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在工程建设中,因为施工方经营不善,会经常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建设方如果想针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维权,一般情况下需要做一个工程质量司法鉴定。当前司法鉴定是有偿服务,那么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什么?收集了相关资料,我们一起往下阅读。一、建设工程纠纷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常见的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收费,在《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均未作出规定。此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依赖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价格管理相关规定。法院入选名册资格控制、司法局登记注册公告行政许可、物价局的行政价格管理,最终对司法鉴定收费的控制,造成个别司法鉴定收费逐年增高,个别司法鉴定人员地位超越法院审判权力。《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司法鉴定机构需要预收或者垫支费用的,应当事前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并由双方签字确认。二、司法鉴定机构收费管理原则1、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2、司法鉴定执行收费标准基准价,参考《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试行)》。3、在《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试行)》以外的鉴定项目收费,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价格管理形式和管理权限。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5、协商收费原则,《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提供司法鉴定服务,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并载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金额、结算方式、争议解决办法等条款。”三、建设工程司法鉴定费用由谁承担司法鉴定费按照“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一般由申请鉴定方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双方均要求鉴定的,双方各预付一半。谁败诉、谁承担是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是对败诉方消耗司法资源的一种制裁,是体现法律公平、公正的一个方面。因此,在最后的判决或裁决中,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或仲裁庭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同时,应注意:1、当事人一方申请鉴定,但未在限定期限内缴纳鉴定费,或接到通知后未参加鉴定程序或未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的,视为对鉴定请求的放弃,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人民法院有可能以当事人另一方所提供的证据作为确定工程款的依据。在一审中放弃鉴定请求的一方不得在二审中以此为由主张一审程序违法。2、一审期间,当事人双方均申请鉴定,一方因未预交鉴定费,人民法院未支持其鉴定申请,而鉴定结论最终根据另一方的申请作出的。二审期间,一审时未预交鉴定费的一方仍然有权以一审时根据另一方申请作出的鉴定结论的依据明显不足为由申请重新鉴定。由此可见,目前我国司法鉴定收费没有统一标准,因此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收费也没有相关规定。具体收费标准,还需要咨询当地司法鉴定机构。一般情况下,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收费不会太少,这是因为建筑工程一般涉及金额比较大,工程质量鉴定比较复杂,耗时耗力,所以收费也相对会高些。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工业用地转让手续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工业用地转让手续的基本流程是什么工业用地转让是一个比较麻烦的事情,有一定的手续必须要办理,包括申请、审核、确定、评估、公开底价、公开让出方案等等,但您对工业用地转让手续基本流程与规定有所了解吗?让的我们一一为您解答。一、工业用地转让手续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的......


·我们在找工作的时候会遇到许许多多的情况,其中入职后发现岗位不
      我们在找工作的时候会遇到许许多多的情况,其中入职后发现岗位不符算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状况,我们签订合同之后公司就觉得我们是任由他们摆布的,他们就可以随意安排。其实不然,我们还是有许多办法来维护我们自己的权益。我们为你解答。一、入职后发现岗位不符如何维权很多时候我们都会遇到这种情况,我们与公司签订的是这......


·工程合同违约赔偿标准原则有哪些?
      工程合同违约赔偿标准原则有哪些?一、完全赔偿原则完全赔偿原则是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即违约方不仅应赔偿对方因其违约而引起的现实财产的减少,而是应赔偿对方因合同履行而得到的履行利益。这是对受害人利益实行全面的、充分的保护的有效措施。从公平和等价交换原则看,......


·发生劳动争议如何起诉
      发生劳动争议如何起诉无论是从工资待遇还是休息休假方面来说,劳动者与单位所站的立场始终有所不同,发生纠纷也是在所难免的,对于劳动争议的解决有协商、调解、仲裁与诉讼,那如果选择诉讼解决的话,发生劳动争议如何起诉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发生劳动争议如何起诉劳动争议当事人要向法院起诉,应当注意法律......


·劳动争议不予受理通知书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不予受理通知书是怎样的劳动争议不予受理通知书×劳人仲字(20]第号:年月日送来仲裁申请书(所列被申请人为:)已收悉。经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本委决定不予受理。主要理由见下列第项:1、申请人与本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2、被申请人主体不适格;3、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范围;4、申请人......


·房产质押和抵押是什么意思 房产质押和抵押区别是什么
      房产质押和抵押是什么意思房产质押和抵押区别是什么房产是一种不动产,可以进行房产抵押,也可以进行房产质押,二者其实都是获得资金都一种方式,不管是进行房产质押还是房产抵押都需要满足相应都条件才可以申请,那么到底房产质押和抵押是什么意思?接下来......


·太平洋车损险赔偿范围
      太平洋车损险赔偿范围为了使得机动车在受损后减轻自己的维修压力,机动车主在购买机动车时都会相应的购买车损保险,那么,一旦车子出现损伤,就可以及时的通知保险公司进行维修和理赔。今天,以太平洋车损险为例,我们今天给您介绍一下太平洋车损险赔偿范围。......


·私刻公章罪怎么进行处罚
      公章可以说是法人代表的标志,若开设公司则需要到正规的地方刻公章,并还需要到公安部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但现实中却有人私刻公章,若这样的行为构成了犯罪的话,那么此时私刻公章罪该怎么处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私刻公章罪怎么进行......


·醉酒开车出事故同车人是否有责任
      醉酒开车出事故同车人是否有责任一、醉酒开车出事故同车人有责任吗《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3款规定,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同车人如果知道司机喝酒,都可以预见到酒驾的严重后果......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相关内容
·南京刑事律师说法
    南京刑事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在线刑事辩护咨询服务,处理刑事案件、刑事辩护、贪污受贿案件、经济案件、盗窃、强奸杀人、毒品案件等。南京刑事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家属委托,提供刑事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调查取证以及申请取保候审等,为希望得到法律......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地址电话、怎么走?南京市江宁区大连山看守所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淳徐路,邮政编码211123。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聘请南京刑事律师去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会见面谈、了解案情......


·大同交通事故专业律师谈交通事故指南
      为了预防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讼累,节省司法资源,在这里仅探讨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和损害赔偿领域的律师实务和法律难点,并归纳为十六部分,以飨诸君。    一、当事人身份的确定    道路交通......


·北京律师:公司破产清算有什么法律责任?
      公司破产清算有什么法律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的法律责任具体包括清算责任、债务清偿责任、财产混同时的无限连带责任、清算资料缺失的侵权赔偿责任、逾期清算的损害赔偿责任、瑕疵清算的损害赔偿责任以及私分公司资产的损害赔偿责任。下面吴丁亚律师带您了解。......


·作为普通老百姓,买房是一生中的一件大事,是一宗大额消费,所以
      作为普通老百姓,买房是一生中的一件大事,是一宗大额消费,所以您一定要慎重对待。很多人并不太清楚买房签订合同需要注意些什么,结果有时候因为没有思考全面而草草签了合同,导致后来发生些纠纷事件,这种情况很多。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买房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离婚协议有哪些程序 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协议,其实主要就是指在协议离婚中当事人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但要是具体说到离婚协议有哪些程序的话,很明显就是指实际办理协议离婚具体的程序问题了。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一、离婚协议有......


·公司解散员工程序是什么样的,该怎么进行赔偿?
      公司解散员工程序是什么样的,该怎么进行赔偿?公司解散员工程序是什么样的,该怎么进行赔偿(一)解散程序一、了解企业解散背景信息,确定企业具体需求律师为待解散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必需对企业的实际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明确知悉企业所处的境况与诉求,以确......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您好,何律师,我去过你的事务所,我想要个你联系方式
·因为怀孕后胎儿不稳,我就跟单位签了停薪留职协议,协议是01811
·我的车子买了2天就被撞了,对方是全责可以叫对方赔我一辆新车吗
·请问合同自签订时生效如果单方终止合同该怎么
·我想收养一个小孩可是不会写申请书
·朋友的遗产官司
·我们应该赔偿吗?,我老公因酒喝多了
·舟山的人欠我钱不还,已两年多了,我有近两年的电话录音,可以作
·非法盗取他人电脑的裸照在网上发布以及有意发给未成年儿童
·沈律师你好!打扰你了,咨询一下,我是药店上班的一名员工,顾客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