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一般情形下怎样起诉离婚最快?

首页>>法律知识

    一般情形下怎样起诉离婚最快?
  
  一、一般情形下怎样起诉离婚最快?
  
  诉讼离婚最快的时间应该在三个月之内。如果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法院会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的审限为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一般来说,诉讼离婚最快三个月之内最慢可以拖到半年左右才能够进行最终判决。如果夫妻双方对于有争议的内容可以进行协商的话,双方最好还是进行协商之后签署离婚协议进行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最快的,也是最不费力费时间和金钱的一种离婚方式。
  
  


江西 姜春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18年
17798297475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1年
13065042504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安徽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江苏 卢燕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相关内容
·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探视有关法律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探视有关法律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探视子女,若危及子女身心健康的,经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终止探视权。”探视具......


·离婚财产分割判决不服怎么办
      ??如果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不能够继续走下去,那么是可以离异的。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时,很多夫妻会选择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进行约定财产的分割与子女分配等的问题。但有时候双方可能会因为财产分割等原因起诉离婚,但又对法院判决不服,那么离婚财产分割判决不服该怎么办呢?本我们将为您介绍......


·关于彩礼返还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


·起诉离婚开庭前需要调解么?
      起诉离婚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的方式之一,另外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如果法院受理了离婚案件,就必须在开庭前进行调解。这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明确规定。但是依然有很多人对此并不是很清楚,因而会问到起诉离婚开庭前需要调解么?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


·新婚姻法怎么规定财产?
      婚姻不比恋爱,婚姻生活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且处处都需要钱财支撑,因此婚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就是财产,为了更好的处理婚姻财产纠纷,我国顺应时代颁布了新婚姻法,里面对财产也做了很多详细的规定,对婚姻财产的归属以及分割有异议的,都可以参阅看一下我国的新婚姻法怎么规......


·被派遣劳动者辞职是否受到限制?
      一种观点认为,《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辞职的许可性条件,即只有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或者用人单位有过错的情况下,被派遣劳动者才可辞职;在用人单位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被派遣劳动者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预告辞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依据“法无明文禁止即可行”......


·使用软件著作权有什么限制
      使用软件著作权有什么限制找专长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合同事务律师损害赔偿律师著作权人在享有著作权的同时,也应对社会承担一定的义务,其权利行使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这其中,软件著作权受到的限制与其他著作权受到的限制是不同的。下面就让我们来......


·购房者怎么与开发商签购房认购书
      相信您都知道购房涉及到的房款是很大的,而购房者在实际看房的时候自然不会携带这么多房款在身上,因此在选中了某套商品房之后,一般会先签订认购书,交付一定数额的定金,然后再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剩余房款。那此时购房者怎么与开发商签购房认购书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董事、经理竞业禁止行为的效力认定
      董事、经理所为的竞业禁止行为的效力认定  公司法规定了竞业禁止条款,具体讲就是董事、经理不得从事与本公司营业性质相同的商业行为,不得自行处理与自身利益有关而又可能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事务。由于董事、经理在公司中的特殊地位,他们享有公司生产、经营的指挥权,掌握公......


·法人章指什么 和公章的区别
      法人章指什么和公章的区别是什么在日常生活中,企业或公司都得有印章来代表企业的行为,否则您都不知道公布的信息是不是真的,签订合同时是否有效力。其中印章也是不止一种,其中有一种是法人章,有一种是公章。那么法人章指什么?法人章和公章又有什么区别。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株洲土地使用权补偿规定是什么?
      株洲土地使用权补偿规定是什么?一、株洲土地使用权补偿规定是什么?(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一个住房安置人员指标:1、独生子女;2、新婚夫妇持准生证的;3、符合晚婚条件的大龄青年(独生子女除外);4、配偶一方户籍在外地的。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为住......


·如果本身土地的性质是商业用地的话,那么此时修建的房屋产权只有
      如果本身土地的性质是商业用地的话,那么此时修建的房屋产权只有40年,不过要强调一下,这里所谓的房屋产权仅仅是指所占用的土地的使用年限,并非是房产实际拥有的年限。那要是在房屋4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40年产权是什么意思在谈论40年产权是......


·淮安市全市区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电话、受理时间汇总表
      1.淮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淮安市大治路22号,0517-83996......



江西 姜春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18年
17798297475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1年
13065042504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安徽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江苏 卢燕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记应收账款通过哪个会计科目核算?
    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记应收账款通过哪个会计科目核算?您在日常生活中很难遇到需要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两种方式进行收款借款,所以您对他们的两个的了解比较少,那么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记应收账款通过哪个会计科目核算?接下来本站我们为您整理以下法律规定内......

·一、员工多少天不上班解除劳动合同是合理的?
    一、员工多少天不上班解除劳动合同是合理的?员工连续旷工15天或者一年中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解除劳动合同是合理的。如果在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相关的要求,那么可以以劳动合同中要求的期限为准。法律赋予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权利,企业可以在规章制度中......

·什么情况辞退员工不用补偿金
    什么情况辞退员工不用补偿金一、什么情况辞退员工不用补偿金1、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3、劳动者严重......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己经到法院起诉解除合同,还需要按合同时间点继续履行合同吗/span>
·我朋友未婚先两人分开女人生孩子了 男方不知
·离婚抚养费咨询
·怎没辞职,我是智联派遣到我所在的公司的
·被检察院批捕后多长时间可以取保候审
·因工作不力被开除的员工精神病发,原工作单位应不应该负
·房子产权问题,我跟男朋友联名买了一套房
·起诉离婚,我老婆和别人生了小孩,我们夫妻感情破裂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