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海外并购法律风险和应对措施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海外并购法律风险和应对措施有哪些? 海外并购法律风险和应对措施有哪些?
1、交易锁定/确定性的风险
风险分析:除了某些比较特殊的情况(比如卖方因为某种原因,例如破产,必须在短时间内出售相关资产),卖方一般在国际并购交易中占据相对主导的地位。对中国投资人而言,一个常见的风险是在投入不小的人力、时间和费用以后,卖方决定同其他投资人签订协议,从而造成中国投资人最终失去投资机会,并且产生了前期投入的浪费和消耗。
应对措施:
(1)中国投资人需要从项目的最开始持续判断卖方的出售意向以及变化。一个比较简单的依据是对方采取的交易方式:究竟卖方采用的是“一对一”的谈判,还是竞标形式。相对于竞标形式,一对一的方式中卖方被买方锁定的确定性更大。卖方对于沟通流程的节奏把握也是判断卖方意向的重要来源,比如卖方是否同意排他性地同中国投资人开始谈判。此外,中国投资人应当考虑从各类正式或非正式渠道获得相关信息,协助对卖方的出售意向进行判断。
(2)从沟通策略上而言, 中国投资人可以考虑在项目的较早阶段就开始同卖方商讨关键商业点,以尽快确定双方是否有可能达成交易,从而降低前期投入的浪费。如果中国投资人确定了希望进行交易的意图,那么应当尽量在项目前期就向卖方表明完成交易的意愿,并且有说服力地证明中国投资人确实有能力和经验同卖方在短时间内完成交易,从而引导卖方终止和其他投资人的沟通,逐步增加交易的确定程度。
(3)无论是一对一方式的谈判还是竞标形式,中国投资人都应当考虑在合适的时点(尤其是判断出中国投资人相对于其他潜在投资人而言,已经处于非常明显的领先优势的情况下),要求同卖方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排他性协议,将交易锁定在一定的排他期内。
2、交易架构的风险
风险分析:在海外并购交易,如果架构设计不当,一个重要的风险是可能对投资人会产生不利的税务影响,比如投资人的股息分红可能会被征收更高的税负。
此外,不当的交易架构也可能会妨碍投资人实现其投资目的。一个比较常见的情形是中国投资人在收购欧洲的家族企业后,可能仍然希望借助卖方(可能既是股东又是管理层)继续管理被收购的业务。如果中国投资人全部买断卖方的股份,那么卖方在其股份完全退出的情况下,可能没有较强的动力继续作为管理层投入精力对所出售的目标企业进行管理。
应对措施:
(1)中国投资人应当在交易开始时即形成明确的投资目的,考虑目标业务的持续运营对于卖方的依赖程度,从而确定其是否希望对目标业务进行100%的收购或部分收购。
(2)在进行交易架构设计时,中国投资人需要引入外部顾问(包括税务顾问)进行分析和讨论,详细分析不同交易架构在税务方面的影响。
3、政府审批的风险
风险分析:很多国家对于外国投资人收购本地企业,会要求外国投资人获得相关的外资投资审批,比如美国的外资投资委员会(CFIUS)审批。同时,如果投资人收购受到特殊监管的企业(比如银行业),那么交易也需要获得相关行业监管机构的批准。此外,如果交易双方的营业额超过了相关国家规定的反垄断审查的门槛,那么交易也需要取得相关国家的反垄断审查批准。
政府审批的风险对于交易的主要影响在于:增加了交易的不确定性,同时也会延长交易的时间表。在某些情况下,卖方甚至可能会因为这些顾虑在签署交易文件前就终止和具有较大交易不确定性的投资人的谈判,转而同其它投资人进行交易。
应对措施:
(1)投资人需要在交易早期即咨询相关顾问,对于涉及的政府审批、获得批准的可能性以及时间表有一个初步判断。根据交易进程,投资人可能需要采取多种应对措施,比如提前和相关政府机构沟通以及开始准备审批材料,以使得审批程序更加顺畅。
(2)如果交易确实存在较大的审批风险,在特殊情况下,中国投资人可以需要考虑更为灵活的收购方式,比如改变交易结构———例如,只收购目标业务的部分核心资产而非全部资产,以降低审批难度或缩短审批时间。
4、融资的风险
风险分析:中国投资人在海外并购时,遇到的常见问题之一是并购需要的融资不能及时到位。对于复杂的境外并购项目,卖方通常会要求买方在交易的初期或中期(例如签约时)提供确定的融资证明,以确保在交易完成时买方有资金能力进行付款。
中国投资人在进行海外并购时,在融资方面遇到的困难通常在于:融资渠道比较有限、融资成本高、融资银行的内部审核流程过长,从而造成融资的进程无法同项目整体进程匹配。
应对措施:
(1)投资方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是,其对于融资的需求是出于什么原因:是自身在没有融资的情况下确实无法完成交易,还是通过融资提高其资金的使用效率。如果是出于第一种原因,投资方需要在交易前期尽早开展融资的相关工作并同时考虑多种融资渠道。如果是出于第二种原因,投资方可以在签约甚至交割以后才开展融资工作,但在签约时可以凭借自身的财务实力或母公司保证等形式消除卖方的顾虑。
(2)如果卖方对于中国投资人的融资能力有很大顾虑,并且交易中存在其他潜在买方的激烈竞争,中国投资人可以考虑在交易文件中就因为买方融资没有到位而造成交易被终止情况,向卖方支付一定的合理赔偿(即“分手费”),从而打消卖方对于中国投资人融资能力的顾虑。
5、工会的风险
风险分析:中国企业进行海外并购,尤其在欧洲某些国家,工会对于交易的影响是必须面对的问题。工会对于交易可能产生的风险主要分为三种: 第一种是交易本身必须通过工会咨询程序,这将既延长了交易时间也增加了交易成本。第二种是工会和目标公司本身已经签订有条件苛刻的集体劳动合同,这将严重影响中国投资人在交易交割后有效运营业务,并增加中国投资人的劳工成本。最后,工会本身可能对于当地的政治生态有深刻的影响力,可能会间接影响交易本身以及交易后的业务运营(例如在交易完成后,投资人希望进行裁员或进行工厂搬迁时)。
应对措施:
(1)中国投资人应当和目标公司/卖方一起,尽早同工会进行沟通,并保持顺畅的沟通渠道,消除目标公司的工会对中国投资人作为未来股东的顾虑,以顺利地通过工会程序或者同工会修订更加合理的集体劳动合同。
(2)如果交易态势允许,中国投资人可以考虑在交易文件中让卖方承担部分与工会程序相关的风险。
(3)如果交易涉及非常敏感的劳工问题,中国投资人需要考虑合适的公关策略,传递积极正面的公关信息,并在必要时考虑聘请专门的公关顾问进行协助。
6、管理层留任的风险
风险分析:海外并购交易交割后,很多情况下,由于中国投资人无法在短时间内派出自己的管理团队对目标企业进行当地管理,中国投资人会选择或希望目标企业的原有管理层继续管理目标公司的日常运营。除此原因外,从维护目标企业的客户关系或员工稳定性的角度而言,在交易交割后一段时间内保留一个稳定的管理层也很重要。
但是,中国投资人遇到的比较常见的两个问题是:有些管理人员不愿意继续留在目标公司,或者是因为他们根据其雇佣合同在交易交割后已经获得较大的经济补偿,或者是由于文化上的隔膜对于中国投资人不信任;另一个问题是留任的管理人员不配合中国投资人进行管理,或者是因为他们没有动力继续提高目标公司的业绩,或者是因为他们不认同中国投资人的经营理念(特别是在中国投资人希望对目标企业实施改革措施的情况下)。
应对措施:
(1)中国投资人应当全面了解管理层的薪酬情况,仔细审阅管理层的雇佣合同以确认在发生股东变更的情况下管理层是否有机会获得较大的经济补偿。在此基础上,中国投资人可以通过修订雇佣合同并设计合理的管理层激励方案,使得管理层的利益和投资方的利益一致。
(2)中国投资人应当在项目早期即积极寻找和目标公司管理层沟通的机会,使管理层认同中国投资人的经营理念,并了解管理层的意向。
(3)对于具有大规模海外扩张计划的中国投资人,建议应当逐步建立海外管理人才库,形成自己可用的具有国际管理经验的团队储备。
7、目标企业的历史遗留责任的风险
风险分析:海外的目标企业(尤其是成立时间较长的企业)可能在其运营过程中已经存在许多历史遗留责任、负债或风险,例如重大的未决诉讼或环保责任。如果中国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工作不充分,就无法全面发现该等风险。此外,如果交易文件中对中国投资人的保护机制又比较欠缺,那么在交易完成后,这些目标企业的历史遗留责任可能将由新的投资人(作为新股东)承担,而且新的投资人可能并不能完全向卖方获得索赔。
应对措施:
(1)中国投资人应当对目标企业进行充分、全面的尽职调查,以发现风险并进行到位的风险评估。
(2)中国投资人应当(通过其聘请的外部顾问),了解目标企业所在国的交易惯例,并合理运用交易惯例在交易文件中针对目标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寻求充分的合同保护(例如卖方的陈述和保证,以及卖方对买方的特殊赔偿机制)。
(3)在某些情况下(例如目标企业的历史责任风险非常大),中国投资人可以考虑是否通过变换收购方式(例如从股权收购变为资产收购),或者通过某些特殊程序(比如通过破产收购程序)以减少甚至消除目标企业的历史遗留责任转移给作为新股东的中国投资人的风险。
综上所述,关于海外并购法律的风险,我们要特别注意对待目标企业的历史遗留责任的风险,因为遗留下的问题,如果不好好解决的话,是很容易引起更大的隐患的,因此,我们要找到以前的相关的负责人,然诺尽快的解决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什么?承包期限是多久?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什么?承包期限是多久?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劳动工伤律师债权债务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土地承包是现在社会很常见的事,也有很多人经常会说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很多人不知道到底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人以及发包......


·债权人会议公告如何写
      债权人会议公告如何写一、关于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进行权利自治的临时机构。其权利范围和行使方式均由法律直接规定,主要是决议职能和监督职能。债权人会议是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是“实现债权人破产程序......


·履行抗辩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履行抗辩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大多时候,行使抗辩权一般是在债务人在合同中对债权人使用的权利。但是想要顺利的履行抗辩权,在法律上是有明文规定的。那么,履行抗辩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针对这个问题,的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问题的知识,供您阅读了解。一、......


·民事合同生效要件
      民事合同生效要件民事合同生效要件:《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成立并非等于合同生效,因为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一般而言,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旌德县看守所
    旌德县看守所地址在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北门居委会,是旌德县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旌德县看守所禁止家属会见,可以聘请律师去旌德县看守所会见了解案情、取保候审、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构成犯罪等,争取从轻处理。★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


·南京刑事案件律师
    南京刑事案件律师承办各类刑事案件,包括:诈骗案、毒品案、经济案、贪污贿赂案等刑事辩护。★南京刑事案件律师谈“疑罪从无”、“无罪推定”原则1996年版《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就是人们......


·蒙冠斌律师担任广西“9.30”特大爆炸案当事人辩护律师
      广西柳城县人民法院指控,被告人韦某某于2002年开始经营采石场。2012年,其女婿韦某开始参与共同经营采石场。被告人韦某某为采石场负责人、爆破员,韦某为爆破保管员。自2010年10月开始,柳城县.对全县无合格民用爆炸物品库房的爆破作业单位使用民爆物品实行“......


·交通事故律师:2018交通事故处理流程详解
      发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        一、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        吴丁亚律师提示,先立即报警,如果设备受损的标明事故车辆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


·建筑工程造价信息管理规定有哪些
      建筑工程造价信息管理规定有哪些?建筑工程行业之中自然少不了工程造价这个项目,在房地产行业发达的今天,建筑工程造假行业也拥有不少的从业人群。而为了方便管理,各地政府也制定了严格的建筑工程造价信息管理规定,那么建筑工程造价信息管理规定有哪些?存......


·交通肇事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如非司机违章开车,在交通运输中发生重大事故,......


·离婚夫妻财产应该如何分配
      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这几方面作出处理,包括财产、子女以及债务。其中可能在财产的分配上面产生的争议最大,因此不少夫妻在实际离婚之前就想要知道,究竟离婚夫妻财产应该如何分配,对此,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夫妻财产应该如何分配离婚时分割......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出版译文集,您好,您好,我想出一本译文集,在文章中已经表明
·环境污染 健康损害 赔偿
·我在一个公司上班了7年,公司只给我买了三年社保,前面4年没有
·我的合作人消失了,八万元没给我san
·房子名字改到小儿子名下到哪里去改
·合同期满终止,你好,你好,我在公司工作九年多,现合同到期,本
·刘大律师:您好!我是一个刑事冤案当事人。已经蒙冤25年了。现
·我的银行卡被江苏省高邮市公安局给冻结了,我现在我联系公安局,
·我买房子的房东的户口挂靠在我家.我户口已经牵进去了.他的挂靠户口不迁走.怎么办
·你好,能提供外包服务吗?寻找出轨证据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