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父母离婚时子女由谁抚养
首页
>>
法律知识
父母
离婚
时子女由谁抚养在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中,要是夫妻
离婚
的话,必须要对子女的抚养作出处理,否则的话是不允许办理
离婚
解除婚姻关系的。那具体来说,父母
离婚
时子女由谁抚养更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离婚
纠纷中,若生育有小孩,双方不能就抚养小孩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判定小孩由谁抚养的一般标准是:
(一)子女随母亲生活的情形: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母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父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父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母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6)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二)子女随父亲生活的情形: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双方协议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3、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父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父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母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父方照顾孙子女的;
(6)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父生活的。
此外,在现实生活中双方对子女均产生深厚感情,为利于子女的成长而要求轮流抚养,若便于执行且不影响子女正常的生活、学习,亦可获得法院准许。
实践中,有的情况下,未成年子女是跟随母亲生活,而有的时候又是跟随父亲生活。那到底父母
离婚
时子女由谁抚养更好呢?这就要看父母实际的情况了。在协议
离婚
的时候,一般子女的抚养权是由父母协商处理的,当然无法达成一致的话,那么就只能由法官进行判决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离婚后发现怀孕了怎么办
有的夫妻可能是一时冲动才会选择离婚,而在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不久,发现女方已经有了好几个月的身孕。那么,离婚后发现怀孕了怎么办?这不仅关系到夫妻感情,还对孩子的出生、成长有直接的影响。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介绍。一、离婚后发现怀孕了怎么办,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我国《婚姻法》第34条......
·
农村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样的?
农村的离婚率一直比较低,因为农村的离婚观念不强。但是还是存在离婚的现象,就涉及离婚财产分配,农村最主要的财产就是房子。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农村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样的?也就是房产的分配方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农村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样的?目前,我国对农村房地产权和城市房地产......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法释〔2003〕19号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
·
军人离婚有哪些注意事项
军人离婚与普通人离婚是一样的吗?作为特殊的一类群体,关于军人离婚的问题是怎么样的呢?军人离婚是直接去办理离婚手续就可以了吗?现在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具体的介绍关于军人离婚的注意事项的法律问题。一、军人离婚有哪些注意事项我国《婚姻法》有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在提出离婚的要求时必须要征......
·
国际贸易合同范本都有哪些内容
国际贸易合同范本都有哪些内容外贸合同范本________市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市____外贸公司(下称外贸公司)与____国______________市公司(下称公司)签定本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标的和价格________外贸公司在____国界车上交货条件下按本合......
·
无锡交通事故处理律师费是如何收取的?
对于无锡市民来说,遭遇交通事故后,通常双方都会在交警的协调下处理赔偿问题。如果协调不成的,就要通过打官司来解决了。这时当事人会选择一位代理律师,来协助打官司,为此要缴纳一笔律师费。那么无锡交通事故处理律师费是如何收取的?通过本文,我们给广大无锡市民做个介绍。......
·
发生工伤可以司法鉴定吗?
在现代这个社会,经常可以在日常生活中看到一些人发生工伤,很多人担心工伤赔偿的问题,毕竟这是关系到自己利益的一个重大的问题,值得重视。也有很多人不了解工伤的相关知识,比如说发生工伤可以司法鉴定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发生工伤可以司法鉴定吗这个问题......
·
信托收据(TRUST RECEIPT)的特点
《中国银行国际结算业务基本规定》中指出:“信托收据实际上是客户将自己的所有权转让给银行的确认书,持有该收据既意味着银行对该货物享有所有权,银行凭信托收据将货权凭证交予进口商,并代进口商付款,进口商则作为银行的代理人保管有关单据和货物,代理银行销售货物,并将货款......
·
无证驾驶校车超员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校车超员怎么处罚?现在社会上的各个学校中,校车的运营范围越来越广泛,由于其方便管理又经济实惠,受到了很多师生的青睐。但是,由于其中也不乏有些司机,由于不负责任,甚至无证驾驶,而导致社会上发生的校车事故越来越多,那么无证驾驶校车超员怎么处罚呢?接下来我们将......
·
网络诈骗可以取保候审吗
网络诈骗可以取保候审吗?网络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而且人们也非常的依赖网络,那么这就让很多的犯罪分子有机可乘,那就是通过网络诈骗,只要诈骗2000元以上,就会构成刑事犯罪,如果一旦发现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网络诈骗可以取保候审吗?一、什么是取保候......
·
刑事诉讼法再审检察院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各项法律制度也随着时间的变化和时代的变化,不断的在进行着更新。现如今我国已经有了一套完整的再审程序,针对刑事案件当中的,一些问题进行再审,在一定程度上很大幅度的减少了冤假错案的发。但是刑事案件再审也是需要符合国家规定才可以的,那么,刑事诉讼法再审检察院的......
·
公司变更合同补偿员工吗
公司变更合同补偿员工吗一、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这就是说:1、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当然也可以协商变更;对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只要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相关内容
·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案件的研究,擅长处理因离婚引起的财......
·
夫妻双方之间婚内借款怎样解决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夫妻间的账最难算司法实践中夫妻之间......
·
最新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就将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关于开展征地区片......
·
工伤认定后工资按什么标准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员工在意外工伤以后,整套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的程序是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跟精力的。所以有一部分员工在做完工伤认定以后,由于也不太了解工伤赔偿的事项,不做工伤鉴定就直接和用人单位商谈工伤赔偿的相关事宜。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工伤认定后工资按什么标......
·
雇员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雇主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承担赔偿任,雇员因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以,在这起案件中,最后认定的责任都应该由雇主李某承......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你好,请问鲁南监狱什么时候可以探监,谢谢
·
泌阳,咨询离婚
·
我和孩子父亲是离异状态,我在吉林生活,孩子一直在河北,孩子抚
·
跟几个同事下班喝酒,喝完了酒以后把四个同事送到单位了
·
被人打,鼻子被打骨折错位算轻伤吗
·
左手食指中节指骨远端骨折,能平级吗
·
仲裁还会判给我提成吗,我在一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任高管
·
五十平米的小饭店注销营业执照应缴多少费用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