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体条件

首页>>法律知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为您解答:

一、成立条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这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符合三个条件,即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申请。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实践中当劳动者符合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往往表示不同意续约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无法达到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目的。
二、解除条件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类型,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由于某种原因希望或已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另一方只要表示同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依据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当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或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可以依法定条件或约定条件解除。如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出现时,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时,劳动者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的“铁饭碗”,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网的我们提醒您及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保障自身利益。另外各公司具体情况不同,所以其他公司的员工,要参考各公司法律条款。相信您也有一定的了解,如有需要您可以具体向各公司相关部门或者本站律师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怎么确定
      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怎么确定根据法律规定,休假日安排员工加班的,是要支付加班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


·对国家工作人员投资入股受贿如何认定
      对国家工作人员投资入股受贿如何认定(一)、对两高关于受贿罪的理解我们要明确一点,不能机械的认为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只要两高意见规定之外的情形一律不构成受贿罪。1、两高意见不可能对社会生活的各种形态加以规定。2、认定是否构成某种犯罪的法定判断标准是刑法规定的该种犯罪的犯罪构成,而不是司法解释(意见)......


·劳动争议不予受理通知书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不予受理通知书是怎样的劳动争议不予受理通知书×劳人仲字(20]第号:年月日送来仲裁申请书(所列被申请人为:)已收悉。经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本委决定不予受理。主要理由见下列第项:1、申请人与本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2、被申请人主体不适格;3、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范围;4、申请人......


·深圳劳动争议仲裁结果多久出来?
      深圳劳动争议仲裁结果多久出来?一、劳动争议仲裁的结果多久出来根据相关规定,仲裁庭裁决,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在受理仲裁......


·对于四川省内的社会和劳动保障部门来说,其处理劳动纠纷案件的时
      对于四川省内的社会和劳动保障部门来说,其处理劳动纠纷案件的时候除了参考《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外,还要依照《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那么《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主要说了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整理的这篇文章。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劳动和......


·关于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关于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一、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的条件有哪些?1、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包括:标的物数量的增减;标的物品质的改变;价款或者酬金的增减;履行期限的变更;履行地点的改变;履行方式的改变;结算方式的......


·怎么延长投标有效期?
      怎么延长投标有效期?关于招投标,相信很多人都知道会有一个投标有效期,即招标方需要在招标文件中确定一个时间段作为投标的有效期,以保证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而实践中投标有效期可能出现延长的情况,那么该怎么延长投标有效期呢......


·工伤认定是否有时间限制
      虽然我国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应该给劳动者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劳动环境,但由于种种原因,仍然无法避免的经常出现一些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情况。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工伤认定是否有时间限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工伤......


·使用权房可以买卖吗?
      在房地产交易市场里面,比起二手房使用权房更受众人欢迎,所谓的使用权房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公房,公房的房屋产权都是属于国家或者是集体的,使用者没有产权,即使没有房屋产权在房地产交易市场仍然有使用权产房买卖的现象,对此很多人担心和疑问,使用权房可......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相关内容
·江苏省看守所
    江苏省看守所是江苏省公安厅直属行政机构,地址设在六朝古都、江苏省会南京,详细地址在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清河路9号(绿园宾馆后面),邮政编码210019,绿园宾馆是江苏省..办案专点,宾馆的后院,就是江苏省看守所。江苏省看守所靠近江东门、汉中门大街,......


·南京市看守所
    南京市看守所地址:南京市建邺区茶亭东街188号江东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北侧),内有女子监区,家属被拘留,需要会见、取保候审、从轻缓刑、无罪罪轻刑事辩护的,可以直接联系律师。★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


·苏州合同债务律师,合同违约赔偿、债务清欠、合并重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借款、欠款事件频繁发生,在还款日到期后,债务人借钱、欠钱不还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债权人忙于讨债的同时,苏州债务律师团队借此提醒几点,望对债权人有所实用:  1、解决此类纠纷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诉讼......


·扬州婚姻家庭律师,扬州离婚律师
      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如何分割本文解读婚前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有关婚后财产如何分割引起人们重视。本文通过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婚前财产的分割方法。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原文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


·离婚证据调查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离婚证据调查需要注意哪些方面一、如何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1、分居时间的证据因法律规定,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可以作为法定离婚原因。虽然并不是分居满二年一定会被准予离婚,但分居的证据在审判实践中对判决离婚具有重要意义。建议收集。2......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量刑标准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是一种极其恶劣的行为,是要受到严惩的,我们在进行量刑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的标准的。??那么,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样的呢?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一、生产销售......


·离婚孩子抚养权标准
      本来夫妻之间就应该和睦相亲相爱,然而有的夫妻却在结婚之后因为一些矛盾而最终走向离婚,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标准法律是有规定的,一般是按照孩子成长有利的标准来判决抚养权的,那么具体对孩子的抚养权判定标准是怎么......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您好,家人在服刑,爷爷随时有生命危险。想要他看老人最后一面!
·律师您好 我2015年通过村委会买的邻居老宅子翻盖了,西邻
·罚款是否合法?,我是人力资源部的
·你好,我女儿谈对象男方外地的我们要求在南京买房男方没有资格在
·2018的医疗没交019的医疗什么时候能用?
·您好律师:2020年7月报考的健康管理师咨格证书,当时是分期
·交通事故次要责任,如何赔偿
·江边施工,钱江龙殷今晚打开。饭后想征得保安同意进去散步。不想
·刑事案件家人和人打架,对方2级轻伤害,要办理取保候审
·老工伤赔偿的时效多久?, 我父亲的工伤已有10多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