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谁承担租赁期间维修责任

首页>>法律知识

    房屋租赁期间,很有可能出现房屋或屋内的设施需要进行维修的时候,那么此时应该由谁承担租赁期间维修责任呢?不少人觉得应该是由出租人承担,但实践中有一些情况下出租人也是不承担这个维修责任的。下面我们来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谁承担租赁期间维修责任
在租赁关系中,出租人一般都要承担维修的责任。所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对此应有具体的约定。维修的费用一般又出租人负担,不过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不当使用而造成损坏的,虽然出租人也负责维修,但应当由承租人承担费用。
此外,关于承租人通知出租人维修的方式及出租人维修的时间等,也可在租赁合同中具体约定。对于出租人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维修的,承租人可自行维修,但由出租人承担费用。
二、出租人无须承担维修责任的情形
如果房屋损坏是因为承租人的过错造成,或者是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或者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维修房屋的,出租人可以免责。
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该房屋是因为出租人未及时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使得房屋未处于良好使用状态下,发生了不可抗力的事件而致使房屋损坏,对承租人造成了损失的,出租人应依过错程度承担一定责任。
如果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维修房屋,但是出租人在出租时,对该房屋的现状有所隐瞒的,如果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的话,出租人也不能因此完全免责。
此时,承租人的自我救济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当出租人拒不履行房屋的维修责任时,承租人可以先垫付费用自行维修,或者请物业维修,然后向出租人追偿维修费用。为了有效获得补偿,在这个过程中,承租人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如房屋损坏情况、损坏的原因、维修费用收据,以及曾经要求出租人维修的证据等。
另外,危险房屋、房屋主体结构损坏应当由市、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员的具体标准和条件,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大多数时候,租赁期间维修责任都是由出租人承担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因为承租人的过错造成了房屋损坏的话,那么此时通常是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责任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南宁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刑诉证据种类包括哪些?
      刑诉证据种类包括哪些?国家制定的诉讼法是多种多样的,具有民事、?刑事、??行政几个诉讼法,他们的证据都是有所不同的,分类也是相当的明确,很多人都会疑惑,刑事诉讼的证据种类有什么?具体有哪些内容?接下来为您解答。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证据指证明待证......


·股权质押登记机构是哪个?
      股权质押登记机构是哪个?在质权人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完股权质押合同时,那份股权质押合同是必须向有关机构进行登记才具有质押效力的,那么你知道股权质押登记机构是哪个吗?在向有关机构提交申请时,又有哪些手续及材料需要准备呢?下面就请跟着的我们来好好了解......


·别人借钱不还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别人借钱不还的解决办法有哪些一、别人借钱不还的解决办法有哪些1、对方有归还诚意,但暂时无还款或一次性全额还款能力的,可考虑给予适当合理的宽限时间或分期还款。2、对方有归还诚意,但限于客观原因无法还款,基于诉讼时效的考虑应当尽快安排起诉事宜......


·董事会的具体职责包括哪些?
      董事会的具体职责包括哪些?一、董事会的具体职责包括哪些?股份公司成立以后,董事会就作为一个稳定的机构而产生。董事会的成员可以按章程规定随时任免,但董事会本身不能撤销,也不能停止活动。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重要的决策和管理机构,公司的事务和业务均......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相关内容
·南京离婚纠纷律师
    南京离婚纠纷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及诉讼代理,为离婚人士提供离婚财产纠纷、离婚房产纠纷等离婚法律服务,包括离婚协议书,子女抚养、抚抚养权变更、财产分割、继承等。致力于保障当事人在婚姻继承、财产、子女抚养这三大方面的合法权益,处理遗产继承和财......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提供刑事辩护、刑事诉讼等法律服务,包括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争取缓刑、假释、从轻判决等辩护。★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几点看法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几点看法        《侵权责任法》的颁布与实施,对侵权责任特别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等问题有新的突破,令人瞩目。但是由于《侵权责任法》对一些问题的规定过于笼统,造成司法实践中的诸多不便。笔者就一些实践中遇......


·拆迁安置,土地征地,要维权,找李三勇律师
      拆迁维权律师团助企业拆迁维权成功【案情简介】2014年9月20日,南京市某区街道办事处向南京某公司送达了一份《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表明该公司位于南京某处的建筑面积为3000平米的钢结构厂房拆迁,属于违法建筑,并责令该公司在2014年11月10日之......


·债权转让后承担连带责任有哪些
      债权转让后承担连带责任有哪些一、债权转让后承担连带责任有哪些债权转让(CreditAssignment)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


·二手房交易需要多长时间?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活跃,二手房交易市场的完善,二手房交易越来越多以及频繁。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了解二手房交易的步骤、需要准备的材料,以及二手房交易需要多长时间是非常必要的和重要的。以下是我们整理的有关二手房交易的有关内容,请您参考。一、......


·购买学区房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
          案例:乙几年前购买了一套学区房,但孩子入学时发现教育部门对学区的范围进行了调整,小孩无法进入该小学就读,故想退房。律师解答:除非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学区发生变化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否则购房人无权要求解除合同。&......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儿子被判安阳市滑县看守所,具体地址家人要怎么才得到地址
·我一个朋友在桐乡市的快歺店里与人冲突了打架了,现在联系不上。
·合同中的保险费问题,请问
·未结婚登记,举办婚礼,男方提出“离婚”,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女方怎么办?
·欠债未还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一年前离婚了,6岁女儿归男方,现由于宝宝身上有皮肤病长达一年
·请问:我多处伤残人身损害赔偿如何计算?
·去年,我去竹山溢水农商银行办银行卡时,说我银行卡办不了,要还
·夫妻双方性格不合感情破裂
·请问外地当事人如何在合同约定的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立案?可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