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范文

首页>>法律知识

    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范文人民检察院起诉书___检诉刑诉〔___〕24号被告人___某,男,19___年7月19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2112219960719___,汉族,___省红___人,初中文化程度,无业,家住___县___乡。20___年12月4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___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3日经本院批准逮捕,___公安局次日执行逮捕,20___年2月11日被依法取保候审。本案由___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姚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___年1月26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当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并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经依法审查查明:___年9月19日晚10时许,___缀学青少年___(1999年8月25日出生)邀约被告人___和___(另案处理)等人,一起携带“管杀”在___乡“孔雀苑”附近寻找曾有“过节”的秦甲,遇被害人___(与秦甲同学)在此经过,___、___、___等人便上前将其拦住逼问___甲的去向,后又强行拉至“孔雀苑”院内对其拳打脚踢。随后___、___等人一起骑着摩托车强行将___庆海带至县___河堤坝。在途经县外贸处十字路口时,___乘机从摩托车上跳下来逃跑,___、___等人手持“管杀”进行追撵,在县医院处撵上___后将其砍伤。随后___、___、___等人将___强行带___沙河堤坝上,又对其拳打脚踢进行殴打,并威逼其下河“洗澡”,后见其受伤流血才将其放回。经___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___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案发后,被告人___于___年12月4日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近亲属积极赔偿被害方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1、被害人___的陈述;2、证人___、___、___等人的证言;3、相关书证; 4、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5、被告人___和同案人___的供述与辩解。本院认为,被告人姚某无视国法,结伙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此 致___人民法院代理检察员:___20___年___月22日由以上三个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范文可以看出:检察院直接起诉的案件是经检察院调查取证过的,检察院已经掌握了被起诉人的犯罪证据,起诉书的内容除了嫌疑人的基本信息外,是检察院调查结果的陈述。一般人民检察院经过调查取证确定嫌疑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是可以直接起诉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如何书写用工合同协议书?
      无论大小企业,公司或者商场饭店之类都会存在这样的问题,有的员工为了自己的发展而不顾公司说走就走不给我们留一点退路,会直接造成我们的损失,这种事情就是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在雇佣员工之前必须要签订用工合同协议书,今天我们给您讲解一下用工合同协议书......


·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所谓欺诈,就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的情况,欺骗对方,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与之订立合同。欺诈的种类很多,例如,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提供虚假的商品说明书,在没有履行能力的......


·劳动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在劳动合同上面签字盖章之后,合同一般就会成立,但合同成立并不代表一定能生效,此时需要满足规定的生效条件才行。那法律中规定的劳动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劳动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在一般情况下,......


·遗嘱能否变更或附加义务?
          1、变更: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相关内容
·南京市看守所会见律师
    犯罪嫌疑人进南京市看守所多久才可以会见律师、刚进看守所可以会见律师吗?律师去南京市看守所会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怎么办理会见手续?南京律师去南京市看守所会见一次的费用大概是多少钱?南京市看守所建律师会见预约平台如何预约......


·南京离婚纠纷律师
    南京离婚纠纷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及诉讼代理,为离婚人士提供离婚财产纠纷、离婚房产纠纷等离婚法律服务,包括离婚协议书,子女抚养、抚抚养权变更、财产分割、继承等。致力于保障当事人在婚姻继承、财产、子女抚养这三大方面的合法权益,处理遗产继承和财......


·宣化律师毕成雄辩故意伤害罪应判死刑为无期
          案例基本案情:    本案被告秦军和三个朋友在一家医院门口的烧烤摊上吃饭,遇上来烧烤摊喝酒的被害人翟小飞等七人,由于秦军的朋友李刚认识被害人,就到他们桌上打招呼,但二人却话不投机。被害人有将话锋转......


·杨淑清律师代理中毒死亡的被害人家属切实保护了委托人的权益
      《杨淑清律师代理中毒死亡的被害人家属切实保护了委托人的权益》我办理该事务的事实经过及实际效果:被害人于2014年4月4号中毒身亡,被害人家属从当日起就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但是当地.鉴于没有相关证据线索没有立案侦查,之后被害人家属连......


·侵犯姓名权的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侵犯姓名权的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每个人都享有姓名权,而且姓名权不容他人侵犯,侵犯姓名权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当然,承担侵权责任需要了解其构成要件,否则是不用承担责任的。所以,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侵犯姓名权的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争议一般由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争议一般由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一、劳动仲裁管辖的确定。1、用人单位所在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都有管辖权。当用人单位所在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不一致时,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具有优先管辖权。也就是说,劳动争议发......


·加班费应以什么为基数计算
      加班费是劳动者加班应该获得的报酬,它亦是劳动者在工作中十分关心的问题之一。那么,在法律上,加班费应该以什么为基数去计算呢?实践中,有的单位可能会用补休来代替加班费,这样做合法吗?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加班费应以什么为基......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南京454医院的神经营养制剂鞘内注射术是违规的治疗技术
·做主播的时候有一个大哥给我转了2000多块钱那时候我们是
·南京首次点名通报9起“小苍蝇”违规案件
·我支付宝信用记录有个江苏高院未履行更新时间是20
·有人知道建筑业工程挂靠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吗
·没有做评估,就以自已随口一说
·调兵山有个女的欠我4600元,我就想把她拉黑就行了
·你好,我所在公司上班17年,工资7500~8500元左右,公
·201510月9日,通过微信聊天认识自称单身名叫李**的一个男人 
·律师做无罪辩护成功 法院不采纳怎么办?,律师做无罪辩护成功 法院不采纳怎么办?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