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首页
>>
法律知识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应当说,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
取保候审
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2。
取保候审
期限届满的。3、发现采取
取保候审
决定不当的。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
取保候审
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
取保候审
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
取保候审
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
取保候审
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1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
取保候审
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
取保候审
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1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综上,解除
取保候审
的条件有两个,分别是
取保候审
的期限届满和有关机关查明被
取保候审
人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另外,申请解除
取保候审
还需要办理相应地程序。司法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
取保候审
措施的同时,自然之后肯定就有解除
取保候审
的一日。至少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取保候审
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也就是说总会有期限届满的一天,那到时候就算没有其他的情况,那也是应该解除
取保候审
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不然的话,可能存在程序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依法维权。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取保候审到期后案件还没结束怎么办,怎么能撤销?
取保候审到期后案件还没结束怎么办,怎么能撤销?一、取保候审到期后案件还没结束怎么办《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
·
网络诈骗可以取保候审吗
网络诈骗可以取保候审吗?网络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而且人们也非常的依赖网络,那么这就让很多的犯罪分子有机可乘,那就是通过网络诈骗,只要诈骗2000元以上,就会构成刑事犯罪,如果一旦发现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网络诈骗可以取保候审吗?一、什么是取保候审通俗一点讲:顾名......
·
取保候审是由什么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是由什么机关执行一、取保候审是由什么机关执行?取保候审一般有侦查机关执行,一般是公安局,检察院直接办理的案件也可以执行。二、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
·
取保候审后能再羁押吗
取保候审后可能再羁押。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71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
·
按揭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离婚时如何分割按揭房产
在生活中,夫妻在结婚前或结婚后的短时间内,一般都会买房,毕竟有了自己的住所咱才能安心的处理其他事情,可天有不测风云,有些夫妻在房贷还没还清的情况下,就面临了离婚的问题。那么,按揭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按揭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1......
·
父母离婚房子所有权公证给孩子吗?
一、父母欲离婚房产可以公证给孩子吗?父母离婚房产是可以给孩子的,前提是双方都同意。二、婚后房产,离婚后房产分割的情形1、新婚姻法,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
·
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怎么写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怎么写解除劳动合同时,协议书上的原因应该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常见的几种原因有以下几种:(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
房子贷款还清了他项权证给谁
房子贷款还清了他项权证给谁:1、当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以到贷款机构办理《房屋他项权证》以及《贷款结清证明》。在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2、办理房屋抵押注销业务时需要填写一份《抵押注销申请表》,提供由贷款机构给予借款人的《贷款结清证明》,以......
·
发现了有遗弃家庭成员是家暴吗
发现了有遗弃家庭成员是家暴吗自从国家出台了反家暴法之后有很多的深受家暴伤害的人往往会选择拿出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不受家暴的侵害。但是有一个疑问很多人都很费解,就是如果发现了遗弃家庭成员是家暴吗?跟随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资料吧,希望对您有所启迪。一、发现了遗弃家庭......
·
一、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配?
一、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配?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如果是双方自愿离婚的话,就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可以协商解决。一般情形婚前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双方拟定一个离婚协议,在拿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就可以了。至于子女由谁抚养,财产怎么分割都是......
·
仲裁多久解除劳动关系?
任何诉讼和仲裁都是有一定期限的,在一定期限内上诉,法院在一定期限内受理仲裁出结果。有些单位公司在解除劳动关系上故意违法,很多人不知道利用法院仲裁能否中止劳动关系。那么,仲裁多久解除劳动关系?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一、劳动争议仲裁流......
·
深圳怎么房屋买卖?
深圳怎么房屋买卖?深圳房屋的买卖只要按照规定,一点也不复杂。买卖双方通过正常的信息沟通渠道,合法交易。如果是新房,则大概分为考察入住条件、房屋验收、办理物业管理手续等流程。二手房买卖,主要包括查档确权、签订合同、资金监管及按揭、赎楼、过户、取证及抵押、发放尾款......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相关内容
·
和县看守所
安徽省和县看守所位置在和县历阳镇巢宁路,从和县市区乘2路公交直......
·
张家口律师毕成谈开发商合同陷阱:定金还是订金?
【案情回放】2013年,陈某在某开发公司的楼盘销售处查看楼盘后......
·
离婚后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
离婚后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什么是土地使用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
·
未缴纳社保可以去工伤鉴定
未缴纳社保可以去工伤鉴定吗可以。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不交保险的责任在单位,你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也就是说,是否缴纳社保,与做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并不存在直接的关系。实践中,就算所在的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给......
·
一、肇事司机不给垫付医药费犯法吗
一、肇事司机不给垫付医药费犯法吗?1、法律没有规定,肇事人必须垫付医药费。2、可以自己先垫付。3、可以通过交警,让保险公司垫付。4、可以通过交警,让事故基金垫付。且肇事司机不给垫付医药费并不犯法,这是属于民事纠纷,建议向法院起诉肇事司机、车主和保......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买了二手房,交了定金,房东不卖了
·
生育问题,女子曾受骗而非法生育过一个孩子
·
写个买房的协议书,我用姐姐和姐夫的证件买房了
·
我在4S店上班,是做维修的,给客户试车时发生追尾
·
三个月试用,现在7个月将我辞退
·
产假期间还有煤火费吗,产假期间还有煤火费吗
·
我家里有6台电没有对外经营 只用来玩游戏赚钱 属于违
·
山东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是多少?谢谢!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