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一、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在无偿行为场合,撤销权只需具备客观要件;而在有偿行为的情况下,则必须同时具备主客观条件。
(一)客观要件
1、须有债务人的行为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可以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一是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二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三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 按债权人的撤销权制度的立法目的衡量, 这过于狭窄。因该制度的立法目的在于,使债务人的责任财产维持在适当状态,以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据此应得出结论:只要债务人的行为减少了责任财产,并害及到债权人的债权,均应成为撤销权行使的对象。
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为标的
债务人的行为,非以财产为标的者不得予以撤销。所谓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是指财产上受直接影响的行为。
3、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
所谓有害债权,是指债务人减少其清偿资力,不能使债权人依债权本旨得到满足。债务人减少清偿资力包括两种情况:一为减少积极财产,例如让与所有权、设定他物权、免除债务;二为增加消极财产,例如债务人新负担债务。现存财产的变形,例如买卖、互易等,不一定导致减少资力的结果,只要有相当的对价,就不属于有害债权的行为。有害债权不仅指债权受到现实的损害,将来受到损害亦包括在内,但此场合应由债权人负举证责任。
有害债权,不宜如债权人的代位权那样同时采取“无资力说”和“特定债权说”。因为在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中,债务人的义务人本应履行其义务却不履行,应受责难;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对于其义务人的权利,并未损害他们的利益,亦未侵害他们的自由,所以对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限制不宜过严。只要债权人的债权受到损害,不论是因债务人无资力所致,还是债务人因其义务人不交付而无特定物造成,都构成债权人的代位权。
(二)主观要件
1、债务人的恶意
恶意有意思主义与观念主义的界定分歧。按照意思主义,债务人在行为时须有侵害意思,按照观念主义,以债务人知其行为可能引起或增加其无资力状态即可。
2、受益人的恶意
受益人的恶意,是指第三人在取得一定财产或取得一定财产利益时,已经知道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也就是说已经认识到了该行为对债权损害的事实,至于受益人是否具有故意损害债权人的意图,或是否曾与债务人恶意串通, 不在考虑之列。
受益人的恶意,虽一般要求由债权人举证,但债权人能证明债务人有害于债权的事实,依当时具体情形应为受益人所能知晓的,可推定受益人为恶意。
二、撤销权行使的期限是多久
撤销权的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行使才有效,超出该期限则撤销权消灭。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如果债权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自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为了防止债务人恶意处理自己的财产,法律赋予债权人享有一定的撤销权,而成立撤销权的,必须要符合规定的要件才可以。那到底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包括哪些呢?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讲解,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淮安市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淮安市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在国家进行一些大的建设项目时,需要对一些土地进行征收,这时候,就会涉及到对被征收的土地进行补偿的问题。对于被征收土地的主人来说,补偿费用是他们最为关心的问题。我们将为您提供淮安市征地补偿标准给您参考,希望可以让您对相......


·法人身份证明范文是怎样的
      法人身份证明范文是怎样的一、法人身份证明范文是怎样的?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姓名、性别、年龄)在我公司(或者企业、单位)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公司(或者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公司(单位全称加盖公章)×年×月×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2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46次会议通过)法释〔2002〕31号为了正确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院宣判后什么时候执行
      民事诉讼法院宣判后什么时候执行一、民事执行程序的概念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由法定组织和人员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履行所负义务的程序。法律文书一经生效,义务人应自觉履行。二、民事诉讼法院宣判后什么时候执行《......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相关内容
·江苏省看守所
    江苏省看守所是江苏省公安厅直属行政机构,地址设在六朝古都、江苏省会南京,详细地址在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清河路9号(绿园宾馆后面),邮政编码210019,绿园宾馆是江苏省..办案专点,宾馆的后院,就是江苏省看守所。江苏省看守所靠近江东门、汉中门大街,......


·南京市看守所
    南京市看守所地址:南京市建邺区茶亭东街188号江东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北侧),内有女子监区,家属被拘留,需要会见、取保候审、从轻缓刑、无罪罪轻刑事辩护的,可以直接联系律师。★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


·2023年最新上海市所有区看守所地址、电话、乘车路线及导航设置
      上海刑事律师整理了上海市所有看守所的地址、电话、乘车导航路线,与大家分享,为异地办案的公安、检察、.工作人员提供便利,建议收藏。1.上海市看守所地址:浦东新区沪南公路1760号(021-28956312)经典路线:沿着沪南路,经过左边的宜家和红星美凯龙......


·长沙胥律师团队成功辩护贩毒案
      嫌疑人董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经公安机关抓获,随即采取刑事羁押措施。在羁押期间,嫌疑人董某家属通过本..联系到本律师,希望本律师为其担任刑事辩护人。本律师在询问了董某家属基本情况后,接受该家属的委托,先期会见了嫌疑人董某。嫌疑人董某对于犯罪基本事......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几天出来
      在进行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一般是要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的,然后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进行确定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几天出来呢?如何审查事故认定书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几天出来一般的交......


·股权转让可以撤销吗?
      股权转让可以撤销吗?股权转让涉及的环节比较复杂,受让方如果不对转让方进行详细考察,会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其中包括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内容失真,条款不清,这样会损害自己利益。按照《民法典》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合同是可以撤销的。那么股权转让可以......


·试用期工资怎么给,如何给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待遇虽然不像正式员工的那么好,但最基本的工资还是应该要支付的,并且法律规定了试用期工资的最低标准。那到底试用期工资怎么给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试用期工资怎么给1、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请教你,有一个合同纠纷,管辖在花桥法庭,诉讼
·我与几名股东协议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物流公司,我的资金已投入,
·与出租车相撞,保险公司后续的理赔怎么理赔
·关于退伍军人的维权问题
·旅馆可否转让经营
·我是一个二婚男,没有结婚证,现在女方想不和我过了。二年多时间
·你好我想问下我在张家港交的职工保险回来家生的小孩
·我女儿在合肥被姜堰警方带走,现在已经被刑拘十多天了,之前我找
·亲戚总是无证据的说我取了他钱要我还,长时间骚扰到我的生活,同各种人来诋毁我的人品
·醉驾骑二手助力车5岁老人致人死亡无逃逸受伤医5天会怎么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