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怎样写

首页>>法律知识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怎样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在进行医疗活动过程中,不按照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医疗操作规程,容易对患者造成人上伤害,发生医疗事故。发生医疗事故后,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来获取对自身损伤的赔偿。那么,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怎样写呢?一、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格式:(一)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职业、住址、电话等);(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三)申请事项;(四)事实和理由;(五)证据材料。二、医疗鉴定的时间期限:(一)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二)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三)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也就是说如果是现在申请鉴定,医学会正式受理后60日内应该拿到鉴定书。三、医疗事故的鉴定部门:(一)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二)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其中,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四、相关的法律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怎样写呢?当事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的,需要在申请书上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事项,事实和理由,并附带相关的证据材料。当事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应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的医学会组织来进行鉴定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医患伤人纠纷处理流程是什么,有哪些
      医患伤人纠纷处理流程是什么,有哪些解决办法?一、医患伤人纠纷处理流程1、发生医疗纠纷的当事人(医护人员)负责写出事实经过,同时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2、发生纠纷的科室主任负责组织本科医护人员对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讨论总结,从中吸取教训,纠正不足。制定杜绝类似纠纷的有关制度,科主任负责书......


·医疗损害纠纷的法律适用及风险防范 为了缓解紧张的医患关系,
      医疗损害纠纷的法律适用及风险防范为了缓解紧张的医患关系,为医疗损害纠纷提供法律依据,我国出台了许多有关医疗损害纠纷的法律法规,那么医疗损害纠纷的法律适用及风险防范分别是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解答这方面的问题,请阅读下面这篇文章进行了解。一、医疗损害纠纷的法律适用1、对“诊疗活动中”的理解......


·医疗诉讼需要什么证据?
      医疗诉讼需要什么证据?一、医疗诉讼需要什么证据医疗侵权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由医疗机构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与患者受损害的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证明自己对患者实施的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如果证明不了的话,则要承担败诉的后果。但要认识到,举证责任倒置只是减轻了患者一方的举证责任或者说举证的难度,患者一方......


·一级医疗事故赔偿哪些,标准是怎样的
      一级医疗事故赔偿哪些,标准是怎样的?一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伤残的最为严重的医疗事故等级,其中又具体分为了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那么针对这个最严重的医疗事故等级,我国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


·医疗单位可免责的情况有哪些
      医疗单位可免责的情况有哪些《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医疗单位可以免责的情形有:1、病人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如果医疗事故的损害结果完全由病人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所引起,则应免除医疗单位及其医务人员的赔偿责任。但如果病人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只是构成医疗事故的原因之一,医务人员也有医疗过失的,则应依据公平原......


·破产清算 债权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债权分配顺序是怎样的企业在进行破产清算时,赔偿是有先后顺序的。原则上先支付破产费用,然后依次按照,职工工资以及社保相关费用,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的顺序赔偿。那这其中债券又是怎么分配的了。下面就请您阅读关于破产清算债权分配的资料。......


·代位权协议有用吗
      代位权协议有用吗?一、代位权1、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了保障其债权不受损害,而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债权的权利。关于债权,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原则上是不涉及第三人的。但是,当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行为危害到......


·怎样贷款买房最划算?按揭买房的程序是什么?
      每个人都希望在城市里有一套自己的住房,这样才会有归属感,但是房价的飙升让人望而却步。贷款买房的出现让更多人能够提前拥有自己的房子,怎样贷款买房最划算?按揭买房的程序是什么??一、怎样贷款买房最划算?1、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对于已参加缴纳住房......


·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安排进行加班
      在现代社会中,经常出现一些单位随意要求员工加班、随意辞退员工的情况,实际上,这是不合法的,也不利于单位的长期发展。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安排进行加班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安排进行......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常州讨债
    常州讨债律师代理讨债、要债要账、清债,专注于个人、公司债务纠纷、各类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的处理。★常州讨债律师谈讨债方法分析  根据我们的专业经验,在预知或发生风险后的30-90天内就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您收回欠款的可......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位于秦淮区红花街道广洋社区罗家场,位置比较偏辟,周围都是农田菜地,可以从大明路进去,或者从南边岔路口宏运大道向北进去,大约2公里左右,如果需要刑事律师帮助,可以联系律师帮助处理。★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残疾人犯罪是否可以从轻处罚
      残疾人殴打抢劫另一残疾人并至受害残疾人重伤。请问这犯罪嫌疑残疾人将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应该属于抢劫罪。按照刑法的规定,只有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其他残疾人犯罪与其他人犯罪是一样的,不构成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范围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宿迁市(不含泗洪县、泗阳县)、新沂市的环境资源案件。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电话:0527-12368·电话:0527-12368在宿迁设立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希望宿迁市中院和宿城区.,特别是环......


·赠与合同撤销时间要求有什么具体规定么?
      赠与合同撤销时间要求有什么具体规定么?一、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基本规定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依据自己的意志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即《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所规定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种撤......


·茂名时代尚品土地使用年限
      茂名时代尚品土地使用年限无论是商业用地还是住宅用地,都是有土地使用年限的。在您的土地使用证上也注明了土地使用年限。茂名时代尚品土地使用年限需要根据土地法来确定,商业用地的使用年限比住宅用地短。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一下各类土地的使用年限......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申请书
      医疗事故纠纷是常有的事,在医疗过程中,如果因医疗人员的失误,造成人身损害,则患者或者患者家属就会与医疗人员产生纠纷,那么如果需要进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则需要写一份申请书,那么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申请书具体的内容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为您解惑。......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无证驾驶处罚像我这种情况可以不交
·我妹妹没有孩子我可以生一个给他吗
·单位违法解除6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申请仲裁双倍赔偿,仲裁说补偿金就可
·看守所可以送衣服吗?一个月能给多少钱。
·你好,问下外地在这边可以离婚?
·脑部受伤硬模下积血100ml属重度还是轻度伤
·盗窃案15万,在补充侦查阶段。请问该怎么办
·行政复议的律师费用
·孩子赡养费的问题,女方未婚有个小孩
·以前去过咨询,以为看到能回复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