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地铁乘客推搡摔伤

首页>>法律知识

    地铁乘客推搡摔伤想必您都有上下班高峰期挤地铁的痛苦经历吧。人推人,人挤人,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尤其是地铁启动而自己还没站稳的情况下。那么,在乘坐地铁期间,地铁乘客推搡摔伤的事故责任究竟由谁承担呢?下面由网的我们就以网友的经历为您讲解分析其中的责任归属。
女士A因乘坐地铁摔倒致受伤骨折,将B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分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赔6万余元。此案近日在C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地铁公司承担10%的补充责任,赔偿A女士5100余元。
乘客:上车拥挤导致受伤
庭上,39岁的A女士描述起自己早高峰乘坐地铁的遭遇。去年10月31日早晨,她与同事一起在果园乘一号线地铁上班。当时正值地铁高峰,地铁驶入站台后,A女士被后方人群簇拥着进入车厢,摔倒在地。她说当时感觉右腿刺骨的疼痛,并且右脚扭向右边变形。在下一站城站停站时,A女士被车上乘客抬到了站台,地铁工作人员拨打120将A女士送到医院。
经诊断,A女士右腿小腿骨折,右脚韧带断裂。
A女士称自己的脚仍旧肿胀麻木不能走远路,也不能下楼梯。“我是做导购的,一天要站上七八个小时。”A女士说,因为受伤不能久站,她丢掉了工作。
A女士认为,自己正常购票并且排队上车,与地铁公司已经形成合同关系,但地铁公司却没有保障自己的安全。为此,她起诉地铁公司赔偿6万余元,并要求地铁公司给自己找一份工作。
法院:地铁公司担责一成
庭审中,B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二分公司答辩称,不同意A女士的起诉。首先从调取的相关录像中可以看出,A女士的受伤是由站在A女士后方进行推挤的乘客导致。A女士当时是与其他乘客争抢座位而被后方乘客挤倒在地的,她本人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事发后地铁公司已经拨打120,尽到了应尽的规范义务,地铁公司无法避免地铁站内拥挤的现状。
法院一审认为,早高峰时更容易发生安全问题,地铁公司应该尽到比平时更多的保障义务,不仅包括乘客受伤后的救助,也包括提前对安全问题的预防。根据相关证据,被告未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录像显示安全引导员并未完全履职,导致A女士被第三人推倒。法院认为地铁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酌定为10%的相关责任。法院判决地铁公司赔偿邵女士各项损失5136元。
宣判后,邵女士表示上诉,地铁公司则表示不上诉。
地铁:拥挤受伤屡见不鲜
庭审结束后,地铁公司的代理人表示,由于挤地铁受伤而找到地铁公司承担责任的案件并不时常发生,但每年都会发生一些,双方对簿公堂后,法院判决地铁公司承担责任的情况很少。
法官表示,公共交通发生人身损害的差不多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自身疾病造成的;二是因承运人的原因导致损害的发生;三是因第三人原因导致乘客人身损害。“在后两种情况下,地铁公司要依据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据悉,此类案件事故发生时间集中在早晚高峰,地点往往在人流最为集中的站台区域或者换乘区的交通枢纽地铁站、公交站。
注意:早高峰时更容易发生安全问题,地铁公司应该尽到比平时更多的保障义务,不仅包括乘客受伤后的救助,也包括提前对安全问题的预防。这样在遇到地铁乘客摔伤问题时,地铁公司才会更有底气。公共交通发生人身损害的差不多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自身疾病造成的;二是因承运人的原因导致损害的发生;三是因第三人原因导致乘客人身损害。“在后两种情况下,地铁公司要依据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以上参照实际事件为您分析的地铁乘客推搡摔伤责任认定并不是绝对的,各种事件具体内容不同,并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有读者不幸遇到此类事件。我们建议最好一定找律师解决,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山东省土地承包条法方面具体文件是什么?
      山东省土地承包条法方面具体文件是什么?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第三条县级以上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


·国土部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办法的补偿方式是什么
      国土部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办法的补偿方式是什么一、补偿直接给农民通知明确要求,推进征地补偿新标准实施,确保补偿费落实到位。全面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探索完善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合理分配征地补偿费。按照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费,要直接支付给农......


·农村宅基地继承改名字找谁,相关政策和程序是怎样的
      相信许多朋友在农村的都不知道农村宅基地继承改名字找谁,也不知道改名的程序有哪些。下面就来帮助您分析下关于农村宅基地继承改名字找谁。以下就是为您分析的相关内容,供您参考。一、农村宅基地继承改名字找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


·最新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县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Ⅰ,江川县城规划区(含前卫镇在县城规划区的区域)的坝区,水田150000元/亩,水浇地80000元/亩,旱地(园地)70000元/亩,未利用地12000元/亩。Ⅱ,大街街道办除县城规划区以外的坝区,水田135000元/亩,水浇地70000......


·土地使用权解释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解释是怎样的?《土地管理法》1、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2、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


·军人结婚登记程序有哪些
      现役军人结婚的,与普通人结婚的要求是不同的。不仅体现在结婚条件上面,在结婚登记程序上面的规定也是不太一样的。那到底军人结婚登记程序有哪些呢?此时又应该提供什么材料?请跟随率上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军人结婚登记程序有哪些由于军......


·私募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
      私募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的募集行为,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


·医疗过错赔偿都有什么项目
      医疗过错赔偿都有什么项目一、什么是医疗过错所谓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主观原因,违反法定义务或者诊疗护理操作规范的规定,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行为。构成医疗过错的行为,行为人的主观心态既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而在实践中,......


·律师能保证辩护成功吗
      很多刑事案件中,嫌疑人、被告人都会委托律师提供辩护。但此时也会忍不住问一句,律师能保证辩护成功吗?万事无绝对,即使委托了专业的律师,也无法打包票一定能辩护成功。下面我们为您具体分析一下这个问题。一、律师能保证辩护成功吗律师依照法律规定履......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相关内容
·南京离婚子女抚养
    南京离婚律师处理离婚法律纠纷,解答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判决书、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变更、离婚财产分割等离婚相关问题。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直接..子女......


·南京离婚律师说法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代理各类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为当事人提供离婚诉讼、婚姻家庭纠纷处理等法律服务。南京离婚律师指导您尽快解决离婚纠纷,尽量多分财产,确立子女抚养优势,财产分割方案,力求将离婚案件带给双方、子女及家庭的伤害降到最低。南京离婚律......


·南通经济律师处理民间借贷、欠款债务、投资理财、工程款等案件
      南通经济纠纷律师办理债权债务、民间借贷、投资理财、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及刑事辩护案件,拥有多年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为当事方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南通经济纠纷律师谈本案借款合同的性质:本案《借款协议书》属高利贷性质的借款合同,这主要表......


·南京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的期限最新规定
      2015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交通违章需要什么证件
      交通违章需要什么证件一、交通违章的定义交通违章是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凡是车辆、行人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随意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以及进行集市贸易和其他妨碍交......


·车祸后的官司怎么打
      车祸后的官司怎么打现在,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变成了有车一族,随着机动车的增多,车祸也日益频繁发生,成为现代社会的公害。如果真的发生了车祸,我们该如何处理呢?如果双方协商不好,车祸后的官司怎么打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


·劳动争议必须先仲裁后诉讼吗
      劳动争议必须先仲裁后诉讼吗?一、劳动争议必须先仲裁后诉讼吗1、劳动争议需要先仲裁后诉讼。  2、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劳动争议纠纷,应当先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才可以到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到法院起诉的必经程序。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意外伤害,出院后赔偿问题
·您好!我现在遇见一个有关劳务的纠纷!这个单位去月份我们开始合作,截止今已经之久。去的
·工作25年,没有缴纳社保公积金,且公司裁员,该怎么赔偿
·我想问一下广元利州雪峰看守所有李xx这个人吗,他是1月十几号进
·已离婚,小孩归女方抚养,男方不愿提供户口簿,迁出小孩户口。求
·美团外卖摔伤怎么申报,工伤怎么申请
·我是女方,现在要离婚,结婚的时候男方给了18万,现在买了一套
·我家有一座手机信号塔、距离只有我家2公尺内、很怕、想投诉、、不知去h那儿投诉?
·为了打架伤害
·乡下一家铝线厂,从2008年入职到现在没签过一份合同,因用煤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