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签订合同后感觉被骗该怎么办

首页>>法律知识

    签订合同后感觉被骗该怎么办一、感觉被骗以后应该如何去做?
现在很多商家也有许多给消费者的陷阱,例如买房子或者租房子的时候,都有很多上当的时候,而且很多朋友还不经意的签订了合同,这样就更加难以维护自己的权利了,大多数这样的情况下,您都很郁闷不知道如何解决。
其实遇到这类事情,最好是防患于未然,在我们需要做生意或者买东西的时候,尤其是要签订书面合同的时候,千万要看清楚具体的合同内容,要看清里面写的具体权力和义务,分析自己的具体情况,然后在考虑是否签合同。
有些朋友已经签订了合同,这时候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就是一个十分要紧的问题,我建议您首先可以拿上合同跟对方进行协商,这样的协商可以避免很多麻烦,达成协议以后重新规定合同内容,这样也是一个维护自己权利的办法。
如果协商不成功的话,我国的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合同带有欺骗和欺诈性质的不能成立,也不能在别人危机的时候签订合同,或者在一个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合同,未成年人的合同签订也是无效的,有以上情况的话就是属于无效合同。
这样的情况下您可以进一步维护自己的权利,您可以去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仲裁请求,一般法院会先仲裁再进行审理,进过审理后签订的合同有违反合同法律规定条款的行为,法院就会撤销合同,宣布合同无效。
另外您要注意的是这类合同在一年内必须进行起诉,否则过一年的话,你就必须履行合同不然就会被判违约,这点您一定要注意,另外签订大笔金额的合同是大事情,一般最好有律师帮助为好。
二、合同出现欺诈的法律责任
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是近年来诈骗犯罪中一种十分突出的犯罪形式,由于这类诈骗犯罪是利用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的,具有相当的复杂性、隐蔽性和欺骗性。诈骗犯罪之所以得逞,原因固然很多,但是被诈骗单位的有关人员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则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
一些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的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未向主管单位或有关单位了解,盲目同无资金或无货源的另一方进行购销活动;有的不了解对方情况,擅自将本单位资金借出受骗,有的违反外贸法规规定,未经咨询,不调查客户信誉情况,盲目与外商成交或擅自作经济担保,结果被诈骗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鉴于这种行为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典型性,为严肃法纪,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了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这一规定,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具有以下特征:
1、构成本罪人员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上述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这里的“严重不负责任”在实践中表现为各种各样的行为:有的粗枝大叶,盲目轻信,不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合同主体资格、资信情况;有的不认真审查对方的履约能力和货源情况;有的销售商品时对并非滞销甚至是紧俏的商品,让价出售或赊销,以权谋私,导致被骗;有的无视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擅自越权签订或者履行经济合同;有的急于推销产品,上当受骗;有的不辨真假,盲目吸收投资,同假外商签订引资合作协议等。
3、构成本罪还必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包括造成大量资金、财物被诈骗;因为被骗,对方根本不会付款或无法供货;工厂濒临破产倒闭等。具体标准应当通过司法解释来规定。
区分本罪罪与非罪的界限,一是看行为人在订立、履行合同时是否存在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况,是否有过失,如行为人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在有条件、有可能履行的情况下,是否认真负责地履行,是否滥用职权,超越职权,擅自作出决定;是否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等。二是看行为人的失职行为是否造成了签订、履行合同被骗,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对于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处罚,刑法根据犯罪的后果,规定了两档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当发现自己签订合同后,发现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欺诈和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的话,需要向法院提起司法诉讼,依据其造成损失的程度,由法院对失职人员进行量刑。以上就是签订合同后感觉被骗后的判定标准以及处理方法。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合同逾期怎么要违约金?有几种方式
      合同逾期怎么要违约金?有几种方式一、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几种处理方式逾期付款违约金根据是否有约定,分为不同的处理方式。(一)双方对逾期付款违约金有约定:根据合同自治原则,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一般从其约定。但是若该约定过高或过低,应如何处理,也存在着不同意见......


·赠与合同可以解除吗
      赠与合同可以解除吗?撤销权如何行使?一、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并不是无限制的,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法律规定赠与人撤销赠与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赠与人撤销赠与应受下列限制:1、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一部分,则赠与......


·仓储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仓储合同是要式合同吗?我们知道,合同的分类非常复杂,有多种形式,其中仓储合同是根据合同内容而定义的。而根据合同是否需要法律特定形式,合同又分为不要式合同和要式合同。那么仓储合同是要式合同吗?下面我们从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入手来回答这个问题。1、仓储合同是双务、有偿、不要式合同。从《合同法》第381条规定......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一、需债务人享有对外的债权。这是代位权存在的基础。倘若债务人没有对外的债权,就无所谓代位权。二、需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怠于行使”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其权利,且能够行使而不行使的。如果债务人已经行使了权利,不管行使权利的实际效果如何,债权人都不能行使代位权。三、需债务人怠......


·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有哪些指的是在不可抗拒力的作用下,合法的解除合同。那么这些影响因素具体有哪些呢?现在这些不可抗力的因素下一、根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怎么写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怎么写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甲方:乙方:根据《建筑法》,《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下,通过双方协商就私人住宅建房工程达成协议,希望双方严格执行,共同遵守。一、......


·合同诈骗的手段有哪些
      合同诈骗的手段有哪些,方式是什么实践中常见的合同诈骗行为,并不一定就会构成合同诈骗罪,必须要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此罪的立案标准后,才能定罪处罚。不过在此之外,我们还是要先了解一下合同诈骗的手段都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一、合同诈骗......


·企业改制中劳动关系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有些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其他原因对企业进行改制,那么在企业改制的情况下,企业就要对企业当下的员工进行劳动关系的处理,但是劳动关系应该怎么处理呢?下面的我们就来为您整理编辑一下企业改制中劳动关系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1、劳动合同的......


·工资条有什么法律效力
      工资条是员工所在单位定期给员工反映工资的纸条,但并不是所有单位都给员工工资条,有的单位会将工资的各项明细表发给员工,但是有的单位是没有的。那么工资条有什么法律效力呢?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我们为您做的介绍吧。一、工资条有什么法律效......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江苏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18602573957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相关内容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位于秦淮区红花街道广洋社区罗家场,位置比较偏辟,周围都是农田菜地,可以从大明路进去,或者从南边岔路口宏运大道向北进去,大约2公里左右,如果需要刑事律师帮助,可以联系律师帮助处理。★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泰冯路58号,靠近泰山新村,俗称“南京市泰山新村看守所”,联系电话:025-110邮政编码:210032。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会见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


·2023年最新南京市所有看守所、监狱电话、联系方式、详细地址
      南京市看守所联系电话、地址南京市看守所 025-84426995 建邺区茶亭东街188号南京市第二看守所 025-84427947 建邺区下圩村19号南京市第三看守所 025-84427177 南京市玄武区沧波门余粮村8号秦淮区看守所 025-84426300 秦淮区罗家场66号浦口区看守所......


·扬州房产纠纷律师,扬州房产继承纠纷律师
      扬州房产纠纷律师,扬州房产继承纠纷律师一、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继承房产有哪些条件,继承房产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房产继承法律规定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


·我们都知道,环境污染问题现在已经成为我国甚至世界一大焦点问题
      我们都知道,环境污染问题现在已经成为我国甚至世界一大焦点问题,因为环境污染是人类生存环境的一大威胁。目前各国都在想办法减轻环境,我国自然也不例外,环境污染损失鉴定机构就是一种措施,那么环境污染损失鉴定机构有哪些要求呢?在本文中主要介绍云南省环......


·公司变更注册地申请怎么写
      公司变更注册地申请怎么写一、公司变更注册地申请怎么写?公司地址变更申请书_______(单位)我单位位于____街(路)____号,由于经营(其他原因)的需要,现欲搬到_______街(路)_________号。现申请将________证上的经营地址进行相应变更,请给予办理为感。......


·转让按揭的二手房有什么要注意的
      在我们周边的生活中,您可能看到过这样的情况:购房者在房屋贷款还没有还清的情况下,由于需要用钱,不得不将该按揭买来的二手房再卖出去。那么,转让按揭的二手房有什么要注意的?若不小心注意,那么当事人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下面,我们就为你做详细解......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们俩已经没有感情了,十多年前他在外头呆了五年,我自己在家弄
·欠前给打了欠条,推托不给,可以起诉强制执行吗
·向律师,您好!请问公司年度的年终奖有一半原公告在2月份发放,
·法院调解书,法院已调解的事项
·使用网上的资料来进行商业教学算侵权吗
·我之前弄了个网贷尊享贷pp显示审核通过没有放款成功算
·我被人打根肋骨属几级轻伤私了能赔多少钱?
·保险合同解除能全额退款吗,
·房屋公正,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买的房子是动迁后给回迁户的楼房因为仿照没有下来所以双
·律师您好,我和朋友一起开人力资源公司,前段时间,他一直在外地送一批工人到各地,两个多月时间,后来说没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