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精神病犯罪就能免责吗
首页
>>
法律知识
对于精神病人,由于其情况特殊,因此在很多方面,国家都是给予了精神病人优待的。甚至在精神病人犯罪的时候,有的情况下也是不会进行处罚的。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精神病犯罪就能免责呢?具体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精神病犯罪就能免责吗
“社会上一直存在一种错误的认识,认为有精神病就可以免除或不承担刑事责任。事实上,有精神病并不等同于犯罪免责。”
法律上所称的精神病来源于医学上的精神病,但两者界定的侧重点和意义不同,法律并不对精神病进行病理和种类上的划分,而仅仅是着眼于精神病患者的行为能力(即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以及责任能力的确定,从而判定其行为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第一,精神病人的行为造成危害结果是否要负刑事责任以及负何等程度的刑事责任,关键要看法律标准即辨认或控制能力的有无和丧失程度。精神病有程度之分,即重度精神病、中度精神病和轻度精神病。从刑法法律的角度分析,精神病人有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部分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以及辨认或控制能力减弱等几种情况,每种情况承担的刑事责任不同。第二,要结合其行为时的精神状态,有些精神病人属于间歇性的,时好时坏,关键要看其实施某种行为时是否处于发病状态。
而《民法典》也对精神病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也不能免除民事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精神病患者个人有财产的,从其财产中支付赔偿费。
由此可见,刑法意义上的精神病只是医学上的精神病中极小的一部分,即对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有影响的一部分。因此不能简单得出 “精神病人造成危害结果一概不负刑事责任”这样的结论。
在认定精神病人犯罪是否免责时,还要视乎精神病人是否在发病时期内实施犯罪行为,精神病人的精神状况及其行为能力、责任能力也要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评定,并非精神病人犯罪就免责。对于精神病人犯罪,针对不同的情况,则有不同的判决。
行为人是否属于精神病人,这需要经过严格的司法鉴定,而精神病人当中也区分了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能力的精神病人和部分不能辨认自己能力的精神病人。实际情况不同的,精神病犯罪的处理就不同。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刑事拘留期间是否能探望
刑事拘留期间是否能探望一、刑事拘留期间是否能探望根据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
·
刑事申诉委托协议书范本
实践中,刑事案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需要在判决、裁定生效起的两年内进行申诉。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对于申诉过程不甚了解,所以会委托律师帮助自己办理。通常委托律师需要委托协议书,那么您知道刑事申诉委托协议书怎么写吗?我们为您解答。一、刑事申诉委托协议书范本刑事申诉委托协议书范本________高......
·
危险驾驶罪罚金的相关规定
近年来,随着车辆普及率的提高,危险驾驶造成的意外事故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国家不断加大对危险驾驶的监察力度,对于危险驾驶的情况,一般需处以罚金,刑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罚金的标准。我们在下文中将对危险驾驶罪罚金的相关内容进行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危险驾驶罪罚金的相关规定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
杀人一定判死刑吗,之后怎么赔偿
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在古时候,如果杀人了,那么最后一般都是被判处死刑的。但在如今的社会,杀人一定判死刑吗?随着时代的进步,如今对杀人犯处罚的时候都是会结合实际犯罪情节的。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这个内容。......
·
刑事传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多久?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传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多久?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一、传唤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
·
聚众斗殴罪与结伙斗殴的区别是什么?
相信您都听过聚众斗殴和结伙斗殴,可是不清楚两者之间的区别。其实聚众斗殴和结伙斗殴的区别是非常大的,它们的法律责任也是有所区别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聚众斗殴罪与结伙斗殴的区别是什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聚众斗殴是指为了报复他人......
·
关于同工同酬要注意哪些细节
在劳动关系当中强调的是同工同酬,这其实也是对劳动者利益的一种保障。具体的您知道什么是同工同酬吗,而关于同工同酬又要注意哪些细节呢?我们整理了这方面的内容,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是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
·
临时工是否需要签订合同?
临时工是否需要签订合同?一、临时工付出劳动理应签订劳动合同在法律意义上,没有临时工这个特殊界定,所有和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是劳动工,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明确工资待遇、工作年限等。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后,......
·
在院病人医患官司怎么打?
在院病人医患官司怎么打?一、在院病人医患官司如何打1、患者不聘请律师的缘故打官司是一项涉及很多法律经验也技巧的工作,这是毋庸置疑的,没有律师的指导和亲自参与往往是一塌糊涂,败诉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尤其医疗纠纷,更是如此。很多当事人不懂得......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下圩村19号,邮政编码210036,原名南京市鼓楼区看守所,南京刑事律师前去南京市第二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无罪罪轻、缓刑辩护等。★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
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
南京离婚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领域,熟悉各类离婚案件处理,对离婚财产调查和分割、一方转移隐匿财产伪造债务的处理、子女抚养权抚养费争议、婚外情及家庭暴力取证与赔偿、遗产继承等经验。南京离婚律师擅长处理诉讼离婚、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
·
2023年最新安徽省各市县区看守所地址、联系电话、位置导航大全
合肥市..看守所0551-62695401合肥市看守所(新看守所)地址:合肥市北城世纪城阜阳北路与梅冲湖路交叉口往东4公里。合肥市第二看守所0551-62695445合肥市看守所(新看守所)地址:合肥市北城世纪城阜阳北路与梅冲湖路交叉口往东4公里。肥东县......
·
广州债权债务 律师精典案例
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让老赖无处藏身 【案件概况】:一件看似简单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却因原告的证据瑕疵及被告的赖帐而一波三折。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彭大成律师作为原告的代理律师,历经一审、二审......
·
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有哪些不同
现实中,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都是由机动车驾驶者构成的犯罪,同时这两个罪名也都属于过失犯罪,这就让很多人不太能够分得清楚这两个罪名的。接下来,我们带来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的不同点,帮助您了解相关内容。1.表现形式有区别。危险驾驶罪主要表现......
·
养子女与亲生子女的继承权平等吗?
我国《婚姻法》第20条第1款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这一规定说明,合法的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就具有了亲生父母与子女间同等权利和义务。我国《继承法》明确......
·
什么是车辆挂靠 车辆挂靠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车辆挂靠车辆挂靠是什么意思一、什么是车辆挂靠,车辆挂靠是什么意思挂靠经营现象是指,“挂靠者”(个体运输业户、自然人)依附于“被挂靠者”(另外一个经济实体、企业法人),对外以“被挂靠者”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为了交通营运过程中的方便,将车辆登记......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合同欠款,我看到欠款这个公司和你以前打过交道,特意找宋律师。
·
看守所什么时候让会见,现在洗经底风险了,还是1月份会见的*到
·
义务工身亡责任在何方,生产队筹资筹劳修路
·
看守所外线电话是多少
·
我做生意从银行贷款还不上,被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单,我老家有一套我们夫妻共同贷款买的
·
关于赔偿问题是按当地居民还是按当地农民赔偿
·
我叫王明,今6岁,今10月去四川旅游,晚上在酒店闲来无聊就玩起微信,后来附近人突然有个漂亮女
·
我打工老板没给开工资,给我打了个欠条,一直也不还钱,我该怎么san
·
一证别墅怎么过户,我想买一套别墅
·
请问看守所是否有关押丘xx这个人?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