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吗

首页>>法律知识

    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吗 一、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吗
关于企业之间借款合同的效力,在《合同法》颁布实施之前,应该是不存在争议的,即企业之间借款合同无效。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规定:“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在《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的批复》(法复〔1996〕15号)中也非常明确地指出:“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
二、企业之间借款不还怎么办
“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对于合同期限届满后,借款方逾期不归还本金,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除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经)发1990」27号《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4条第(2)项的有关规定判决外,对自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法院判决确定借款人返还本金期满期间内的利息,应当收缴,该利息按借贷双方原约定的利率计算。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借款利息未约定的,则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借款人未按判决确定的期限归还本金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属于非法金融行为,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明确禁止的,我国法律对于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吗这一问题给出了明确的答案。但是现实中仍然存在很多企业借贷行为,借贷双方应当知道企业之间借款不还怎么办,如果无力自行解决,最好还是请专业的债权债务律师协助解决比较好。
通过以上内容的分析,我们了解到一般情况下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是被认定为无效的。因为企业不仅会涉及到企业本身,同时还关系到企业股东、债权人等各方面的利益,要是允许企业之间进行借贷的,那么要是企业借出去的钱收不回来,受损的不仅仅是企业,还有企业的股东、债权人。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企业怎样预防欠款纠纷
      企业怎样预防欠款纠纷一、企业怎样预防欠款纠纷欠款预防机制应当贯串始终,而不应临阵磨枪、临时抱佛脚。为预防欠款纠纷,企业可以做到:1、掌握合同起草权,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前提下,预置利己条款;2、争取担保,欠款不能清偿时,由保证人承担清偿责任,或拍卖、变卖抵押物优先受偿;3、尽量采取先款后货方......


·借款合同违约金利息能否共存?
      借款合同违约金利息能否共存?一、借款合同违约金利息能否共存1、逾期利息应该认为是借贷合同到期后,借款人继续占用本金所产生的利息收益,确切地说是本金在逾期未还这段时间内产生的孳息,支付逾期利息是对出借人的合理补偿,无论借贷双方是否事前约定,借款方逾期未归还本金的,出借方都可要求借款方支付逾期利息,这......


·借钱故意不还构成诈骗吗
      借钱故意不还构成诈骗吗现实中,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时,有的借款人可能真的是没有还款的能力,从而导致不能还款。但有些却是因为借款人故意不还款。那在借款人借钱故意不还的情况下是否构成诈骗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有疑问,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借钱故意不还构成诈骗吗借钱故意不还是否属于诈骗还要区分行为......


·银行并购贷款比例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银行并购贷款比例的相关内容是什么法律对于并购贷款的比例暂时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2008年12月25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与工行上海分行、上海银行签订《开展商业银行并购贷款合作协议》,联合推出总金额达100亿元的企业并购贷款额度。去年12月9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这是并购贷款开......


·贷款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多少
      贷款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多少贷款诈骗罪属于金融犯罪的一种,行为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编造一些虚假的东西,来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骗取贷款。此时对犯罪数额有要求,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贷款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贷款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多少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


·平价股权转让如何缴税?
      平价股权转让如何缴税?随着公司制度的不断完善,公司股权在转让时都需要缴纳相对应的税费,后续工作才能平稳进行。在股权转让时,根据股权转让价格的不同,所要缴纳的税费也是不同的。但还是会存在着平价股权转让的情况,许多人不知道这种情况下需不需要纳税......


·劳动争议劳务关系判决书是什么?
      劳动争议劳务关系判决书是什么?当发生劳动争议时,我们往往有多种解决方法,不同的解决方法解决过程和形式不同。当我们申请劳动仲裁时,会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劳动争议劳务关系判决书,以达到解决劳动争议的目的。首先我们需要知道“劳动争议劳务关系判......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1.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一九八一年一月一日修订 一、责任范围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保险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平安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


·私募基金备案要多久?
      私募基金备案要多久?一、登记备案信息提交后,经多长时间办理通过?协会在收齐机构的申请材料及书面承诺函后,立即开展登记工作。协会可以采取约谈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相关专业协会征询意见等方式对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提供......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相关内容
·南京合同法律师
    南京合同法律师拥有合同案件办案经验,针对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终止、合同纠纷等问题。代理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解决买卖合同、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合同法律事务,为涉及合同诈骗犯罪案件提供刑事辩护。★南京合同法律师谈合同签订注意细节......


·扬州婚姻律师
    扬州婚姻律师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包括:协议离婚、法院离婚、离婚财产分割、婚姻财产、婚姻继承、子女抚养、离婚房产分割、离婚房产分割、离婚孩子抚养权、同居分手财产分割、涉外离婚等,扬州婚姻律师事务所的扬州离婚律师提供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法律......


·买卖报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买卖双方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情简介:       2012年4月20日在博野县某村路段,被告人陈某酒后驾驶报废三轮车将行人宋某某和步某某撞伤,造成宋某某死亡,步某某重伤,六级半伤残的后果。经查,陈某某驾驶的报废三轮车登记车主为李某某。交通部门认定陈某负此次......


·广州市看守所律师会见、会见时间手续、取保候审
      办理广州市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一、律师会见;二、简单刑事辩护收费标准:1、侦查阶段(公安);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2、代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律师事务所按不超过标准上限5倍的幅度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遇......


·最新父母房屋赠与合同范本
      最新父母房屋赠与合同范本父母房屋赠与协议甲方(赠与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住所:_____有效证件号码:_____乙方(受赠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住所:____有效证件号码:_____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


·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的有哪些
      以男女结婚为时间点,要是在结婚之前就实际取得了所有权的财产,那么一般认为是个人婚前财产。当然婚后才获得所有权的,则通常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究竟法律中规定的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的有哪些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的有哪些一方......


·商业银行并购贷款是什么意思,如何进行风险评估?
      商业银行并购贷款是什么意思,如何进行风险评估?一、并购贷款是什么意思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物业纠纷,居民小区物业收取车位费以后
·我都需要做什么准备工作?
·在网上约了一个陌生人事先说好给钱然后去陪他睡结果不给钱还被强*了,身份证还被抢走
·没有结婚证想分开有孩子两岁由奶奶带女方从来不抚养也不
·无责交通事故死亡可以获得多少赔?
·假如抓到老公跟小三在出租房里我要怎么告小三
·公司因为你的任务不能按期完成,然后扣员工的钱。算是犯法吗?劳
·交通理赔,出租车交通事故
·能认证为事实夫妻吗?,甲和已同居一年
·我和老婆结婚后,基本没有夫妻生活,她不同意我也没强迫过。半后,准备上班了。检查出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