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股东变更流程是什么?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首页
>>
法律知识
股东变更流程是什么?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如今,
越来越多的老板可以有足够的能力开公司,都会面临的问题就是股东变更流程是什么以及公司股东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游有哪些,以上我们可以为您解决问题,希望您看完下文的介绍能对你有所帮助。公司股东变更流程: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以上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程序,那么您的公司股东所具备的股东资格就发生了变化。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新的股东将拥有了新的股东资格。公司股东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企业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的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6、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我公司是个具有十年优良资质的律师公司,我公司希望不仅为您提供良好的品质服务,还希望可以为您排忧解难,为您的公司,以及您的股东,解决好股东变更的一些列问题,比如股东变更流程以及公司股东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这些问题。想了解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交通事故责任方赔偿责任标准
因为现在社会的经济发展是越来越快了,所以很多的朋友都是家家户户都有一辆自己的车,但是因此也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发生情况也是越来越多了,发生事故之后要涉及赔偿的问题,而赔偿是有一定的标准的,因此作为交通事故责任方赔偿责任是必须要按照赔偿标准负责的。交通事故责任方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
·
在平时生活中偶尔会遇到交通事故,在事故发生的时候,先要通知相
在平时生活中偶尔会遇到交通事故,在事故发生的时候,先要通知相关的机构进行责任的认定,好进行接下来赔偿的步骤,交通事故的认定需要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当事人弄丢了应该怎么办呢?我们来介绍一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见了怎么办的相关内容。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丢失怎么办?交警大队哪里应该有应该有......
·
五险一金从什么时候开始交
一、五险一金从什么时候开始交五险一金”指的是五种社会保险以及一个公积金,“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
·
超过24小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要及时报警,保护好现场,等待交警进行现场勘察,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超过24小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还可以进行吗?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限是多久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介绍。一、超过24小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时报警,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认定结果划分责任。二、交......
·
怎么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
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受害人希望通过扣留的方式将肇事车辆进行财产保全,以便今后的赔偿能得到有效的保障。那在现实生活中,受害人怎么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怎么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对方避而不见,或者干脆逃逸,那么在起诉到法院之前,受害方......
·
交通肇事案件缓刑的适用
缓刑是对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犯罪分子,犯罪后具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而不予以关押的刑罚适用方法。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人主观上出于过失犯罪,一般罪过小,可以考虑尽量多的适用缓刑。但对交通肇事案件适用缓刑应当考虑几个方面。......
·
刑事辩护与刑事代理有什么区别
刑事案件中,聘请的律师有的时候说是刑事辩护,而有的情况下又说成是刑事代理,那究竟这个刑事辩护与刑事代理有什么区别呢?导致很多人都分不清楚,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刑事辩护与刑事代理有什么区别(一)诉讼任务不同。刑事辩护承担的是......
·
民事裁定书(对原审不予受理的上诉案件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55 (××××)×民×字第××号 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上诉人×××不服××××人民法院(××××)×民×字第××号不予受理起诉的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上诉人×××称,……(概述上诉......
·
私募基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私募基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一、私募基金的定义:私募基金(PrivateFund)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PublicFund)是向社会大众公开募集的资金。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共同基金,即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的分析方法主要......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相关内容
·
南京刑事诉讼律师
南京刑事诉讼律师对刑事辩护有自己独特的经验和方法,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刑事诉讼、犯罪量刑、故意犯罪、经济犯罪、贪污受贿等刑事辩护。◇南京刑事诉讼律师的服务范围:刑事辩护、死刑复核、取保候审、刑事自诉、受(被)害人诉讼代理、刑事法律......
·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提供刑事辩护、刑事诉讼等法律服务,包括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争取缓刑、假释、从轻判决等辩护。★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
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更名为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升级改造,南京市...直接管理
2018年6月5日上午,南京市...举行市第三看守所揭牌仪式。为进一步优化全市公安监管场所资源配置,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划归南京市...直接管辖,更名为南京市第三看守所,由监管支队负责具体管理。划归市局直接管辖后,第三市看守所将参照市看守所......
·
镇江市看守所开通预约平台,律师提前安排会见在押人员
镇江市看守所预约平台是指在押人员家属和律师依法会见羁押在看守所在押人员时,可以通过电话等通讯方式进行事前预约,提前安排在押人员家属、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在押人员,减少等候时间。(一)家属会见 1、准予会见的人员限于罪犯的近亲属及监护人。......
·
重庆黔江2023征地拆迁的补偿规定有哪些
重庆黔江征地拆迁的补偿规定有哪些一、20%的土地补偿费的支付方式由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在具体使用该款项时,经所在地街道、镇乡政府审查同意后可将该款项用于集体公益设施建设,也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农户,用于安......
·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报保险可以吗?
现在交通工具越来越多,方便了人们的出行,也相应的带来了很多问题,虽然不想但是由于各种各样的额原因,交通事故却时时刻刻都在发生,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和公安等机关部门,会根据交通的实际情况,归纳出事故的责任方,责任方进行责任赔偿,那么交通事故责......
·
民事诉讼结案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结案条件是什么?民事诉讼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因存在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纠纷而提起的诉讼,一般来讲,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结案都是在三个月内完成的,为了帮助您更好地明了民事诉讼的结案相关的一些情况,我们为您梳......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你好,我想找个代理律师,起诉前夫,不给孩子抚养费
·
涉嫌玩忽职守罪
·
正常行驶中,车速不0,突然跑出来一小孩,碰到导致骨折。这个怎么
·
工伤理赔,您好,您好,我想起问一下关于工伤赔偿的问提,我
·
我是否可以主张违约金的利息啊,多谢
·
父亲住院状况不好,我还有个弟弟,父亲因为弟弟不孝顺想把财产都留给我,请问是不是需
·
我们是农村的后面房子主人要做围墙把我家后门堵住不留通道
·
许律师:你好!我想请教下关于我们小区共公场地让某些人占用私有
·
你好,我2018月份在河南永城买的货车营运证019元月份新闻上说营运证取消了,运政上能退
·
交通事故车主跑了,如索赔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