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非婚生子女谁来抚养,如何确定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

首页>>法律知识

    男女为办理结婚手续就生下子女的,此时该子女就属于非婚生子女。对于非婚生子女,当父母的也是要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当男女分手后,就要由一方来抚养子女。那么实践中非婚生子女谁来抚养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非婚生子女谁来抚养
1、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二、如何确定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
1、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依照此法条可以看出,法律对非婚生子女实行平等对待的政策,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受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因此,当处理非婚生子女抚养权问题时,同婚生子女按照统一原则处理。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为了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需要从以下方面收集证据:
(1)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证明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4)另一方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已方收入稳定、对方收入不稳定长期离家不回。
(6)对方有不良嗜好、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
(7)已方思想品德好、对方对离婚存在过错的。
虽然,非婚生子女的父母不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但此时并不影响对她的抚养义务。通常,在父母分手之后,先由父母协商确定非婚生子女谁来抚养,要是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再由法官作出判决。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婚外情离婚是否有赔偿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外恋不但会破坏他人的婚姻家庭关系,而且也是损害自己配偶利益和对配偶人格价值不尊重的行为,这是道德和情理所不允许的。当夫妻生活出现矛盾时,需要正视并正确地予以处理。那么婚外情离婚是否有赔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婚外情离婚是否有赔偿《民法典》对于“婚外情”并没......


·出现家庭暴力应该怎么办
      出现家庭暴力应该怎么办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外人很难发现。人们传统的“清官难断家务事”心理,也使很少有人愿意插手他人的家务事。也正因为如此,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的事件才愈演愈烈。那么出现家庭暴力应该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什么是家庭暴力?要想知道出现......


·离婚诉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我国离婚诉讼在诉讼管辖、诉讼代理、离婚受理的条件等等方面都是做出了全面和明确的法律规定的,那你知道具体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吗?在下文为你做了解答,详情请跟随我们阅读下文。一、离婚诉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1、诉讼管辖(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


·在校大学生是否可以结婚
      2005年10月,新《婚姻法》颁布实施,按照法律,只要符合法定年龄及相关条件,即可登记结婚。虽然现实中我们看到很多办理结婚登记的人都是已经上班工作的,不过也有人会有疑问:在校大学生是否可以结婚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具体解答。一、在校大学生是否可以结婚2005年3月国家教育部公布新版《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取......


·起诉离婚要收集哪些证据
      起诉离婚说的简单点其实也就是打离婚官司,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都想尽力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权益,那么就需要进行证据的比拼。若一方手里的证据证明力更大的话,当然处理结果就会对其更有利。那现实中起诉离婚要收集哪些证据比较好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起诉离婚要收集哪些证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


·城管打人违法吗
      城管打人违法吗?城管本应是协助城市管理的代名词,他们本该是为了让城市更加的和谐而存在的,但是近几年关于城管打人事件屡见不鲜,其打人手段的残忍性让没有亲眼目睹现场的我们依然感到不寒而栗。那么城管打人违法吗?他们具有哪些处罚权呢?我们在下文为......


·租房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为什么?
      租房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为什么?租赁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将租赁物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为此支付租金并于使用完毕后归还租赁物的协议。合同到期以后,双方的权利义务结束,所以是没有补偿的。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具有租赁合同的一般特征应适用《......


·安徽省土地承包政策是怎样的?
      安徽省土地承包政策是怎样的?一、土地承包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二、安徽省土地承包相关政策农村土地承包除不再向......


·假冒他人名义签署合同怎么办
      假冒他人名义签署合同怎么办一、冒充他人签合同怎么办(一)冒充他人签合同的行为应该分两种情形来处理1、冒用他人的名字签合同的,如果该第三人事前对行为人有授权或事后追认这份合同,合同有效。第三人对此毫不知情或者拒绝追认,由冒用人自行承担责任。......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昆山市看守所
    江苏省昆山市看守所位于昆山市周市镇。来访导航路线是:在339省道和东城大道交叉口太仓方向,在苏州昆山市坐公交11路到东方路,再沿着新浦路,转弯过宋家港路,到桥那边转金清路,一直往东到底即到。★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欢迎来电......


·江苏省看守所
    江苏省看守所是江苏省公安厅直属行政机构,地址设在六朝古都、江苏省会南京,详细地址在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清河路9号(绿园宾馆后面),邮政编码210019,绿园宾馆是江苏省..办案专点,宾馆的后院,就是江苏省看守所。江苏省看守所靠近江东门、汉中门大街,......


·保定李庆律师成功辩护某某故意杀人一案二审发回重审
      某某故意杀人一案经保定李庆律师辩护二审发回重审。    量刑参考法律依据如下: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的决定》中明确要求:贯彻执行“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的刑事政策。......


·2014年5月20日《律政风云人物》将对曹春风律师进行专访
      鉴于本人在毒品犯罪辩护领域的实务与理论方面有所建树,媒体法务..倾情推出的《律政风云人物》专栏第四期将于2014年5月20日就毒品犯罪的有关问题,进行独家专访。具体访谈内容,涉及到毒品犯罪的辩护与预防利益间如何均衡;本人从事此领域来进行深度研究......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合同诈骗罪不仅侵犯个人财产,也严重的扰乱市场的秩序。对于合同诈骗罪您都需要有一个清晰的认识。那么关于合同诈骗罪是有哪些要件构成呢?今天整理了关于合同诈骗罪的构成条件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开具的条件
      单位员工在离职的时候,原公司应当依法为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劳动者在新单位办理入职时,需要提供的,那么,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开具有哪些条件呢?接下来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一下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相关的法律知识。一、解除......


·医疗鉴定法律援助如何申请?
      医疗鉴定法律援助如何申请?1、医疗司法鉴定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根据两办《意见》精神,扩大了司法鉴定法律援助范围,将涉及劳动仲裁、调解、行政救济等需要根据鉴定意见来决定主张权益的情形也纳入到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的范围。增加了遇有紧急特殊情况下司......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房子到期了,房东不肯退剩下的房租,怎么办
·劳务派遣,您好,我被工商银行聘用
·杨律师,我在凯邦上班现在来上班公司跟我终止劳动合同,请问怎么
·老板欠钱拖着不还,我是一名土建技术员
·学生在校事故如何划分,我孩子上初中二年级
·2018年8月10号同事借了我3000元钱,多次向他要,一推
·当事人先用木棍打伤我左脚2个月不给游戏吃饭,经常辱骂我,并扬言要*san
·我在网上刷单被骗5000元钱,怎样才能追回
·未定型精神分裂症,能鉴定出来没有劳动能力吗,得病10几,一直没有生活来san
·超生孩子没户口如夫妻离婚能办户口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