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申请书

首页>>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一直是危及人们生命安全的巨大问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一般都需要对受害者进行赔偿。不过赔偿金额一直是一个争议的话题这时就需要进行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了。在鉴定之前,鉴定方需要写一份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申请书。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一篇范文。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苟,男,生于年10月5日,汉族,住市延安路丝绸厂宿舍,系一中学生。
请求目的:
因不服司法鉴定所作出的所〔20〕法临鉴字第140号司法鉴定意见书(以下简称鉴定书),特申请对苟的伤残等级评定进行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
一、《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来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本鉴定书作出机构是鉴定机构,而第一次鉴定机构是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中心”,因此本鉴定书严重违背程序,应当无效。并且该鉴定书并没有严格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对被申请人进行鉴定,存在严重程序违法行为:做出鉴定时并无两个在场人员见证,明显违法。
二、病情摘要部分避重就轻,任意片面理解。
如:修正诊断4“右膝前后交叉韧带挫伤”,病历上是“挫裂伤”。法医临床部分说:“步态正常……右膝关节外观正常,内侧有轻压痛,右膝关节活动正常”。被鉴定人苟目前还是跛行,只是比第一次鉴定时稍轻,如果病情不好转,就不会是十级的最轻伤残等级了。
分析说明部分(一)“确诊为头皮裂伤……右膝挫伤,右膝前后交叉韧带挫伤。”,明显违背依法客观公正中立鉴定原则,因为病历是 “确诊为脑外伤、头皮裂伤……右膝骨挫伤,右膝前后交叉韧带挫裂伤。”
故意遗漏重要病情:中心医院MR报告单诊断意见“右膝关节创伤性关节炎伴内、外侧半月板、前后交叉韧带挫裂伤。”该鉴定书遗漏的“右膝关节创伤性关节炎”才是评残最主要的。经查,《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九)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器官部分缺损,形态明显异常,有轻度功能障碍的,为九级:12.关节外伤或因伤手术后,残留创伤性关节炎,无积液。”所以第一次鉴定在综合基础上评定为十级应该是公平合理的。
三、在医疗费审查部分,该鉴定书明显越权鉴定:明显不合理的检查费215元,作为被鉴定人是中学生,医疗机构所做的检查是根据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所作,是否合理,鉴定人应对医疗机构质疑,被鉴定人保留索赔权利。自费药品认定,也是委托鉴定项目以外,是法院裁判及保险公司的权利,该鉴定书越权鉴定应当无效。
四、因为我国司法鉴定机构并无从属关系,也没有在后鉴定意见书自动取代在先鉴定意见书。在二者有矛盾冲突时,法院也应综合鉴定机构所在地和办理鉴定数量和鉴定人员资质、资历等方面,认定没有违法违反程序的鉴定报告。
综上所述,司鉴所〔20〕法临鉴字第140号司法鉴定意见书在程序和实体上均严重违背合法公正中立之鉴定准则,损害了被鉴定人合法权利。特请求法院委托高资质鉴定机构重新鉴定或者直接认定第一次司法鉴定“司鉴中心临鉴字第1500号司法鉴定意见书”,维护法律尊严,保护被鉴定人的合法权利。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12月27日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文。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受害者的伤情就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因为伤者不同的伤情将会影响最终的赔偿结果。在提交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申请书时也需要按照相应的流程。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交通事故举证有哪些要注意的
      当事人就交通事故中的纠纷,依法向法院起诉后,作为起诉的一方,按照规定需要承担最初的举证责任。而在举证的过程中,也有一些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那到底交通事故举证有哪些要注意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交通事故举证有哪些要注意的1、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地点的书证(证人、证言)、......


·汽车理赔技巧有哪些
      汽车理赔技巧有哪些?一、汽车理赔技巧1、事故后第一时间报案目前各保险公司车险条款均有规定,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需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报案一定要及时。报案时应与保险公司确定并记好索赔应当提供的证明或单据,一般在事故适......


·汽车零配件购销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汽车零配件购销合同的内容有哪些汽车零配件购销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自愿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销售________汽车零配等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一、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约订的方式向乙方销售商标号码为__________......


·出租车承包方不履行合同了怎么办
      出租车承包方不履行合同了怎么办在我国,为了规范出租车行业的秩序,更好的保障出租车双方的权利,制定了出租车承包合同。通过合同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然,如果合同中没有提及出租车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内容,或者不详细,可以双方进行协商调节。下文就对于“出租车承包方不履行合同了怎么办”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介绍,希......


·车祸的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车祸的理赔流程是怎样的一、车祸的理赔流程是怎样的车祸保险理赔流程包括有: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在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在汽车保险公司内勤接到报案后,会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之后保险公司内勤会根据客户提供的汽车保险凭证......


·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的区别有哪些
      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的区别有哪些?一、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的区别1、付款期限:即期信用证在开证行收到单据后马上付款(一般在5个银行工作日内付钱);远期信用证一般分为30天、60天、90天远期;以30天为例,开证行收到单据之后的第30天付款。2、定义不同......


·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有哪些
      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有哪些一、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是认证检验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评定所依据的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要求。由于我国的标淮体系中有国家标淮、行业标淮、地方标淮、企业标淮,不同产品有不同的特征及特性要求,所以认证机构......


·直接证据的意义是什么
      直接证据的意义是什么1、直接证据按照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来划分,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如结婚证、房产证。一般说来,直接证据的可靠性大,证明效力强。是依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这里所说......


·股权投资有什么风险
      股权投资有什么风险股权投资作为一种较高收益的投资方式,一直都是较高风险与较高收益并存的。但是除了较高的风险,股权投资市场还存在很多我们普通人难以发现的骗局,无形中增加我们的风险。所以,作为股权投资者,除了要识别风险以外,对于股权投资骗局我......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相关内容
·南京离婚律师咨询
    南京离婚律师承办婚姻家庭案件,处理诉讼离婚、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涉外婚姻等婚姻、家庭财产纠纷案件,致力于圆满解决婚姻出现的种种问题。南京离婚律师专注于代理南京及各地疑难婚姻家庭类案件,如婚姻过错赔偿诉讼、离婚抚养协议、离婚诉......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地址电话、怎么走?南京市江宁区大连山看守所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淳徐路,邮政编码211123。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聘请南京刑事律师去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会见面谈、了解案情......


·拆迁安置,土地征地,要维权,找李三勇律师
      拆迁维权律师团助企业拆迁维权成功【案情简介】2014年9月20日,南京市某区街道办事处向南京某公司送达了一份《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表明该公司位于南京某处的建筑面积为3000平米的钢结构厂房拆迁,属于违法建筑,并责令该公司在2014年11月10日之......


·郯城县李律师成功代理杨某诉周某变更抚养权..纠纷
      案情介绍:2009年3月19日,杨某(女)与周某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子周小周由被告抚养,抚养费由被告自行负担,双方协商由杨某照顾孩子四年,周某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500元。离婚后孩子一直由杨某抚养照顾,周某未尽抚养照顾孩子的义务。为此,杨某要求周某支付孩......


·如何写离婚起诉书
      离婚案件中,很多夫妻之间不能对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有的虽然愿意离婚、但对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仍然存在争议,一方或双方要求离婚的,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就必须要提交离婚起诉书,怎么写离婚起诉书呢?除了要写起诉书还需要提供证......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应具备的条件
      人民法院对已经审结的案件发现确有错误的,依其审判监督职能,有权对案件提起再审,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法定的行使审判权的机关和公职人员。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在民事诉讼中有权行使审判权的机关和公职......


·支票兑现必须本人吗
      支票兑现必须本人吗?在现实生活中,支票已经慢慢地取代现金成为货币流通的方式之一。支票的兑现是人们最关心的问题。那么支票兑现必须本人吗?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法律问题。一、支票兑现必须本人吗支票的兑现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提......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一起美容纠纷,金额50万
·担保期间能否自己再贷款买?
·你好, 请问律师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有我平房两间,在法律上,如果有拆迁的事,这协议书
·我是一个川籍农民工,于2018年6月2O日在工地上发生伤残事
·我与老公已经四年没有夫妻之实,现因家里吵架闹矛盾,我要求离婚
·判决书生效后我还需要出什么证明吗
·合同中的保险费问题,请问
·孩子在游乐场玩耍,导致脑部受伤缝针,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虚假出资、抽逃资金罪”是否适用公司在成立后
·加盟一个项目,     您好!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