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关于指定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理部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通知

首页>>法律知识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苏高法[2006]310号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指定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部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批复》(法函[2006]65号)、《关于同意指定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理部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批复》(法函[2006]66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指定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鼓楼区法院、常熟市法院)审理部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审理的案件范围



  

鼓楼区法院、常熟市法院负责审理发生在本辖区内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涉外、涉港澳台纠纷案件以外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



  

二、关于级别管辖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纠纷案件级别管辖标准的通知》(苏高法[2005]427号)的规定,鼓楼区法院、常熟市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诉讼标的额为200万元以下,但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应当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三、关于审判机构和人员配备



  

1、为保证知识产权案件的专业化审判水平,鼓楼区法院、常熟市法院必须设立专门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合议庭,有条件的应当成立专门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审判庭。



  

2、鼓楼区法院、常熟市法院应选配审判经验丰富,各方面素质较高的审判人员充实到知识产权审判庭或合议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并注意保持审判队伍的稳定性,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审判人员的审判水平。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对鼓楼区法院、常熟市法院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促进其审判能力的不断提高。



  

  特此通知。



  

二○○六年八月十五日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商业秘密的三个基本特征是什么?
      1、秘密性。秘密性即“不为公众所知悉”,这是商业秘密最核心的特征,是商业秘密维系其经济价值和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商业秘密理所应当处于秘密状态,以此来维护它的价值,如果其内容为公众所知悉,其固有价值就有可能丧失殆尽,它也就不成其为“商业秘密”了。这一点与专利有根本区别。专利是以公......


·有奖销售得到的奖品需要交税吗?
      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有奖销售最高奖不能超出5000元怎么理解?
      在实际中,关于有奖销售主要有下面两种:  1、附赠式有奖销售,是指依附于或者随附于销售行为的赠与行为。附赠式有奖销售实际上是一种赠与行为,即商家将财物或与财物有关的权利无偿地让给消费者所有。  2、抽奖式有奖销售,是以抽签、摇号等带有偶然性的方法决定购买者是否中奖的有奖销售......


·因电视广告虚假宣传买到伪劣产品可以要求媒体赔偿吗?
      电视广告主要是利用电视台进行宣传,电视台媒体作为电视广告的发布者,一旦有人通过电视广告的虚假宣传买到劣质产品,首先就会想到找电视台。按照法律上的规定,发布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失的,根据不同情况可以找下面几种人赔偿:1、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


·票据责任概述
      《票据法》规定:票据责任是票据债务人必须向持票人履行的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票据债务人依法履行其义务,是持票人取得票据金额,实现其票据权利的保证。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改革转轨时期,社会主义市经济体制正在逐步建立,还不够完善,我国的票据实践也必然要经历一个曲折的发展......


·合同的抗辩权的特点是什么?
      合同的抗辩权的特点是什么?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极少会出现抗辩权这个词语。而且有相当多的人不理解这个词语所指是什么。从字面上理解,顾名思义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那合同的抗辩权的特点是什么呢?接下来由我们和您来聊一聊这个问题。一、合同履行中抗辩权的概念......


·子女上大学还掏抚养费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终止于子女满18周岁。在现实生活中,子女虽然已满十八周岁,但是他们上大学后仍然不能独立生活,这事也会向父母索要日常的生活费,尽管大部分家庭仍然会给子女,不过从法律上说上大学还掏抚养费吗?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一......


·工程纠纷协议书怎么写
      工程纠纷协议书怎么写建筑工程由于涉及事项非常多,所以因工程引起的纠纷不在少数。为了减少双方不必要的麻烦会优先选择进行协议解决,此时就涉及到一个工程纠纷协议书,那么我们在协商的时候,工程纠纷协议书应该怎么写,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工程纠纷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_......


·平安险的责任范围
      平安险的责任范围:①被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www.njLawyer.cn。被保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远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货物可视为一整批。②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意外事故造成货物全部或部分损失。③在运输工具已经发性意外事故下,货物在此......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以劳动者在外兼职而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三十九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违反内部制度违规兼职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须由用人单位证明内部......


·对车辆超载的处罚是怎样的
      对车辆超载的处罚是怎样的一、对车辆超载的处罚是怎样的超载扣分和处罚规定,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客车超载客车超载扣分标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


·福利待遇何时终止?
      离职时员工的五险一金和档案的处理如下,具体的全国各地的实际情况大同小异,但应该以当地为准,因此,当事人应该去当地咨询一下:1、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采用“双转移”模式,转移手续如下:一是携带包......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0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8801590479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相关内容
·东莞市第三看守所
    东莞市第三看守所(东莞市第二看守所分所)位于东莞市大朗镇大有园......


·大连姜冰律师解读 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供的材料
      大连姜冰律师解读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供的材料:  (一)书面劳......


·借的网贷逾期有什么后果?
      借的网贷逾期有什么后果?一、网贷逾期了会怎么样1、产生罚息这是金钱上的损失。如果信用贷款出现逾期,贷款机构会先电话催收贷款,提醒借款人还款,同时利率还会上浮,作为每天的罚息。虽然每家贷款机构的政策不尽相同,但总体来说,银行会比小贷公司更好说话......


·企业融资的特点及其方式是什么?
      企业融资的特点及其方式是什么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为了顺应市场经济的需求,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了融资的方式。企业融资可以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以及将来的发展方向,选择合适的融资途径,借以达到企业融资的利益最大化。我们只有充分了解到了企业融资的特点......


·环境侵权案件中的合理费用
      为防止污染损害发生和扩大、消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而采取必要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一)污染控制费用;(二)污染清理费用;(三)污染处置费用;(四)应急监测费用;(五)人员转移安置费用;(六)环境修复费用;(七)生态恢复费用......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父亲车祸后伤残鉴定一级,能算多少赔付金,69岁,城镇户口,宝鸡眉县人
·商品房的收入是他们的共同财产吗
·民事终审过了再审期限,法官受证据误导把民事欺诈判成合法借贷,
·没毕业去用人单位是否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财务在办公室被盗 公司可以给予赔偿吗?
·我是一个川籍农民工,于2018年6月2O日在工地上发生伤残事
·我交的定金能否要回来的问题
·退婚可以退回彩礼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