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应如何解决,有哪些赔偿项目?

首页>>法律知识

    一般来说,涉及到经济支出和收益的情况下便往往容易出现争议,在我们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这些争议也是伴随而生的。当然,既然出现了争议就需要即时解决。那么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应如何解决?有哪些赔偿项目?下面,就让来解答一下吧!
一、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应如何解决?
1、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过程中,调解具有重要的作用。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并对调解的期限及协议的执行等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根据这一规定,长期以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做了大量的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形成了一种制度化、经常化和专门化的纠纷调解机制,在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具有方便快捷、成本低、效率高的优点,因而有着广泛的可适用性。首先,当事人之所以愿意接受调解,是因为这种解决方式能够较快地解决争议,有利于当事人尽快摆脱交通事故造成的纠纷,恢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事实和法律,为双方当事人提供解决意见,分析纠纷的症结所在,提出可供讨论的解决方案,并为他们之间开展谈判进行协调和疏通,以及时解决争议,免去了他们的诉讼之累。其次,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帮助和协调下,当事人能够更好地了解交通事故的原因和双方的责任大小,并据此对事故的处理作出较明确的预期。这种预期有助于当事人把握彼此让步的边界,找出解决方案,从而以和解方式了结纠纷,有利于矛盾、争议的解决,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长期的实践也证明,这种制度的设立,方便人民群众,也减轻了人民法院的压力。但这种调解不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是否请求调解由当事人自己决定,而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职权的行为。这里所说的“调解”,是指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过程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之间有争议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协商,以促成争议的解决。在调解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应当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责任的情况下进行调解。如果没有做好这些工作,可能会造成对一方当事人权益的损害。(2)调解必须双方自愿。调解必须基于当事人双方的自愿,如果只是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则缺乏调解的基础。考虑到为了全面落实调解自愿原则,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向当事人送达事故认定书时,应当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请求调解的权利。(3)调解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则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在实践中,把握合法性原则应注意两点:一是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二是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2、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分为两种情形:一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是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是指不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对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问题作出判决。根据这一规定,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不是必经程序。当事人有权在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种方式中进行选择。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一方不履行的,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是指当事人已首先选择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先行调解,经调解,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结果的,可再进行民事诉讼。这一规定说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调解并不具有法定的约束力、强制力,这种调解并不影响诉讼的提起。在实践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注意案件的管辖范围。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里的侵权行为地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果公民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二是注意诉讼时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三是注意向人民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认定书、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等。
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哪些赔偿项目?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
和许多争议的解决方式一样,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应如何解决?一般情况下,咱们首选可以做出的便是请公安机关进行调解,省去中间的繁琐程序,由双方自己协商来解决问题,当然,若是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最终,我们还是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交通事故责任人不付钱怎么处理?
      近年来,交通管理部门对于交通事故的控制日益严格,同时相关的交通法规也在逐步出台并完善。公安机关依据交通事故中的行为人对受害者及相关事物的损伤程度来判定其在该交通事故中的主次责任。那么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若受害者需要交通事故责任人对其进行赔付,但交通事故责任人不付钱,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呢?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


·交通事故索赔的证据有哪些
      随着私家车数量的不断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随之增加,而伴随着交通事故而来的就是索赔,只是受害人不知道在交通事故索赔的证据有哪些,更加不知道在交通事故索赔时应注意什么?下文会详细的告诉您这些问题。一、交通事故索赔的证据有哪些1、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


·微信是当前非常火爆的聊天社交软件,拥有非常多的功能,通过微信
      微信是当前非常火爆的聊天社交软件,拥有非常多的功能,通过微信我们能够在生活中和工作上和他人取得联系,能够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不过当前也有许多人用微信来做一些违法的事情,在网络生活中我们需要去注意这方面的问题。如果遇到微信诽谤取证的话我们要怎么做呢?微信诽谤取证发到微信朋友圈上的视听资料属于法......


·醉酒驾车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醉酒驾车致人死亡怎么处罚?在醉酒的状态下,行为人的意识是不清楚的,要是此时还要强行驾车上路的话,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会大大增加。那要是醉酒驾车致人死亡的话该怎么处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醉酒驾车致人死亡怎么处罚?醉驾致人死亡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


·股权转让印花税到哪里交?
      股权转让印花税到哪里交?一、印花税股权转让的征税原因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在经济活动中书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等应依法计算缴纳印花税。对于债转股业务而言,需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印花税只对......


·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离婚赔偿金一般是多少?
      夫妻离婚要是因为一方有法定的过错,那么此时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的同时要求对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那么您知道这个离婚赔偿金一般是多少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


·成套设备项目合同(一)
      合同号:    签字日期:  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双方授权代表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合同标的  1.1 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一套燃煤锅炉设备(出力为  吨/时)及其辅助......


·协议离婚需带证件有哪些,夫妻离婚要准备什么证件
      协议离婚是指离婚夫妻协商好相关事项,并且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后,带上相应的身份证件,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协议离婚需带证件有哪些呢?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一、协议离婚需带证件有哪些《婚姻登......


·投资者如何买公司债券技巧都有哪些?
      投资者如何买公司债券技巧都有哪些?一、公司债券的购买方法目前在交易所债市流通的有记账式国债、企业债、公司债和可转债,在这个市场里,个人投资者只要在证券公司的营业部开设债券账户,就可以像买股票一样的来购买债券,并且还可以实现债券的差价交易。......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常熟市看守所
    常熟市看守所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练塘镇鸳鸯桥开发区华强北路,是常熟市...看守所。常熟市看守所设有33个青少年人员监室,位置导航:从常熟市区乘坐公交216路,过了建华转盘1000米,..个红绿灯下车往北500米左拐就到。律师提示:常熟市看守所......


·南京专业刑事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为当事人提供刑事辩护等法律工作,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调查鉴定证据材料及申请取保候审等途径进行罪轻或无罪辩护,为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刑事诉讼、犯罪量刑、故意犯罪、经济犯罪、贪污受贿等。★南京专业刑事律师谈哪些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北京律师:刑事案件中聘请律师的五大误区
      核心内容:在一起刑事案件中,委托人在聘请律师时会存在认为不需要请律师、未到请律师的时候、请律师仅是走走程序等各种误区。如何请律师、请什么样的律师,决定着整个案件的辩护效果,在此笔者浅谈一些委托人在聘请律师前后可能陷入的误区。  &#......


·2023年最新湖南省各市县区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汇总
      【长沙地区看守所】长沙市..看守所0731-86868062长沙市远大二路1736号长沙市第二看守所0731-84074900长沙市远大二路1736号长沙市第四看守所0731-84074830长沙市远大二路1736号长沙县看守所0731-84657203长沙县黄花镇湘峰村浏阳......


·在中国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书该怎么写呢?
      在中国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书该怎么写呢?在中国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一、申请设立外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下称投资者)的情况1、投资者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2、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


·商标认证是什么意思?
      商标认证是什么意思?一、商标认证认证商标一般都是说商标局认证驰名商标或者地方认证著名商标的事情。绿色环境标志认证,ISO9001,ISO14001,OTS-100,国家免检(已取消),CCIB安全认证,中国包装产品质量认证,UL安全检验认证标志,补充:认证标志是质......


·什么是无过责任险,无过责任险真的有用吗
      什么是无过责任险,无过责任险真的有用吗一、无过责任险的定义无过责任险全称无过失责任险,是三者险的附加险,投保人要想加保该项保险,必须先投保三者险。投保了无过失责任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伤亡......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医疗费能赔多少钱?他鉴定了是十级伤残。,在车祸当中我是
·偷渡要怎样处理?
·我朋友未婚先两人分开女人生孩子了 男方不知
·秦律师,您好!微信转帐,没有欠条能要回欠款吗?有聊天记录
·髌骨分碎性骨折工伤,伤残鉴定5级,陪长是多
·可以帮忙写仲裁申请书吗
·今给老板开车几个月,现在还有四个月的工资老板不给,说我把车搞坏啦。又没签合同,该怎么办?
·农民工,受伤老板不问,想咨询一下杜律师,本人袁坡在苏州打工,
·能否生二胎,您好!我*人是农村户口(独子)
·我现在信用卡逾期了银行起诉了我还个一二百顶用吗?这样会撤诉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