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录用哺乳期的员工可以辞退吗?

首页>>法律知识

    录用哺乳期的员工可以辞退吗?1、在试用期间。如果女职工是在试用期内怀孕或尚在产期、哺乳期的,则可能因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为被用人单位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一)项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和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而且不用赔偿。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女职工如有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或其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行为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女职工怀孕、在产期或哺乳期的也不在保护之列。不过需要提醒用人单位的是,首先,单位要有规章制度;其次,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合法有效的,并且劳动者已经学习并签收了规章制度;最后,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有关于“劳动者的哪些行为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详细规定。这样在女职工出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时,用人单位就可以此依法辞退并通知该女职工。3、有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行为。如果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职行为或者营私舞弊的,而且由于上述两种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也可以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4、兼职影响本职工作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即使是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也可以无条件的予以辞退。5、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手段订立劳动的合同。因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不管是否是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用人单位都可以无条件的接触劳动合同。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保护孕期女性的相关劳动法条例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我国的劳动法是会明确保护妇女的相关权益的,一般来说针对于哺乳期的相关妇女,用人单位是不得对其进行歧视的。但是如果是哺乳期的相关女职工是在试用期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可以对其进行开除。或者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不用进行赔偿。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解除劳动关系及工伤赔偿协议书
      职工在工作期间特别是操作危险作业时,如果不注意防范,很容易造成工伤。发生工伤事故之后,用人单位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当事人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赔偿协议,在协议中约定赔偿事宜。今天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介绍解除劳动关系及工伤赔偿协议书。解除劳动关系及工伤赔偿协议书用人单位:_____劳......


·随着我国科教文卫事业的飞速发展,国家越来越关注建筑工程的质量
      随着我国科教文卫事业的飞速发展,国家越来越关注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因为一些原因需要建设工程,工程的质量是至关重要的,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承包合同之中是可以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那么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多少钱呢?我们来了解下。一、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


·为了要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伤害,在正式入职前,劳动者必须和用人
      为了要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伤害,在正式入职前,劳动者必须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发生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受到保护。但是仍有部分劳动者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就进入工作。如果此种情况下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是怎样的?事实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办法1、因用人单位原因形成......


·加固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加固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是多久在我国关于建筑工程的分类是有很多种的,整个建筑工程中,只有所有分项工程都是检验合格的,那么整个建筑工程才可以被使用。在建筑工程中有一部分为加固工程,国家对于加固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也是有规定的。针对这一问题,我们特为您整理了以下资料,想要了解的相关人士可以......


·交通事故报警后不配合处理怎么办
      在生活中我们最不愿见到的就是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就必定会造成损伤,而造成损伤后双方若能心平气和的如理善后事宜也算是个圆满的结局,可是有时对方就是拒不配合怎么办呢,今天我们要谈的就是”交通事故报警后不配合处理怎么办“的相关问题。一、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办出了交......


·什么情况下离婚必须进行诉讼
      ?虽然法律中规定的离婚方式包括了两种,而现实中多数想要离婚的夫妻也是选择协议方式进行的,但在有些情况下,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了离婚必须进行诉讼,那您知道究竟在什么情况下离婚必须进行诉讼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一、什么情况下离婚必须进行......


·最新入股合作协议范本有哪些条款?
      最新入股合作协议范本有哪些条款?如果双方想通过入股合作的形式成立公司,双方需要签署入股合作协议,通过协议条款对入股合作事宜进行明文规定。那么最新入股合作协议范本包括哪些条款?下面我们就此收集了有关资料,结合这篇范本给您具体说一说。入股合作协议甲方:有效身......


·企业整体拆迁补偿协议
      企业整体拆迁补偿协议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越来越快,现有的土地已经不能满足城市的发展,那么为了城市的发展,就会使城市边缘的房屋拆迁,城市边缘建了很多企业,如果不能安排好企业拆迁后的后续事宜,那么这个拆迁就是违法的。所以企业整体拆迁补偿协议就是很多人关注的内容,在拆......


·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
      现如今,很多家庭的婚姻多多少少都会存在着问题,到最后心疼的却是孩子,然而,比较广泛受到您关注的话题就是孩子的监护权和抚养权,那么“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呢,相信很多人还是不太明白,我们这就带你们去探个究竟,希望到最后能给你们带来帮助。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


·收养孩子需要哪些条件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收养孩子
      收养孩子需要哪些条件满足什么条件可以收养孩子一、收养孩子需要哪些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这里所说的无子女,包括未婚者无子女,已婚者尚无子女以及因欠缺生育能力而不可能有子女等各种情形。而对于子女这一概念,既包括婚生子女......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立案标准
      1、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15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涉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当予以立案。......


·执行案件中车辆登记单位与实际出资购买人不一致应如何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中车辆登记单位与实际出资购买人不一致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可以看出,如果第三人能够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实第三人独自对车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则车辆应确认归第三人所有,相关材料如:双方的协议书、第三人购买的财务凭证、银行账册......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南京市看守所家属送钱物、会见及通信规定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和司法实践情况,就刑事案件......


·成都律师何元金拟定的最新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
      最新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依......


·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在民间借贷发生后,债权人一定要依据借条及时主张债权,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了诉讼时效制度。这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超过一定的期限后,将有可能使债权难以收回。那么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请跟随我们......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特征是怎样的
    简单来说刑事犯罪的构成特征,其实也就是此罪的构成要件内容,一般在对相关行为作出认定的时候,就需要充分考虑到法律中关于此罪的构成要件内容。那对于交通肇事罪这种比较常见的犯罪来说,您知道交通肇事罪的构成特征是怎样的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设备安装工程质保期是多长
    设备安装工程质保期是多长一、设备安装工程质保期是多长?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商品被仿造,我公司生产的产品被别人仿造
·我在QQ上借了5万块,对方要我在银行卡里存钱作为我的还款能力
·我的丈夫经常因为家里的事不是打就是嘛,我在家接送孩子上学也没
·你好,能提供外包服务吗?寻找出轨证据
·开发商违约要讲房屋收回,赔付的违约金按什么标准计算?
·女方多次出轨,还向男方提出离婚
·死者的保险金能用来偿还生前的银行贷款吗
·个人(设计师)与房产商签订规划设计合同,具有法律效益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