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建筑砂石购销合同包括什么内容?
首页
>>
法律知识
建筑砂石购销合同包括什么内容? 建筑砂石购销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经甲、乙双方充分洽谈协商,甲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乙方购买沙石,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内容、地点及期限:
1、交货地址:
二、供货起止时间:
三、供货单价:
开口石:93元/ 立方米(产地:灞桥);沙子:45元/立方米(产地:渭河);毛石:70元/立方米(产地:灞河以东)。
四、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甲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沙石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双方确认沙石质量确实不合格后,乙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沙石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乙方在 日内换送合格沙石。
五、供货期限:
从甲方发出材料需求单之日起计,乙方须在每日内将甲方需要的 立方米材料供应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供需量 万立方米。
六、运输费用及费用负担:
运输费及卸车费由乙方承担。
七、工程款的支付及结算:
1、工程首付款按照每个标段 万元人民币(共两个标段)动工后按每周完成沙石总价款的 预付。工程结束 个月之内支付尾款。
2、 材料到场后,甲方应及时安排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将送货单传回给乙方,以便乙方结算。
3、 乙方提供有效的材料销售发票和开户银行,甲方将结算款项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户口。
八、如有未经事项在此填写:
九、
违约责任
:
1、 如乙方不能按时、按质地交货给甲方,甲方有权不支付材料款,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2、 乙方无故不交货或甲方无故退货,(非质量因素)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不履行部份货款的 %作违约金。
3、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4、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
违约责任
。
5、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7、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8、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 一 份、副本 份。
订立合同人:
甲 方:_____(盖章) 乙方:____ (盖章)
代理人:_____(盖章) 代理人:__ _(盖章)
负责人:_____(盖章) 负责人:_ __(盖章)
地 址:_______ 地址:______
电 话:_______ 电话: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帐号
____年__月__日
建筑砂石购销合同的特别之处就在于合同标的的特殊性,作为合同标的的建筑砂石,不同的建筑公司都会有不同的质量要求,这往往与工程的类型息息相关。不过在具体的签订过程中,往往会产生我们不能预知的问题出现。所以,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话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建筑业是我国的支柱产业,涉及到经济社会的很多方面。如今,很多
建筑业是我国的支柱产业,涉及到经济社会的很多方面。如今,很多城市就是一个大工地,随处都可以看到施工的场面。工程质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必须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很多省市都结合自身情况出台了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那么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一......
·
一、违章建筑的界定是怎样的
一、违章建筑的界定是怎样的从违章程度的不同来看,违章建筑分为两种,一种是有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也就是在自己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建设,但该施工建设未取得或超出建设、规划部门的相关审批,另一种是无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因为没有土地使用权,也谈不上后续的审批手续,这种类型的......
·
建筑资质办理要什么流程 ?
建筑资质办理要什么流程?一、建筑资质办理要什么流程1、办建筑资质,首先要准备资质标准里要求的人员,包括二级建造师5人。中级工程师6人。八大员15人。中级技工30人。其中,二级建造师要求建筑工程专业4人、机电工程专业1人。中级工程师必需有结构、给排水、电气专业。2、人员准备完后,需要以......
·
当代社会,在中国建筑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当然
当代社会,在中国建筑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当然对于建筑方面的规定也是有的,比如说在中国存在着建筑法,但是实际上很多人并不知道建筑法的条文规定,那么在中国建筑法全文的内容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
·
刑事鉴定与司法鉴定的关系
司法鉴定会比较经常地出现在一些对于专业性问题无法直观判断的情形下,如伤残等级司法鉴定、亲子鉴定等等。而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会经常运用到刑事鉴定,这两种鉴定方式的目的都是为案件服务,企图解决专业性的问题。那刑事鉴定与司法鉴定的关系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
·
一、交通事故二级重伤拒不赔偿怎么写诉讼状?
一、交通事故二级重伤拒不赔偿怎么写诉讼状?1、首部应当写明:(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2、正文应当写明:(1)诉讼请求;(2......
·
打官司要花多少钱
打官司要花多少钱当事人如果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解决纠纷的话,此时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诉讼费。这基本上是必须要缴纳的,而不像律师费,在聘请了律师的情况下才会涉及。那么打官司要花多少钱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诉......
·
公司法律纠纷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律纠纷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会面临各种风险,其中就包括法律风险。如果公司因为法律问题和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纠纷,处理起来比较麻烦。因此,作为一个管理有序的公司,必须要建立各种制度,包括法律纠纷管理。那么,公司法律纠纷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
工伤未鉴定可否解除劳动关系
企业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可以根据工伤鉴定结果向所在单位进行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有很多人会疑惑,那么在工伤没有鉴定的情况下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呢?下面是我们就工伤未鉴定可否解除劳动关系整理的一些相关资料。一、工伤未鉴定不能解除劳动关系(1)工......
·
私人间借款要约定用途吗
私人间借款要约定用途吗一、私人间借款要约定用途吗1、我国合同法相关条款中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也就是说,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但不是必备条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
·
持有、使用假币罪的立案标准
1、持有、使用假币罪的立案标准持有、使用假币罪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
·
公司债务纠纷如何处理,有什么办法
公司债务纠纷如何处理,有什么办法如今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纠纷,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债务的纠纷,那么,面对公司债务纠纷怎么处理呢?整理了关于公司债务纠纷如何处理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一、防患于未然是维护企业自身权益的前提防患于未然,......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相关内容
·
上海市看守所
上海市各看守所电话、地址、来访路线及通讯联系方式,介绍上海市......
·
扬州市江都区看守所地址、电话、会见时间
扬州市江都区看守所地址已经搬到新的地方,新地址是:扬州市江都区......
·
取保候审可以什么时候提出
取保候审可以什么时候提出取保候审是指犯罪分子在被关押期间,由于某些主观或客观的原因,被保证人暂时保释出来的一种制度。很多人比较关心,如果我要取保候审,那么什么时候才可以提出?接下来,我们将在下文为你介绍取保候审什么时候可以提出,详情请阅读下......
·
童工工伤怎么赔偿,童工工伤十级赔偿多少钱
我国法律禁止用人单位使用童工,但是有的用人单位为了降低工资成本,铤而走险使用童工。那么童工工伤十级伤残赔多少钱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知识,请您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童工工伤十级伤残赔多少钱童工出现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工......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性质
1、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夫妻共同生活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内在本质,是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的根本区别,也是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唯一法定标准。审判实践中,应当立足于夫妻共同生活这一本质,从债务目的及用途着手分析认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生......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车祸治疗后期途中转院死亡,保险公司赔付吗?
·
退休教师为什么不计算工龄工资?今每人能加多少工资?从何时起计算?
·
夫妻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
向法院起诉怎么弄,这个不会收费
·
关于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问题
·
怀孕期间被辞退,我在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
·
你好!我有个亲戚,在外地犯了罪,现在正在服刑中。我是否可以san
·
请问律师我在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诉状近一个月了也没有回音,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