至本协议签订......


·哪些财产可以被认定为彩礼
      男女之间会赠礼物是很正常的,有的情况下可能赠与的礼物价值比较大,如结婚彩礼。但并不是说只要是男女赠送给女方的礼物就一定能认定为彩礼。那到底哪些财产可以被认定为彩礼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哪些财产可以被认定为彩礼1、给付和受领彩礼......


·清欠债务公司是什么?
      清欠债务公司是什么?清欠债务公司是什么呢?就是利用合法方式清欠债务的专门公司。它的存在主要是为了保护债权人自身的合法权益,当出现赖账,不还等现象时,就可以请清欠债务公司介入帮忙挽回损失。下面将给您做出解答。一、债务清欠是什么?债务清欠,利用合......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供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表、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程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强险、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等交通事故赔偿相关法律信息。△南京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一、一般......


·南京刑事诉讼律师
    南京刑事诉讼律师对刑事辩护有自己独特的经验和方法,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刑事诉讼、犯罪量刑、故意犯罪、经济犯罪、贪污受贿等刑事辩护。◇南京刑事诉讼律师的服务范围:刑事辩护、死刑复核、取保候审、刑事自诉、受(被)害人诉讼代理、刑事法律......


·南京债务纠纷律师:他人欠钱不还怎么办?要钱策略
      借钱时是孙子,还钱时是老子。债务人不还钱怎么办?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现结合自己办案的经验和大家谈谈怎么把钱要回来。、      要带的东西:起诉状、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对方的身份信息(身份证号码和家庭住址)、欠条或借条、银行转......


·2023年镇江律师收费标准?离婚、财产、刑事、劳动案件收费规定
      镇江市律师收费标准按照江苏省司法厅的规定来执行,具体如下:计件收费标准一、代理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律师收费标准:不涉及财产2500-10000二、代理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一)侦查阶段1000-8000(二)审查起诉阶段......


·男女可以去法院解除同居吗
      解除同居关系时,关系到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以后再婚等问题,因此必须慎重处理。可以去法院解除同居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可以去法院解除同居吗《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


·同居和结婚的区别有哪些
      现代社会年轻男女未婚同居的现象并不罕见。因此,不少人随之产生疑问,同居就是结婚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同居与结婚虽然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相似之处,但却存在本质上的区别。那到底同居和结婚的区别在哪里?下面,请跟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商标权侵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商标权侵权诉讼时效是多久?之所以要对商标做出相应的保护,是因为现实中经常发生商标侵权事件,这对商标权人的利益是很大的损害。而实践中,产生的商标侵权纠纷,也是有一定的诉讼时效限制的。一旦超过规定时效,那么法院就不会受理。那到底商标权侵权诉讼时......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婚前财产,我和老公刚再婚
·我在公司签的劳动合同职位是司机,现在公司优化人员,将辅助工和清洁工放了可以不可以
·就是想咨询下我一个朋友在富民看守所可以见他吗还有就想问下借给
·给私人老板做事,从房顶掉下来。证明不充足。申请不了工伤认定怎
·租房到期后,房东无理由拒绝退还押金,电话不接,微信不回,遇到
·工伤认证没有出院怎么认证
·在仓山区人民法院数罪并罚(买xx家机关文件罪以及虚开发票),
·起诉离婚,被告是新昌户口,可以在绍兴起诉离婚吗?
·你好张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们村土地被征收,在承包土地证上的
·工作期间突发脑出血死亡怎样赔偿或索赔?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