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劳动合同到期自己不续签怎么赔偿?

首页>>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到期自己不续签怎么赔偿?
  
  除了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合同,或者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比如降低工资、调整工作岗位等)等情况时,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以维持或提高工资待遇为前提,要求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坚持不与用人单位续签合同时,是不能够得到经济补偿的。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的情况
  
  最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劳动合同规定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一般劳动者自己不续签的话是不能够要求公司进行赔偿的,除非自己不续签的原因是建立在公司新出具的劳动合同当中降低了自己的工资待遇,在这种时候,公司跟员工只要相互正常配合的办理完了离职手续,不会牵扯到赔偿的这个问题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离职之后工资什么时候结清
      单位支付工资的时间一般都是由单位自行决定的,并且每个月基本都是那个时间进行支付。而要是遇到劳动者离职的话,此时若尚有未结清的工资,那之后会在什么时候结清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劳动者离职之后工资什么时候结清。一、离职之后工资什么时候结清离了职的员工,......


·女职工保护政策是什么
      我国关于女职工保护政策其实就是指在2012年制定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由于女职工生理上与男职工存在较多的不同,并且其还会存在三期,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女职工的保护。下面我们一起看看这个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具体内容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


·未满多大算童工,聘用童工会受到什么处罚?
      儿童、妇女、老人在我国属于特殊群体,国家保障儿童、妇女、老人的合法权益,并且,立法机关也制定了相关保护该类群体的法律法规,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权人可以依据相关法规寻求人民法院的帮助。根据我国现行立法,聘用童工是违法的,聘用单位将会受到处罚。那么未满多大算童工,聘用童工......


·企业开除,辞退、自动离职决定书为送达劳动者的处理!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企业将劳动者作开除、辞退、自动离职等处理后,企业没有证据证明将处理决定送达给劳动者本人,几年或十几年后,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处理决定没送达或送达不合法,是否必然导致被撤销?处理决定被撤销后,劳动关系是否能恢复?劳动关系恢复后的工资、......


·什么是合同违约补充协议?
      什么是合同违约补充协议?一、什么是合同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


·新进员工入职协议怎么写?
      为了方便公司和管理,保障用人单位和员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在员工通过公司试用期,正式办理入职时,双方都会签署劳动合同,确定双方法律上的雇佣关系。那么,新进员工入职协议书应该怎么写呢?下面就将为您带来员工入职协议书的书写方式。一、最新员工入职协议书篇1甲方:乙方......


·父母欲离婚房产可以公证给女儿吗
      随着房价的攀升,很多夫妻离婚时,房子的归属问题就成了财产分割的重点,因此,为了能够顺利的解决这个问题,很多夫妻往往都会把房产给自己的孩子,那么,把房产公证给女儿这个行为可以吗?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解答这个难题。一、父母离婚,房产可以公证给女儿吗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


·国有土地使用证撤销的流程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证撤销的流程是什么?一、国有土地使用证撤销流程1、拟订收回方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或县级人民政府的批准调整用地的文件,拟迁移、解散、撤销、破产的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申请或者土地管理部门决定收回的处理意见,拟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并......


·男方离婚后怎么争取抚养权
      我们发现在夫妻离婚的时候,男方争夺抚养权其实是不太容易的事情,毕竟很多时候都是女方在实际照顾子女,因此产生纠纷起诉到法院的,女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要大的多。那此时作为男方离婚后怎么争取抚养权才好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男方离婚后怎么争取抚养权离......


·农村地区征地赔偿标准是什么
      农村地区征地赔偿标准是什么在农村地区进行征地的,除了涉及到对土地的赔偿外,往往还有对土地上房屋和青苗的赔偿,那么这个具体标准是怎样的呢?对于被征地人来讲是很重要的内容,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农村地区征地赔偿标准是什么(一)标准分为农村集体......


·贪污罪的量刑标准
      1、贪污罪的量刑标准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


·债权人能查债务人土地吗
      债权人能查债务人土地吗一、债权人与债务人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在罗马法中,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债权、债务不得转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交换关系的复杂,债权债务逐渐可以......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上海市普陀区看守所
    上海市普陀区看守所地址在上海市普陀区柳园路555弄55号,来访路线......


·2020年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范本
      2020年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范本甲方:姓名____,籍贯____,......


·私募基金收购限制
    私募基金收购限制一、私募基金的收购类型和限制条件依照不同的标准可以作以下不同的分类:1、控股收购和兼并收购根据收购所要达到的对目标公司控制权的强度不同,上市公司收购可以分为控股收购和兼并收购。控股收购是指为达到目标公司的控股,依照法律......

·外资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
    外资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随着全球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合作与发展,各国家企业相互之间交流洽谈的机会大大增多,相互之间的合作越来越密切,所以在各国企业发展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引进外资的情况。那么遇到外资股权转让的情况,外资股权转让协议书应该怎......

·出现医患纠纷如何处理,方法有哪些
    出现医患纠纷如何处理,方法有哪些?医患纠纷已经成为当今社会屡见不鲜的事情,但是出现医患纠纷之后,只要医院和患者或者其家属冷静协商,处理得当,还是可以让矛盾得到有效解决的,避免事态扩大化,那具体来讲一旦出现医患纠纷如何处理呢,这是一个非常关......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谁能帮我打好行政官事
·我是c1的驾驶证刚过实*期刚满十二分用检证吗
·今年一月在网络购物,付款后商家不发货不退款也不处理问题,直到
·我左手食指末节指骨骨折能否能鉴定出几级工
·别人欠钱,有欠条,承诺在6月1日前还钱,到期没有还钱,以各种
·立遗嘱找公正程序是怎样的?
·我们户口在湖北省武汉市,现在工作在成都如何办理离婚手
·民事离婚诉讼状,在哪个法院诉讼,常驻地址万年县梓埠镇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