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是怎样的?

首页>>法律知识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是怎样的?农民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双方当事人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合同主管部门审查→双方签订合同→合同主管部门备案登记→乡镇人民政府合同主管部门批准(流转成功)。
   (一)农户自主流转其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按以下程序办理:
  1、流转双方洽谈磋商,认定流转方式、流转时间、流转价格以及流转收益支付方式等。
  2、流转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合同,由流转双方本人签章。
  3、流转合同签订后,承包农户应将签字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分别报送土地发包方和所在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存档。
  4、土地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收到承包农户递交的书面流转合同后,应当予以必要的审核,如有不妥应给予指正。如发现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应依法予以制止。
   (二)农户委托村集体流转其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按以下程序办理:
  1、农户递交由户主签字的委托流转申请书。
  2、乡(镇、街道)、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机构分别进行审核,讨论是否接受委托,并将讨论结果在半个月内通知委托农户。
  3、如决定接受委托的,村集体应当与委托农户签订委托合同,并在接受委托后半个月内,将流转农户、地块等基本情况,以适当形式向村内外发布公告,并上报县、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构,对外发布。
  4、有意受让流转土地的,可在县、乡(镇、街道)、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构公告的有效期内,提交受让流转土地的规划书面申请。
  5、县、乡(镇、街道)、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构在公告期结束后,及时召集已提交受让流转土地的申请人进行磋商。可以协商确定流转价格,也可以通过招标的办法确定流转价格,在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拟订流转合同草案,经委托人(承包户)与业主签字认可后正式生效。
   (三)抛荒耕地的流转应当按以下程序办理:
  1、调查摸底。各村或村民小组认真填报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并发放的《抛荒土地调查登记表》,对抛荒耕地逐一进行调查核实,确定土地抛荒的年限,并由参加调查核实的人员及农户签字确认后报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
  2、公示。抛荒土地摸底情况要在村务公开栏、所在村民小组进行公示,对土地抛荒时间达到二年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对公示有异议者,要求继续承包已抛荒耕地的,应在15天内提出复耕计划报村集体和村民小组备案,复耕期限为半年,到期未复耕的视为放弃复耕,由原发包单位依法收回。
  3、农户确认同意。抛荒土地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发包单位发出书面通知,经农户确认同意后收回。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农户签字后作为回执交回原发包单位存档,一份由农户留存。对于收回抛荒土地承包经营权通知书难以送达的,可以依法采取留置、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等方法送达。承包农户也可以将抛荒土地委托发包方流转,对连片抛荒地还可以由所涉及的承包户共同合作开发经营抛荒土地。在开展抛荒地调查中,农户在限期复耕、委托村集体流转和村集体收回承包权三种方案中,选择其中一种方案进行签字认可。
  4、终止承包关系。经合法程序收回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由原发证单位办理注销手续。土地承包合同终止手续由发包方申请,经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审核后报县农业局确认。
  5、流转。收回的抛荒地和农户委托村集体流转的抛荒地,由原发包方统一组织流转,收回的抛荒地,经流转所得收入归村集体所有,委托村集体流转抛荒地因流转所得的收益,归承包农户。村集体无法流转的抛荒地,应及时上报县、乡(镇、街道)两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由乡(镇、街道)牵头,组织土地、农业、林业等部门技术人员,对抛荒地的地质、地理位置等进行评估、论证、策划,引入项目,开发利用。
  综上所述,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流转一般需要分为农户自主流转其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农户委托村集体流转其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以及抛荒耕地的流转三种流转形式,每种方式所需要的程序有所不同,但不管是何种形式的转移双方签署协议并登记则流转方能生效。想了解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云南省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云南省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国家政府征地一般情况下都是为了城市的发展而征用的,其中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是非常常见的,不过对于征地当前还有许多人都不了解,对于征地补偿标准了解的内容也是少之又少,所以在征地之前我们需要对此有所了解,那在云南省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呢?一、云南......


·购买别墅有土地使用证吗?
      购买别墅有土地使用证吗?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因此,个人或者单位只能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根据法律的规定,不同的土地使用类型,土地使用的年限也各不相同。因此,就有人对别墅有土地使用证吗这一问题存在疑问。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购买......


·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获利怎么认定?
      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获利怎么认定?我们知道土地是国有的资产,公民只拥有使用权。而且公民使用权的转让与交易是由法律法规进行约束的,当我们指以牟利为目的,通过违法的手段进行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就构成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获利了,违法必究,那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是怎么认定的......


·枣庄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枣庄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随着市场物价的不断增高,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更是如此,所以说我国政府发放的征地补偿费用与这一点也是有关系的。并且各省市的征地补偿的标准都会根据市场进行一定的调整,征地补偿的各省市制定的都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枣庄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一、枣庄......


·违约金过高的司法调整
      1,关于法院对违约金过高衡量标准和因素的综合运用。法院依法调整过高的违约金时,应避免绝对地按照固定比例调整那种“一刀切”的简单做法,防止机械司法而造成的以偏概全、挂一漏万等的实质不公平的结果。对于违约金过高的认定,可以根据当事人实际履行情况、获利情况、预期利润......


·离婚车辆的分割要什么要注意的
      车辆也是属于家庭中比较重要的财产,并且在很多时候也是会认定为夫妻共有的财产,此时如果夫妻打算离婚,那就必须要对车辆作出分割处理才行。对于当事人而言,对离婚车辆的分割时有一定的注意事项,那究竟此时要注意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离婚车辆的分割要什么要......


·债权人与已收款举证
      债权人通常包括出借方、供货方、施工方等,是相对于借款合同中的借款方、供需合同中的购货方和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发包方而言的。债权人启动诉讼主张债权,对于已收款项的举证责任是什么样的呢?即使长年执业某个领域的..律师,所面临的问题、挑战,也不比年青律师少多少,也一定......


·婚前的存款需要公证吗,公证的步骤是怎样的
      夫妻结婚前,为了避免后期的财产纠纷,有时候会对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进行公证,曾经就有人问过我们,婚前如果有一笔个人存款,那么婚前的存款需要公证吗,公证的步骤是怎样的?我们在下文做了解答,供你参考。一、婚前的存款需要公证吗婚前存款可以进行公证,但不是强制性的......


·劳动合同期限有哪些,劳动合同期满有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期限有哪些,劳动合同期满有补偿金吗劳动者在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后,就需要签订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这个劳动合同,也是有期限规定的。那么您知道我国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有哪些吗?本文将为您做详细介绍。一、劳动合同期限有哪些劳动合......


·怎样确定涉外离婚抚养费数额标准
      不管是否属于涉外离婚,在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都需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而这其中比较重要的就是确定涉外离婚抚养费数额的标准,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分析介绍。一、怎样确定涉外离婚抚养费数额标准参照我国婚姻法等法律规定,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


·对累犯从重处罚的原理
      1、人身危险性说  该说认为,累犯与初犯相比,其在客观上造成的危害并无不同,因而从社会危害性上无从说明累犯从重处罚的根据;累犯者在初次犯罪接受刑罚后,国家和社会期待其能有所悔改,改恶向善,然而竟然违背了社会期待再次犯罪,充分说明累犯者较初犯者具有更强的人身危......


·企业职工五险一金是什么呢?
      在求职面试的时候经常会听到用人单位给出的条件里面有缴纳五险一金这一项,那么五险一金究竟都包括什么呢,缴纳五险一金有什么好处以及如果不缴纳五险一金会对以后有什么不良的影响么,这些都是我们需要注意了解的问题。下文就为您总结一下企业职工五险一金是什么呢?一、企业职工......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山东 范志强律师
副主任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相关内容
·南京市劳动仲裁律师网
    南京市劳动仲裁律师专业代理劳动纠纷案件,南京劳动仲裁律师咨询解......


·成都 交通事故纠纷律师--交通事故中的老人的子女如何得到赔偿
      交通事故中的老人的子女如何得到赔偿被扶养人的年......


·最新门面转让合同范本?
      最新门面转让合同范本?现在很多人利用别人的房屋铺面来做生意,但是有些时候结果并不是太理想,这时候就需要将铺面再次转让出去收回当时所支出的铺面转让费,那么门面转让合同范本到底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甲方:_________乙方......


·成立维修服务中心协议书
      甲方:某某工业进出口公司  乙方:某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为有利双方业务的发展,扩大乙方电罗经产品在_____________的销售,乙方委托甲方筹......


·合同中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条款的效力如何认定?
      约定“双方再无任何经济纠纷。”并不表示员工放弃了诉权,如果事实是比如公司少缴了社保,这一条就是无效条款。即员工仍然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并不会因为双方协议中有这样一条而免除企业的法定责任。企业之所以喜欢在解除协议中写上这一条......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王律师你好:想问你一下民事纠纷的想让你去见当事人一下他本人在
·你好,以后做微商都需要营业执照吗?我们是团队,团队有可以
·您好我有一起交通事故现在需要打官司
·我父亲煤矿工人下井期间被工具所伤,神经受损得病好多没有查到什么病今才得知什么病,这个病尚未有明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在**贷贷了四万元,每个月900分六个月还清,如到月不还超一天就交迟纳金15
·下列情况是否可以生育第二胎的
·侯律师您好,我咨询一下离婚必须要两本结婚证吗?一本行不?老公
·我想咨询一下,非法越境现在是怎么处置的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