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建筑工程临时用工合同怎么写?

首页>>法律知识

    建筑工程临时用工合同怎么写? 建筑工程临时用工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江苏武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城南分公司
乙方(劳动者):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经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签定本协议,共同执行。
一、本协议期限自乙方进项目部施工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建筑施工有关的工作。在协议期内,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工作能力,变动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
2、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及特殊保护等规定,对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劳动保护用品。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业务技术及有关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的教育和培训。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甲方人员的违章指挥及强令冒险作业。
四、劳动报酬: 甲方按乙方的工作工时核算乙方工资,工资以货币形式支付。甲方每月发给乙方基本生活费 元,余额年终结清兑现。乙方的各种福利、津贴、社保等费用均含在当月的劳动报酬中,不再另行计发。以上工资均含双休日、节假日及平时加班工资在内。
五、劳动纪律:
1、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按有关法规、规章处理。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甲方委托人(代班人员)和工地管理人员指挥,服从工作安排,不得无故缺席,如有事必须向代班人员请假,如不听从代班人员的合理调动,甲方有权对乙方做适当的经济处罚或开除处理。
3、乙方必须遵纪守法,严禁打架、赌博、嫖娼、偷盗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做开除处理并罚款,且送交执法部门追究其相应责任。
4、乙方不得隐瞒自身的疾病隐患,平时应注意保养身体,如患病均由本人负责。
5、乙方有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协议:
⑴在使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⑵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的规章制度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⑶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同时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⑷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⑸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⑹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协议达成协议的。
6、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执行。作开除处理者,工资付至开除处理之日,不发补贴和奖励,余额年终付清。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招聘临时工是在建筑工程人手不够的时候才会出现的,但是也需要签订正式的建筑工程临时用工合同,这份合同的的签订可以有效的保证临时工的权益,也可以保证项目工程的正常实施,因此是十分有必要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工期索赔要注意什么
      工期索赔要注意什么一、工期索赔过程中要注意什么工期索赔主要依据合同规定的总工期计划、进度计划,以及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工期修改文件,调整计划和受干扰后实际工程进度记录,如施工日记、工程进度表等。承包人应在每个月底以及在干扰事件发生时,分析对比上述资料,以发现工期拖延以及拖延原因,提出有说服力的索赔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申请条件是什么?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申请条件是什么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并不是每一个建筑公司都有资格申请的,需要满足相应的资质才可以总承包整个房屋建筑工程,那么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申请条件是怎样的?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有疑问,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申请条件申办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就是申办三......


·工伤后保持劳动关系是否合理?
      众所周知,有一些工作岗位,对于身体素质是有一定的要求的,所以,我们在进行确定工伤后保持劳动关系与否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的标准的,具体的情况需要根据伤残的情况来进行确定。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相关的标准以及申请工伤的时间的期限都是如何进行规定的。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工伤后是否可以保持劳动关系根据......


·我们知道每个劳动者都有辞职的权利,其实辞职就相当于与单位解除
      我们知道每个劳动者都有辞职的权利,其实辞职就相当于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此时,也不是说可以随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在这方面也是做出了相应的规定。那到底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可以拿车吗
      交通事故的处理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后,需要事故责任方对认定的结果进行签字认可。交通事故发生以后事故车辆需要先行扣押,待事故处理完毕方可拿车。但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可以拿车吗?针对此问题,我们将进行解答。一、......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模板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去新的工作岗位必须要离职证,即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这是劳动者的权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违反相关义务,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下面将介绍解除合同证明书的相关法律内容。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模板......


·儿童交通意外事故超载
      儿童交通意外事故超载一、儿童交通意外事故超载处罚的依据《道路安全条例》第六十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人数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对机动车驾驶人按下列规定处罚:(一)超过核定人数未达百分之二十的,处以二百元罚款;(二)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


·如何区分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如何区分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合同与居间合同十分近似,它们均是一方当事人接受另一方当事人的委托,实施相应的民事行为......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位于秦淮区红花街道广洋社区罗家场,位置比较偏辟,周围都是农田菜地,可以从大明路进去,或者从南边岔路口宏运大道向北进去,大约2公里左右,如果需要刑事律师帮助,可以联系律师帮助处理。★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


·常州讨债
    常州讨债律师代理讨债、要债要账、清债,专注于个人、公司债务纠纷、各类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的处理。★常州讨债律师谈讨债方法分析  根据我们的专业经验,在预知或发生风险后的30-90天内就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您收回欠款的可......


·法学博士刘友青律师提供建筑工程房地产专项服务
      刘律师十多年来致力于建设工程房地产案件的代理和研究,担任过多家建筑公司和房地产公司的法律顾问,对公司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多次授课,进行建筑工程房地产方面的法务培训,得到了公司领导的一致好评,也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普及了法律知识,增强了相关......


·湖北项某某贩卖毒品巨大 肖律师辩护以证据不足获死缓成功保
          湖北项某某贩卖毒品巨大肖律师辩护以证据不足获死缓成功保命    基本案情:2014年初,西安人项某某被检察机关指控多次贩卖麻果及K粉给武汉下家,共计109公斤,武汉专业刑事辩护律师肖小勇接受项某某委托后,......


·南通通州区农村拆迁政策管理办法
      南通通州区农村拆迁政策管理办法南通通州区农村拆迁政策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生命总是充满了各种意外,说不定一个意外就能导致自己受伤,不过此时也是可以向侵权人要求进行赔偿的,也就是进行人身损害赔偿。那么您知道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具体是怎样的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人身损失赔偿标准1、医疗费医药......


·专利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专利诉讼流程是怎样的提到专利诉讼,可能都清楚这是围绕专利发生纠纷后,当事人一方向法院起诉的情形。既然是到法院起诉了,那么要想解决纠纷,肯定是要经过一定的流程,然后做出判决的。到底这个专利诉讼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专利......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肖像问题?,您好,您好,我想咨询,未经本人同意,电视台可否
·建造师挂靠纠纷
·合伙人把经营证拿走作为散伙威胁怎么
·弼时镇彭光华拖欠人民工工钱的案子
·家中不明失火,损失惨重,民政局有补贴吗
·我亲人因交友不慎,认识对方是卖x品的,所以受牵连被判形9年,
·岗位变动,工资下降,沟通无果,被迫离职
·那该怎么办呀。请帮帮我。谢谢
·土地被占赔偿款不分配怎么?
·需要办理身份证,可以办理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