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违约金过高的认定,有哪些法律依据

首页>>法律知识

    违约金过高的认定,有哪些法律依据当事人在依法签订合同时会在合同内容中约定违约责任相关条款,如果合同一方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就必须支付违约金。那么违约金该确定为多少呢?违约金过高是否有影响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违约金过高的认定的内容。
违约金过高的认定
违约金是否过高,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一)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二)实践中有以下几种做法
1、参照最高院有关预期付款违约金的标准,并以此为标准乘以4倍计算违约金。采用这种操作方法的观点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对民间借贷的利率作出了一个最高额的限定,该限定与违约金过高的限定存在相近的法律价值取向,即对当事人自由约定利率或者违约金的强制性调整,防止高利贷或者过高违约金得利的情况产生。2、以守约方实际的损失来确定违约金的数额。这种观点认为,违约金是一种违约的救济手段,主要目的在于保证守约方的利益,使得守约方在利益受到侵害时能得到有效的赔偿。3、以迟延给付一年的赔偿额不超过欠付的本金为限予以调整。最高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是根据违约金的补偿性,以当事人的直接损失为准,即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的规定。但是我们应当看到,如按照该批复解决违约金过高调整的问题,事实上就不存在约定违约金的概念,无法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功能。因此,为充分保护守约方的利益,违约金赔偿范围应当包括守约一方除利息损失之外部分可得利益的丧失。四是以不超过造成损失的30%为调整标准。该裁量标准的法律依据为《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违约金过高的认定,具体违约金该确定为多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如果当事人认为违约金过高可以主张适当减少违约金。合同中违约金相关条款都是由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为了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您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谨慎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新政策包括哪些?计算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新政策包括哪些?计算标准是什么?一、征地补偿标准的定义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


·拆迁范围确定后的禁止规定
      拆迁范围确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拆迁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一)新建、扩建、改建(含装饰、装修)房屋;(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四)以被拆迁房屋为注册住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撤销权的消灭一年和五年有什么区别?
      撤销权的消灭一年和五年有什么区别?一、撤销权消灭时间要多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


·现在北京二套房政策是什么?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收入的增多物价的涨幅也比较大,房屋的价格这些年来一直很高,国家为了控制房价的过快增长进行了多轮调控。北京市在2017年3月刚刚对房市进行了新的调控,这次调控对二套房的影响比较大。现在北京二套房政策是什么呢?为您解答。北京市二套......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常州讨债
    常州讨债律师代理讨债、要债要账、清债,专注于个人、公司债务纠纷、各类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的处理。★常州讨债律师谈讨债方法分析  根据我们的专业经验,在预知或发生风险后的30-90天内就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您收回欠款的可......


·南京离婚女律师
    南京离婚女律师为婚姻家庭纠纷排忧解难,致力于婚姻家庭案件研究和实践,保障当事人在婚姻、财产、子女抚养这三大方面的合法权益,解决您婚姻家庭的疑难问题。☆南京离婚女律师谈涉外婚姻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特别规定,我国《婚姻法》具有明确的规定......


·青岛市各区县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邮政编码
      山东省青岛市各区市区看守所地址、电话1、青岛市..看守所地址:即墨市普东镇(青银高速北安、普东出口东南方向1公里),监所管理支队园区北会见大厅、青岛市拘留所会见大厅。联系电话:66578929〔青岛市..看守所(含青岛市第二看守所)、青岛市女子......


·南京债务纠纷律师:他人欠钱不还怎么办?要钱策略
      借钱时是孙子,还钱时是老子。债务人不还钱怎么办?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现结合自己办案的经验和大家谈谈怎么把钱要回来。、      要带的东西:起诉状、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对方的身份信息(身份证号码和家庭住址)、欠条或借条、银行转......


·质量保函、维修保函的法律效力
      质量保函(QualityGuarantee),也称为“质保函”、“维修保函”,是指应供货方或承建人申请,向买方或业主保证,如货物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卖方或承建人又不能依约更换或修理时,按买方或业主的索赔予以赔偿的书面文件。承诺申请人提供的产品/服务......


·就业协议书是什么,有什么用?
      就业协议书是什么,有什么用?一般高校在大学生毕业时都要求其填写《就业协议书》。那么,《就业协议书》是什么呢?许多大学生因为不了解其作用所以不进行填写,结果对日后的工作产生了不良影响。为了帮助您更好的了解就业协议书是什么,我们特意为您搜集了如......


·如何理解行政不作为 行政不作为起诉期限是多久
      如何理解行政不作为行政不作为起诉期限是多久一、行政不作为的定义就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认为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未履行具体的法定作为义务,并且在程序上没有明确意思......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您好,雷达币转账时,转错账户了,一共12155枚,按现在价
·我撞死人了有保险50万不记免赔,应该怎么赔偿
·商家未经买家同意对成立的订单进行擅自修改取消订单中的一件商品
·您好,请问江西鹰潭的律师事务所有吗
·离婚夫妻共有财产,子女应该怎么分
·前夫不给抚养费
·运输合同双方约定有效0天,现以过期,乙方可否增加滞期费
·我在厂里干活,工资乱扣,所有规定就是老板一句话,想怎么弄就怎
·我被人打伤了,现在需要司法鉴定怎么申请。
·离婚案,要求找律师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