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合同在履行合同时效内未履行的怎么办?

首页>>法律知识

    合同在履行合同时效内未履行的怎么办?

找专长律师:知识产权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按道理,双方签署合同后就应该按合同条款和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了。有时候,因为某种原因,双方签署合同后并没有履行。像这种合同在履行合同时效内未履行的怎么办?双方要承担什么责任?我们总结了相关专业知识,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做个了解。

一、未履行合同如何承担责任

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①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②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③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4、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或者退货等。

二、双方违约怎么承担违约责任

在双方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情况下,如何划分、确定双方的违约责任,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双方违约时,一般情况下根据各自过错大小按比例承担违约责任。从司法实践经验来看,按照下列方法划分双方违约的各自责任:

如果能确定双方各自过错的大小,则按各自的过错大小承担责任,即过错大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主要的违约责任,过错小的另一方当事人则承担次要的违约责任。

双方过错相当,或者不能确定双方过错大小的,双方平均分担违约责任。由上可见,在双方都有过错的情况下,要划分双方的违约责任关键在于确定各自的过错大小。法律对此并没有进行规定,这需要在具体实践中根据实际情况来区分。在确定各自的过错时,需要综合考虑有关因素来判断,这些因素主要是:

1、过错种类。即当事人的过错是故意还是过失,故意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不同种类的过错,由此产生的责任也不一样,如故意比重大过失严重,重大过失比轻过失严重。

2、违约的先后顺序。一般情况下,在其他条件相同或者相近时,哪方当事人先违约,哪方当事人就应负主要责任;后违约的,负次要责任。

3、违约的次数。违约次数多的,应负主要责任。

4、违约的严重程度。违反合同主要条款的,应负主要责任。

5、后果的严重程度,即当事人违约造成的损失情况。

6、违约的原因,即当事人是在什么情况下由于什么原因而违反合同规定。

7、其他有关实际情况。当然,如果双方违约都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免责原因所致,那么,可根据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双方的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署了合同,就应该履行合同条款。如果违约,一方没有履行,那么违约方就要承担责任。这点其实一般合同条款都有规定,所以只要没有发生特殊情况,最好不要违约,这样也影响自身信用。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有关合同在履行合同时效内未履行的怎么办的相关内容。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变更合同内容包括哪些内容,怎么变更
      变更合同内容包括哪些内容,怎么变更一、变更合同内容包括哪些内容1、约定变更《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2、法定变更法律也规定了在特定条件下,当事人可以不必经过协商而变更合同。《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九条??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


·合同生效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包括哪些?
      合同生效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包括哪些?一、合同生效概念是指已经依法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亦即法律效力。合同生效意味着双方当事人享有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承担合同中约定的应当履行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合同;一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寻求法律......


·肉类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成立要件是什么?
      肉类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成立要件是什么?一、肉类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肉类产品购销合同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供货地址: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品采购行为,确保食品采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采购食品质量卫生......


·红木家具购销合同怎么写
      红木家具购销合同怎么写红木家具购销合同书范本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一)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按下列第()项执行:①按国家标准执行;②按颁布标准执行;③由甲......


·合同效力有效的要件有哪些
      合同效力有效的要件有哪些合同一般在当事人签字之后就会成立,但合同的生效可能并不是在这个时候。并且,合同也有可能出现无效的情形,因此实践中一定要注意合同效力有效的要件。那到底合同有效的要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合同效力有效的要件有哪些1、合同双方当事人要具有缔约能力。这个问题我......


·应该如何解决房屋交付纠纷
      购房者要知道,在买房时,虽然开发商可能会给您各种美好的承诺,但在收房时您还是需要仔细查验的,并且要学会处理交付纠纷,毕竟不讲诚信的开发商还是有很多的。那么,购房者应该如何解决房屋交付纠纷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应该如何解决房屋交付......


·民事诉讼法缺席审理的后果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缺席审理的后果是什么一、缺席审理的法定含义1、缺席审理是人民法院仅在一方当事人参与陈述与辩论,并对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的基础上,对争议案件作出的判决。由于一方当事人不到庭就无法参与庭审质证、陈述与辩论等诉讼活动,从一......


·在高楼不断耸立的今天,建筑物的高度和密度都在逐年上涨。建设工
      在高楼不断耸立的今天,建筑物的高度和密度都在逐年上涨。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和工人都是随处可见的行业和公民。同时建筑工程施工工作也是纠纷高发的一个行业,因为建设工程施工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安全性、技术性等,使得在发生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后管辖权的确......


·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划分,工程事故等级划分
      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划分,工程事故等级划分一、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划分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相关内容
·南京市看守所地址在哪里?公交地铁怎么乘?自己驾车怎么走?
    南京市看守所怎么走?南京市..看守所在什么地方?南京市看守所公交直达是江东门纪念馆站或者云锦路站,途径公交车:7路37路61路63路161路166路y7路夜间,或者地铁2号线的云锦路站2号出口。律师提示:南京市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去......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倡导理性解决离婚问题,为和谐家庭的建设保驾护航。南京离婚律师致力于婚姻领域案件,常年提供婚姻家庭、婚姻继承、婚姻诉讼等方面法律服务。南京离婚律师代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包括离婚财产、财产分割、保全、抚养等婚姻诉讼。为当事人处理......


·南京市有几个看守所?地址?电话?在哪里?怎么去?
      南京各级看守所地址和联系电话以及邮编:江苏省看守所:建邺区江东街道下圩1队南京市...监管支队:025-8442091384420904茶亭东街188号邮编210017南京市看守所:025-84420930建邺区茶亭东街188号210017南京市第二看守所:025-86651908建邺区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区分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裁判观点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    刘同发、刘菊英与刘元再、李燕军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申诉案(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裁定书)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申诉人称本案系承揽法律..,明显不符合有关承揽..的特征。&......


·初犯盗窃罪会判几年,哪些情形成立盗窃罪?
      对于初次犯罪的,一般处罚的都比较轻,当然并不是说就会直接免除处罚。实践中,要构成盗窃罪,首先,其行为人必须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其次,要有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那要是初犯盗窃罪的话会判几年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哪些情况下不得转租房屋
      房屋转租是被允许的,但在我国进行房屋转租的,必须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同时也应该征得房主的同意。当然,实践中,并不是说任何一套房屋都是可以转租的。那么哪些情况下不得转租房屋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哪些情况下不得转租房屋私房转租的前......


·在生活中,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其中交通
      在生活中,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其中交通出行的方式也越来越方便,现在汽车较为普遍,假如出现交通安全事故,那么多久才能出处理结果呢?下面我们帮您整理了一下交通事故多久给处理结果的资料。一、交通事故多久给处理结果公安机关......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原告的房产证去年就下来了,你作为我的代理律师一点都不作为。原
·婚后财产分割,婚后买房房产证上是女方的名字离婚时女方抚养女儿是否在法律上获得房产
·你好,张律师,我因夫妻性格不合,家暴,及家人对我不好,因为小
·正常人被继父送到精神病院治疗,求助
·我该怎么办?,老公定要与我离婚
·新民居有个人房产证吗?如果没有为什么?
·要求、归还礼金
·包工头拖欠工资已经快一年了该怎么办?
·离婚孩子有财产分割权么,孩子今22岁了
·贷款逾期,收到公安回执号说逮捕,是真的假的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