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故意杀人之后该怎么赔偿

首页>>法律知识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有权要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也就是说,行为人实施故意杀人行为之后,不但要承受刑事处罚,还需要履行民事赔偿责任。那么,故意杀人之后该怎么赔偿?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故意杀人之后怎么赔偿
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还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行为人实施故意杀人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具体的赔偿项目,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执行。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故意杀人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如下: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4、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5、交通费、食宿费等。以死者家属实际合理支出考虑。
故意杀人行为侵犯的是受害人的生命权,此时即使没有造成受害人的死亡,但也不能免除行为人的责任,除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还需要对受害人或其家属做出赔偿。至于故意杀人之后该怎么赔偿,上文中已经作出了讲解,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一、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职工符合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还需要注意的是:“醉酒或者吸毒”和“自残或者自杀”,应当以有权机构出具的事故责任......


·行使货物留置权程序
      行使货物留置权程序当货物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时候,承运人可以依据货物运输合同或依法律的规定留置财产或变卖的价款中优先受偿,这就是承运人可行使的货物留置权。那么,具体行使货物留置权程序是怎么样的呢?一......


·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吗,离婚协议能反悔吗
      已经签了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吗?有些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因为一时冲动而离婚,离婚之后对自己签署的离婚协议又反悔了,想获得更多的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时候该怎么办?那么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具体介绍一下。一、签了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吗签了离婚协议有时候可以反悔有时......


·医疗事故如何鉴定,怎么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如何鉴定,怎么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对处理医疗事故相关纠纷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对于当事人来讲,医疗事故如何鉴定和医疗事故鉴定费谁承担,又是其中比较重要的问题了。接下来,我们一一为您解答。一、医疗事故如何鉴定首先,......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相关内容
·苏州市看守所
    江苏省苏州市看守所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90号,故俗称“苏州市黄埭看守所”。苏州市看守所分为四个,分别为苏州市..看守所、苏州市第二看守所、苏州市第三看守所、苏州市第四看守所,均由于苏州市.监管支队管理。苏州市各看守所的定......


·南京经济合同律师
    南京经济合同律师办理经济合同类案件,包括合同诈骗、合同纠纷仲裁、经济合同纠纷、买卖合同、商业合作、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等。南京经济合同律师熟悉经济合同纠纷、公司股权及公司收并购实务、企业法律顾问、大宗不动产交易、建筑工程款......


·买卖报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买卖双方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情简介:       2012年4月20日在博野县某村路段,被告人陈某酒后驾驶报废三轮车将行人宋某某和步某某撞伤,造成宋某某死亡,步某某重伤,六级半伤残的后果。经查,陈某某驾驶的报废三轮车登记车主为李某某。交通部门认定陈某负此次......


·南京市4名律师志愿者赴西藏林芝地区开展援藏工作
      3月9日,南京市4名援藏律师志愿者将奔赴西藏林芝地区开展工作,这是律师首次加入南京市援藏队伍,也将改变林芝地区没有律师的现状。4名援藏律师志愿者将主要开展三项工作:一是充分了解当地区情、社情、民情,..时间适应当地人文地理环境,..时间掌握和......


·个人债权债务全清范本是怎样的?
      个人债权债务全清范本是怎样的?一、个人债权债务全清范本清理债权债务的办法为:债权的管理办法公司的债务与债权处理总体思路:依法清欠,有情操作;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一)债权清理原则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2、回收货币......


·武汉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有哪些新补充?
      武汉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有哪些新补充?房屋拆迁是为了城市更好的发展,就如武汉来说,为了能使土地得到更合理的利用,近年来的武汉房屋拆迁正如火如荼的进行着。而政府为了给民众相应的拆迁赔偿也出台了一系列补偿细则,最近出台的武汉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又......


·如何分析医疗过错因果关系鉴定?
      如何分析医疗过错因果关系鉴定?一、怎样进行医疗鉴定的因果关系分析正如所有侵权责任的认定中,因果关系都作为必备要件一样,医疗过失行为(医疗过错)与患者人身损害的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是构成医疗损害的核心必备要件。有因果关系,则属于医疗损害......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您好,我在老家莱芜购买的新农合,在济南生孩子的能报销吗?
·运输公司的运费问题希望能解决一
·请问我该咋办。,今年三月
·没到社区戒x报到为什么要关两年
·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现山东邹城市xx受理,请问李律师这样的
·.我想要这个小孩.可是她不同意.
·把一个横穿马路的女孩撞倒了
·有3万借条想找你起诉
·我爸从我读幼儿园的时候就已经没管过我养过我因为他娶了二妈我从
·网上可以卖x吗?,网上可以卖x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