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并购重组什么意思

首页>>法律知识

    并购重组什么意思 一、并购重组是什么
企业并购重组是搞活企业、盘活国企资产的重要途径。现阶段我国企业并购融资多采用现金收购或股权收购支付方式。随着并购数量的剧增和并购金额的增大,已有的并购融资方式已远远不足,拓宽新的企业并购融资渠道是推进国企改革的关键之一。
二,怎样对并购重组进行分类 ?
目前,我国现行的并购融资方式可分为现金收购、证券(股票、债券)收购、银行信贷等。但这些融资支付方式局限性较大,无法满足重大并购的复杂情况和资金需求:
1.仅仅依赖收购方自有资金,无法完成巨大收购案例。
2.银行贷款要受到企业和银行各自的资产负债状况的限制。
3.发行新股或实施配股权是我国企业并购常用的融资方式,但它却受股市扩容规模限制及公司上市规则限制,许多公司无此条件。发行公司债券,包括可转换债券,也是可使用的融资方式,但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的资产规模、负债、偿债能力方面均达到一定要求,方有资格发债。上述并购单一融资方式显然制约了多数并购重组的进行。在此情况下,杠杆收购融资方式就成了我国并购市场亟待探讨和开拓的融资方式。
杠杆收购的资金来源组合可因各国具体金融环境而异,而在我国,杠杆收购不一定要以被并购企业的资产作为担保融资,也可用收购方的资产和收入为基础,或以并购双方的资产和收入为基础担保融资。对于许多公司企业,杠杆比率不宜太高,但参与者必须是信用高的公司和金融机构。高风险高收益的垃圾债券不宜采用。自有资金和现金支付也应占有一定比例。运用股票和债券融资还必须符合国家监管机构的有关法律规定。同时,国家监管机构也需要对有信誉的公司、银行、证券交易商放宽融资限制,这样才能真正推动企业的资产重组。
三,并购重组到底有什么作用
并购重组是两个以上公司合并、组建新公司或相互参股。它往往同广义的兼并和收购是同一意义,它泛指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企业为了获得其他企业的控制权而进行的产权交易活动。并购在国际上通常被称为“M&A”,即英文Merger & Acquisition。其具体作用是:
1,谋求企业经济实力的增长,促进企业扩张
2,追求规模经济和获取垄断利润
3,获取先进技术与人才,跨入新的行业
4,收购低价资产从中谋利或转手倒卖
5,买壳上市
综上所述,并购重组是一种新的通向资本市场的方法,通过被上市公司兼并,或是收购上市公司,都不失为一种新的融资手段。相信您都已经了解到并购重组什么意思,这是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或是组建立新公司参股为手段,以获得企业的更高利益为目的的商业活动。并购重组,在促进企业扩张的同时,也可以发展技术和获取人才。这不失为一种良性的融资方法。以上就是本次对于并购重组的全部解释。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信托公司发放并购贷款有什么独到之处?
      信托公司发放并购贷款有什么独到之处?与券商、银行、并购基金相比,信托有着一些独特的优势。首先,交易结构灵活,可以采取设立信托计划、成立并购基金、设立子公司、与其他机构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到并购中。其次,结构化融资经验丰富,信托公司现在已经积累......


·著作权转让的方式包括什么
      著作权转让的方式包括什么当事人进行著作权转让的,可以通过买卖、赠与、互易等途径进行,但具体说到著作权转让的方式上面,可能大多数的人就搞不清楚了。那从法律规定中可以知道,著作权转让的方式都包括了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著作权转......


·变更合同是否有效,如何正确的变更合同
      变更合同是否有效,如何正确的变更合同《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一、合同变更后有什......


·新乡农村拆迁补偿标准
      新乡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新乡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新乡市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一、产权交换式补偿;二、......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相关内容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供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表、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程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强险、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等交通事故赔偿相关法律信息。△南京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一、一般......


·南京市看守所
    南京市看守所地址:南京市建邺区茶亭东街188号江东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北侧),内有女子监区,家属被拘留,需要会见、取保候审、从轻缓刑、无罪罪轻刑事辩护的,可以直接联系律师。★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


·无锡律师说法:以他人名义贷款应该谁偿还?
      马某某马某父的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签订借款合同一份,约定由马某父向该行借款75000元,借款由马某某提走。此后,马某某以马某父的名义付利息,本金分文未付。这笔借款该由谁来还?一审.认为应由父亲马某父还,二审.最后判决由女儿马某某来还。一审.......


·武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肖律师从轻辩护主犯获轻刑一年
          武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肖律师从轻辩护主犯获轻刑一年    案情简介:2014年底至2016年6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伙同老乡等几十人在武汉东西湖区组织传销组织,涉案人数及金额巨大。后其家属聘请武汉专业刑事辩护律......


·劳动者协商解除合同如何赔付
      劳动者协商解除合同如何赔付一、协商解除合同如何赔付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协商解除合同,赔偿金额由协商约定决定,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则无赔偿。二、劳动合同解除的种类可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情况。本条规定:“用......


·离婚财产分割依据是什么?
      没有婚姻基础的婚姻最终也只能以离婚收场。现实中有很多离婚的案件牵涉到财产分割问题,我国婚姻法对离婚财产分割依据的规定成为解决这一矛盾的主要手段。一、法律上离婚财产分割依据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现在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标准
      离婚很常见,各个年龄段的都有。一类比较特殊的人群就是军人,军人的离婚是有特殊规定的。军人离婚也会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现在军人离婚财产分割也要根据婚姻法进行分割。财产分割的对象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双方共同财产,对于婚前的私有财产不参与......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工地不给认定,我们手续又不齐全怎么办?
·请问公司十几万的工程开工前需要哪些手续?在没有手续估情况下开工违法吗?非正常开支挂在正常开支帐务上
·包工头以工资名义多要工程款
·存折挂失当天能取出来
·如果没有鉴定上那么鉴定的费用有谁承担?
·交通事故,我的车借给别人了
·购置配电柜变压器进项税能否抵扣属不属于建筑物载体或构
·如:关于民事纠纷的问题咨询律师
·我的孩子新生一年级劝退怎么办?急急急
·工伤鉴定做了,但是鉴定结果没下来,可不可以写份委托书找当地律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