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犯绑架罪负什么刑事责任

首页>>法律知识

    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绑架行为的,那么就会构成绑架罪,因为我国规定绑架罪属于行为犯。而同时,绑架罪也是属于重罪当中的一种,因此对犯此罪的人处罚都是比较严厉的。那么您知道我国规定犯绑架罪负什么刑事责任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犯绑架罪负什么刑事责任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司法机关在适用本条规定处罚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由于在绑架过程中对被绑架人使用暴力或者进行虐待等导致被绑架人死亡,以及被绑架人在绑架过程中自杀身亡的行为。“杀害被绑架人”,是指在劫持被绑架人后,由于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没有实现以及其他原因,故意将被绑架人杀害的行为。
2、由于法律对绑架致使被害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立法上采用的是绝对确定的法定刑,而且是处死刑,因此,司法机关在适用时应当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严格掌握适用的条件。
绑架他人后,又实施故意伤害,强奸等行为的,应实行数罪并罚。
二、绑架罪与抢劫罪如何区分
所谓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立即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而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抢劫罪与绑架罪的区别在于:
(1)主观方面故意的内容不完全相同。前者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后者有的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有的以扣押人质为目的。
(2)犯罪的方式不同。前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将财物劫走;而后者则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他人,尔后向被绑架人的亲属勒索财物或者向有关方面提出非法要求。
绑架罪的恶劣程度是人所共知的,因此一旦触犯了绑架罪的话,此时给予犯罪分子的处罚也是相对比较重的。按照《刑法》的规定,犯绑架罪负什么刑事责任呢?此时,起刑点就为10年有期徒刑。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浙江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盗窃罪定案金额如何判定
      盗窃数额是构成盗窃罪的重要条件,也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因素之一。那么,实际案件中,盗窃罪定案金额如何判定呢?相信很多人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被盗物品的数额,按照下列方法计算:(一)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以被盗物品价......


·深圳市抢夺罪量刑标准2023
      在我国,不同的罪名会有不同的量刑标准,而且针对不同的地区也会有不一样的量刑内容。抢夺罪是我们常常接触到的罪名之一,但是有很多的人都不清楚,要是在深圳犯抢夺罪的话是如何量刑的。接下来,我们带来深圳市抢夺罪量刑标准的具体内容,供你参考。1、构成抢夺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您都知道国有财产不可侵犯,但是怎样的行为是侵犯国有资产呢?在法律规定中,有一条罪名是私分国有资产罪。那么您是否清楚的知道关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的客观条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呢?今天我们和您聊一聊关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构成要件,帮助你进行深入了解。一、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概念及构成要件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我们都知道,如果犯罪嫌疑人侵犯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受害人不仅可以要求法院对其判处刑罚,还可以对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个时候法官就会根据具体情况制作出一份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下面我们为您带来了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范本,供您参考。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公诉机关县人民检察院。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本案被......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中,取消了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改为污染环境罪。那么,污染环境罪怎么认定?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污染环境罪如何认定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


·农村宅基地可继承吗?有什么条件
      我们所拥有的所有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都可以被子孙后代所继承,其中房屋就属于可以继承的不动产。在农村,宅基地是用于建行房屋的土地,农民对它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房屋是可以继承的,那农村宅基地可继承吗?我们整理了相关的知识,您可以阅读参考。一......


·合同保全中撤销权的消灭
      合同保全中撤销权的消灭一、撤销权时效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二、撤销权的变更或者撤销内容(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因重大误解而做出的民事行为一般具有以下构成要件:(1)误解一般是因受害方当事人自己的......


·签订动产质押合同生效要件包括什么?
      签订动产质押合同生效要件包括什么?质押合同也和其他的合同一样,必须具备了一定的实质生效要件才能发生法律效力。一、质押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什么1、质押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任何一方当事人违背自己真实意思......


·非婚生子女在哺乳期抚养费是多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相同的权利,而要是非婚生子女的父母解除了同居关系的话,在哺乳期内一般是会见抚养权判给女方的,此时男方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那么非婚生子女在哺乳期抚养费是多少呢?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一、非婚......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相关内容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地址:栖霞区尧化门街141号,是南京市...栖霞分局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公交:乘坐71路76路107路108路122路139路140路145路823路南栖线南上线在尧化新村下,步行约550米即到达。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


·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
    南京离婚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领域,熟悉各类离婚案件处理,对离婚财产调查和分割、一方转移隐匿财产伪造债务的处理、子女抚养权抚养费争议、婚外情及家庭暴力取证与赔偿、遗产继承等经验。南京离婚律师擅长处理诉讼离婚、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


·泰州市各区县看守所地址、电话、邮编
      泰州市有4个看守所:泰州市看守所,兴化市看守所,泰兴市看守所,靖江市看守所。泰州是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姜堰区的犯罪嫌疑人统一羁押在泰州市看守所。泰州市看守所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苏红路1号(位于苏红路3号内)电话:0523-86......


·宣化律师毕成雄辩故意伤害罪应判死刑为无期
          案例基本案情:    本案被告秦军和三个朋友在一家医院门口的烧烤摊上吃饭,遇上来烧烤摊喝酒的被害人翟小飞等七人,由于秦军的朋友李刚认识被害人,就到他们桌上打招呼,但二人却话不投机。被害人有将话锋转......


·民事诉讼法管辖司法解释怎么理解,适用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法管辖司法解释怎么理解,适用是怎样的?一、诉讼管辖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


·在商品房或其他不动产的预售中,购房者可对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
      在商品房或其他不动产的预售中,购房者可对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用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那么预告登记的效力究竟有哪些呢?下面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释一下这个问题。预告登记的效力1、排他性效力签订转让合同后,......


·轻伤司法鉴定程序规定是怎样的?
      当事人如果受到人身伤害,需要针对轻伤做司法鉴定来确定伤残程度。司法鉴定是个非常严肃的事情,要走一定的程序。那么轻伤司法鉴定程序规定是怎样的?轻伤鉴定的原则有哪些?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共同了解一番吧。一、轻伤申请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人体轻伤鉴定......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什么情况下可以上诉追回欠款
·刘律师您好!我是程瑞社员的公民2020年12月日24号我对象
·治安拘留三日可以参加村委换届选举
·经济纠纷执行案件,执行法院鼓楼区
·我老公在外面有情人而且有了私生子都有五岁了,我们2月份在石首
·劳动工伤鉴定需走什么程序?
·有嫖娼被抓记录还能办理出国手续吗
·补正裁定是否需要由原合议庭成员
·判定 自动离职,公司口头通知解除合同
·我叫卖家给我退款,他叫我把个人账户给他,他下个月10号给我打款,叫我到时候留意。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