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根本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根本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一、合同根本违约的情形

1、拒绝履行,拒绝履行是在合同履行期到来后,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在一方拒绝履行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有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责任。

2、迟延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的履行违反了履行期限的规定。在迟延履行的情况下,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迟延履行的违约金,在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3、不适当履行,不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即履行具有瑕疵。《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582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4、部分履行,部分履行是指合同虽然履行,但履行不符合数量的规定,或者说履行在数量上存在不足。在部分履行的情况下,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约定交足数量,也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在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二、什么是根本违约


根本违约,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行为,致使该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根本违约的构成要件是一般违约的构成要件,加上因违约行为导致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其法律效果是当一方根本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合同违约的补救方式

1、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方式。

其构成要件下:

(1)存在违约行为;

(2)必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

(3)必须是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合同。

2、采取补救措施,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赔偿损失,即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依法赔偿债权人所受损失的责任。我国合同法上的赔偿损失是指金钱赔偿,即使包括实物赔偿,也限于以合同标的物以外的物品予以赔偿。

其责任构成如下:

(1)违约行为;

(2)损失;

(3)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违约一方没有免责事由。

4、定金责任,当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以上就是根本违约的情形的相关知识。违约可能经常出现,但是根本违约真的出现的时候,不少人还不知道自己已经发生了违约,这严重的影响了个人信用和信誉。违约或许无法完全避免,但是一定可以降低违约发生的风险,违约的代价也是巨大的。因此我们建议您要认真负责履行合同,防止违约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犯绑架罪怎么判刑,绑架罪是如何量刑的
      绑架属于比较严重的暴力犯罪,由此,我国对此罪的处罚也是比较重的。那么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犯绑架罪怎么判刑呢?对嫌疑人、被告人来讲这是很重要的内容,接下来,就由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犯绑架罪怎么判刑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被辞退能否要经济补偿?
      被辞退能否要经济补偿?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了单位的经济利益会选择辞退一些员工,也就是所谓的经济性裁员。员工被无故辞退,其合法权益必然会遭到损害。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员工被辞退能否要经济补偿呢?具体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被辞退能......


·深圳市征地补偿标准相关政策?
      深圳市征地补偿标准相关政策?我国目前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已经到达了瓶颈阶段,许多沿海大城市由于城市规模过大,导致形成了许多城中村,对于这些城中村政府一般都是直接进行征地然后给予补偿。深圳市的城市化过程就是这样进行的。下面我们就向您介绍关于深圳市......


·强制传唤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相关人员进行传唤,甚至还可以进行强制传唤。那么这个强制传唤的条件有哪些呢?我国对此又有怎样的规定?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强制传唤的条件有哪些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相关内容
·南京刑事律师说法
    南京刑事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在线刑事辩护咨询服务,处理刑事案件、刑事辩护、贪污受贿案件、经济案件、盗窃、强奸杀人、毒品案件等。南京刑事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家属委托,提供刑事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调查取证以及申请取保候审等,为希望得到法律......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泰冯路58号,靠近泰山新村,俗称“南京市泰山新村看守所”,联系电话:025-110邮政编码:210032。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会见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


·2023年福建省内所有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最新信息汇总
      福建省看守所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长埕路267号邮编:350008福州市:·福州市..看守所福州市..看守所详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前岐路21号邮政编号:350013·福州市第二看守所福州市第二看守所详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


·扬州刑事辩护律师服务范围
      扬州刑事辩护律师服务范围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一般经过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非常的重要,一个有经验的刑事律师在每个阶段都会发挥很好的作用。本人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吉增萍律......


·企业办理五险一金需要什么材料
      许多职工就业后单位帮其办理五险一金,个人只提交了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照片然后就等着社保卡和公积金联名卡到手了,殊不知企业在背后需要走的程序还有很多,准备的材料也多达十几种。办理社保卡和公积金卡均可在不同的商业银行办理,每个银行需要的材料基......


·如何计算银行贷款买房利息
      要是公民需要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用以购买房产的话,则首先肯定是要满足银行按揭贷款的资质条件,否则也无法获得银行的贷款。而此时获得了贷款之后,银行会收取一定的利息,那我们该如何计算银行贷款买房利息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如何计算银行贷款......


·土地使用证可以后补吗?
      土地使用证可以后补吗?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对于土地的使用者有很重要的法律保护,没有土地使用证那么你就将失去土地的使用权,所以需要给自己的土地办理土地使用证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很多人发出疑问土地使用证可以后补吗,很确定......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当事人女64岁,单身一人,现在居住的房子是多年前的小产权房,
·我女儿借钱给前男友23万,购买杭州余杭景瑞御蓝湾房子,后来经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卖淫的方面
·借给别人2000块钱,现在不还了,只有他的号码,和微信,好起
·我还能要回抚养费么,我怎么能要回7年半的抚养费?我父母离婚8年了
·你好!办社保除了在社保局办,还可以到小区居委会办理吗
·我结婚3,刚刚结婚不到一个月老公就去了新疆。我自怀孕一直到2015儿子1岁半都是
·企业收取新员工入职岗前培训费合法吗
·我在2020年11月份委托灌南*屋吉屋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卖了
·我一个朋友掉传销里了,和传销里面人员用技巧让受害人打电话以做手术为由,给家人要来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