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新公司法技术入股的依据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要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监督和约束的对象是比较特殊的,一家公司从成立到运营,甚至到最终的破产几乎都由公司法统一进行监管。公司法修正了以后,特别针对股东入股的这一块进行了很大的调整,其中提到凭借技术也是可以入股投资的。所以下面我们就详细来了解一下新公司法技术入股的依据是什么?
  一、新公司法技术入股的依据是什么?
  1、公司法第27条2、可以用货币估值的技术,如知识产权等,可以作为公司出资,不能估值的无法作为出资;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入股合作注意事项有哪些?
  1、搞清楚是合伙还是公司,如果是公司,仅仅是股权装让。如果是合伙,还得为你加入之前该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还有好多事项徐注意,建议聘请法律顾问全面介入,保护你的利益的最大化。2、财务审计;尤其是债务情况,签合同不能代表就入股了,入股是要做股权变更的,这一点很重要,关于公司合资的具体的法规,你找工商或者律师事务所是可以查到的,有关事业投资,建议自己去查一下比较靠谱,我这里给你说一些基本的概念,有了股权的股东,除了有定期分红之外,也是有潜在亏损的危险的,若出现意外情况,会产生需要按比例投入资金,或者撤资、更改股权等等的状况。 所以,投资入股要注意几个方面,原资产评估、投资比例和股东权利分配等,还有就是对公司经营者和领导团队的能力调查,如果公司不盈利,老要你掏钱,那你不是做赔本生意么,还有被骗的可能。3、入股有限责任公司,所占股份比例以何标准确定?入股时需要注意什么?这个可是太重要了,买卖好做,伙计难搭。股份比例当然按出资比例确定,关键是合作是否默契,如果拿不准,还是考虑清楚,特别是别当小股东,到时候受大股东欺负。关键注意必须拿到出资证明书,签合公司章程。4 、我现在想在一个两个人持股的公司里入股,两个股东都同意,但是我担心到时候他们会把借这个我持有股份把我套住.还有就是我们之间可能只是自己牵的合同,没有经过律师公证,到时候如果出现分红不均的问题怎么办? 入股是投资行为,股东之间必须经过协商签订投资协议的,在协议里要约定好各自投资在公司总股本中的比例,利润分配是按投资形成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的,应当注意的就是投资协议的条款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投资形成后投资协议要到工商局备案的,经过备案的投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不要经过所谓律师公证等多余的手续,这样即使以后出了问题,可以求助于法律的维权。提醒你,注意投资协议的条款必须合理合法,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想入股别人的公司(一般纳税人企业),现金入股,需要什么手续,签合同协议或其他,有什么注意的。可见,新公司法技术入股的这种做法是在新公司法第27条当中就提到的,所谓技术入股是指有些人员利用知识产权,结合公司所经营的项目,例如就是一些比较高端的科技产品,那么这些科技产品的专利所有者当然能够凭借专利入股公司,可是前提必须是技术经过市场的评估,得出确切,评估价值以后,这样当事人凭借技术入股以后的股份才是明确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代注册公司有什么风险 ?一、代办注销公司流程及需要多少钱?
      代注册公司有什么风险?一、代办注销公司流程及需要多少钱(一)提交申请材料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一份拟留)。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拟留)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复印件一份拟留)。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有什么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有什么责任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有什么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


·如何确定母公司与子公司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策权,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可以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


·公司内部股权转让手续费及流程有哪些?
      公司内部股权转让手续费及流程有哪些?一、公司内部股权转让流程及费用(一)公司转让的流程:1、首先要去公证处做一个股转,将股权转让出去。2、然后凭股权转让书到工商办理变更法人、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地址等。3、再就是变更后面的国、地税及银行。财务帐直接移交即可。股权转让,个人股东要按......


·财产公证的收费问题
      公证书是国家机关出具的具有很强的真实性和证明力,一般法院都会直接适用。      有人咨询,如果在婚前做一份婚前房产的公证,房产现有价值120万,需要多少费用?    根据南京市的相关规定,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


·离婚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离婚需要符合什么条件一、离婚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这也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基本原则。感情确已破裂是客观存在的......


·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要怎么操作
      不管是职工想要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单位想要解除,除了需要满足《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条件外,就是要按照相应的流程来进行解除。当然了,不同主体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操作不一样,那这其中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要怎么操作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要怎......


·工程合同有哪些
      工程合同有哪些,工程合同的类型有哪些?很多人将工程建设的合同都叫做工程合同,实际上工程合同不止是一种合同。那么工程合同有哪些呢?工程合同的类型又有哪些?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能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工程合同是一个大范围的概念,工程合同的类型也是多种多样......


·一、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吗?
      一、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吗?《劳动合同法》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只要是当事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法律会对这一约定予以保护,须认定这一约定有效,否则是无效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


·离婚案件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离婚案件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一、离婚案件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在起诉之前,一般应当收集以下几个方面的证据:1、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一方有暴力行为、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


·划拨土地的价格评估
      土地价格一般是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价格,但随着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入市,特别是企业改制过程中,经常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问题,是否存在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如何开展评估工作,是不容回避的实际问题。新的《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明确提出了“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的概念,但对如何......


·写借条十忌
          一忌空白过失。书写内容部分与签字盖章之间空白留的太大,容易被持条者填写其他内容,或者将原内容裁去,在空白处重新添加内容,由此产生麻烦。          二忌大、小写不清。写借条时只有小写,没有大写,......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相关内容
·南京离婚女律师
    南京离婚女律师代理有关婚姻、继承案件,包括离婚、婚姻赔偿、子......


·劳动者加班事实该由谁举证 北京公司法律顾问
      2011年9月1日原告小军到被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综合部岗位工作......


·证据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能否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首先,(1)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调查取证申请的审查,应当遵循法定原则和必要性原则,以免损害司法的公平、公正。(2)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对证据进行必要的调查收集,仅是弥补当事人调查能力不足的重要手段,而非替代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3)人民法院依当事......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量刑标准
    一、传播淫秽物品罪量刑标准1、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2、单位犯本节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三百六十五条规......

·交通重大事故标准是如何的
    事故发生单位对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造成10人以上15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7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7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造成15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70人以上10......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保险公司以无证驾驶拒绝赔偿交强险,对不对
·我该怎么办,怎样维护我的权益
·网络炒股平台被骗钱
·我在农村养了十头猪没有手续没污染环境犯法
·请问他应不应该指定必须到我公司收货款?
·死亡精神抚慰金,怎么算,请问?
·咨询关于离婚纠纷的一些内容
·私人把投标保证金转入某公司账户能拿回来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