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得版权国际保护的途径
版权一般是自动产生的。作品完成后,不必向外国办理任何手续,就可以根据有关原则获得有关国家的著作权法保护。
(2)取得工业产权国际保护的途径
工业产权不能自动产生,权利人必须向有关国家或者国际组织办理申请注册登记手续,取得有关国家工业产权主管机关颁发的证书(如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书),才能依该国的法律规定获得保护。
|  广东 魏向阳律师 | 
|  副主任 | 
|  13147094815 | 
|  | 
|  上海 罗东升律师 | 
|  主任律师 | 
|  18516500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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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 史微微律师 | 
|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 
|  15955028395 | 
|  | 
|  安徽 王庆磊律师 |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  13865833017 | 
|  | 
|  上海 黄晓栋律师 | 
|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 
|  1866783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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