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民间借贷利率最新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民间借贷利率最新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 一、民间借贷利率最新司法解释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自由约定,但不得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上限,以往司法实践中,民间借贷的利率不能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但《新借贷规定》已经对此进行了修改,按照《新借贷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据此,该规定的主要关键字是24%和36%,如何准确理解这两个关键字呢? 24%和36%实际上是设定了民间借贷利率的三个区间,第一个是依法受到司法保护的区间,即年利率24%以下的民间借贷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第二个区间是不受司法保护的区间,即年利率超过36%的民间借贷,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法院将认定无效,不受司法保护;第三个区间是自然债务区间,即年利率24%到36%之间,这个区间的债务属于自然债务,当事人自愿履行该区间的债务,法院不反对,但如果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保护该区间内的债务,法院不会保护。
二、逾期还款的利息如何计付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最新《新借贷规定》第二十九条关于逾期利息做了如下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间借贷利率最新司法解释中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为无效,当年利率在24%到36%之间时视为自然债务,借贷逾期还款要按照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未约定借款利率和逾期利率的按照年利率的6%支付资金。民间借贷是十分容易产生纠纷的,我们在实施借贷时要把利率以及期限等一些细节都写清楚以免为自己带来麻烦。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怎么证明欠债非用于共同生活
      怎么证明欠债非用于共同生活一、怎么证明欠债非用于共同生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只有在极特别的情况下除外。另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有责任承担,双方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简单点说,只要是在你们还没有离婚时丈夫所借的钱你都要承担连带责......


·把欠债不还的人杀了处罚
      把欠债不还的人杀了处罚把欠债不还的人杀了处罚1、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犯故意杀人罪的,情节严重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2、情节较轻的犯故意杀人罪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刑。在量刑时,应当破除不正当观念,既不能认为杀人既遂的要一律偿命,也不能认为杀人未遂的一律不......


·股权转让后形成借贷行式合同有效吗?
      股权转让后形成借贷行式合同有效吗?一、股权转让后形成借贷形式合同有效吗?股权转让欠款转化为借款,重新签订借款合同,该合同实质上系对股权转让的了结及对相应欠款处理所作新的协议。至此,双方之间因股权转让形成之债消灭,双方建立新的借款合同关系。该种债权债务关系性质的转化,并不违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契约精神......


·支付宝贷款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支付宝贷款申请的条件是什么一、支付宝贷款的申请条件对于申请淘宝订单贷款的卖家需要满足的条件,支付宝方面也给出了相应的限制:首先店铺注册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淘宝卖家,其次,淘宝店铺最近2个月持续有效经营,每个月都有有效交易量,最后诚实守信,店铺信用记录良好。二、支付宝贷款的种类支......


·公司变更后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变更后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公司变更有办公室搬迁、公司名字更改等形式上的公司变更,也有把有限公司变为股份公司等内容上的公司变更,不同的公司变更方式对于变更后债权债务的处理方式也不同。那么公司变更后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今天,给您做一个详细的介绍。一、公司分立合并,债权债务如何处理?1、公司合并的情......


·社保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比例是多少
      社保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比例是多少当我们进入一个公司,公司会帮我们办理社会保险。其中社会保险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都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进行缴纳费用的,剩下的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则是由单位全权帮我们缴纳,个人是不用缴纳的。那么,有关社保个......


·父债一定要子还吗
      父债一定要子还吗?中国有句俗话叫“父债子还,天经地义”,这句话从情理上来讲,可能没有什么大的问题,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在债权债务履行的过程中,父债一定要子还吗?此外,如果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又该怎么办呢?下文我们将做一个较为具体的介绍。一、......


·继承中见证人证明与公证的区别有哪些?
      实务中,为了增加遗嘱的效力,不少当事人都会选择在拟定遗嘱后加上见证或者公证的程序。那么,对于见证人证明与公证的效力与费用的区别及二者如何选择您又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就和我们一起进行阅读吧。一、公证与见证人证明的区别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


·天津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为了能够保障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公开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使其能够准确认定交通事故中当事人的双方的责任和过错,用来维护交通道路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国家结合交通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实践制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下文以天津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为例......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地址电话、怎么走?南京市江宁区大连山看守所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淳徐路,邮政编码211123。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聘请南京刑事律师去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会见面谈、了解案情......


·南京离婚律师咨询
    南京离婚律师承办婚姻家庭案件,处理诉讼离婚、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涉外婚姻等婚姻、家庭财产纠纷案件,致力于圆满解决婚姻出现的种种问题。南京离婚律师专注于代理南京及各地疑难婚姻家庭类案件,如婚姻过错赔偿诉讼、离婚抚养协议、离婚诉......


·乐陵田律师成功化解一起“名人”离婚纠纷案件!
      当事人王某在当地可是名副其实的名人,其名下财产颇多,本人也风流倜傥,在外惹了不少花边新闻,为此妻子终日被别人说三道四。毕竟夫妻一场,考虑到王某的名望,想委托田律师与其丈夫交流一下。接受委托后,田律师分析了具体的案情,如果进入诉讼程序,对其所......


·宁波市看守所会见手续、时间、律师预约规定
      宁波市看守所律师预约会见须知1律师会见实行网上预约与宁波市看守所窗口办理相结合,律师可在二个工作日前通过网上预约系统进行预约申请,也可直接到窗口等候办理,网上预约优先,非工作日会见不实行预约。2预约前,律师应先注册账户,待宁波市看守......


·变更合同条款需要注意的问题和变更的条件
      变更合同条款需要注意的问题和变更的条件一、合同变更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变更合同必须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当事人不能单方变更合同,否则就构成违约。2、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都构成合同内容的变更。合间中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的期......


·医疗纠纷官司技巧包括哪些
      医疗纠纷官司技巧包括哪些医疗纠纷官司技巧1?、医疗纠纷的证据搜集患者一方要打赢官司,仍然要举出比较充分的证据。一般来说,下列证据是不可少的:(?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


·强奸未遂可以减轻处罚吗
      在犯罪过程中,由于被害人的反抗或者犯罪嫌疑人的自我意识而导致犯罪行为的中止或者未遂,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参照该情节对犯罪嫌疑人在量刑上予以考量。那么,对于强奸这种恶性刑事犯罪,发生强奸未遂可以减轻处罚吗?下面和我们一起来看一下。一、强奸未遂......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帮老板干活手指断了三个,中指没有保住,现在从合肥医院转回四方
·购买一套房子,还未收房,现存在问题储藏室购置协议签订面积10
·我和合伙人开了一家卖电动车店,现在店里面总共投资了拾三万了,麻烦律师说一下我们今后如何记账,怎么分红
·提交诉状后何时立案办理
·人没死户口注消了怎么办,人没死户口注消了怎么办
·单方面的想要离婚怎么办?需要什么手续?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男方有家暴行为
·您好,咨询一下有关孩子的扶养费之事
·准备办一张信用卡,透支5000最久可以拖到什么时候还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咨询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