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金融贷款诈骗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金融贷款诈骗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很多人在资金短缺的时候都会找银行或者其它金融机构进行贷款,如果按期偿还贷款金额以及相关利息的话,是不会给贷款人的信用带来损害的。但是有些人由于无力偿还或者故意不愿偿还,达到一定金额数目的,则构成了金融诈骗犯罪。本文我们就带您讨论一下有关金融贷款诈骗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金融贷款诈骗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42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公发[2001]11号。)
  
  (一)、“其他严重情节”是指: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
  
  (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
  
  (2)携带贷款逃跑的;
  
  (3)使用贷款进行犯罪活动的。
  
  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二)、对于多次进行诈骗,并以后次诈骗财物归还前次诈骗财物,在计算诈骗数额时,应当将案发前已经归还的数额扣除,按实际未归还的数额认定,量刑时可将多次行骗的数额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
  
  (三)、本解释中使用的货币数额是指人民币的数额。审理具体案件涉及外币的,应当依照案发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
  
  (四)、本解释所称“以上”包括本数在内。(“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9、12、13条,最高人民法院法发[1996]32号。)
  
  贷款诈骗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这种情形近年来屡有发生,仅在上海一地,一年就发生假引资的诈骗几十起,案犯一般是伪造国外某财团的巨额资金或者“在美国的爱国华人”的巨额私人存款要以优惠条件存人某银行,以骗取银行的贷款和手续费。此外,还有许多犯罪分子编造效益好的投资项目,以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为支持生产,鼓励出口,使有限的资金增值,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有时也要根据经济合同发放贷款,有些犯罪分子伪造或使用虚假的出口合同或者其他短期内产比很好效益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如犯罪分子张某伪造某公司的出口供货合同,并以虚假的合同向上海某银行申请了几百万元的贷款后携款潜逃。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所谓证明文件是指担保函、存款证明等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所需要的文件。如某公司通过银行内部的工作人员开出了一张虚假的存款证明,并以此向另一银行贷款几百万元。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这里的产权证明,是指能够证明行为人对房屋等不动产或者汽车、货币、可随时兑付的票据等动产具有所有权的一切文件。如罪犯张某以伪造的某房屋开发公司房产证明为抵押,骗取某银行贷款一百余万元。
  
  5、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这出的“其他方法”是指伪造单位公章、印鉴骗贷的;以假货币为抵押骗贷的;先借贷后采用欺诈手段拒不还贷的等情况。本项规定的精神是不论行为人以何种方法诈骗贷款都要依本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诈骗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则可以提起诉讼,对诈骗金额予以追诉,犯有金融诈骗罪的犯罪人员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卢燕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相关内容
·贷款诈骗罪怎样认定 是否构成贷款诈骗罪如何判断
      贷款诈骗罪怎样认定是否构成贷款诈骗罪如何判断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经济领域的犯罪也发生了新变化。为更好的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1997年刑法典第193条对贷款诈骗行为进行了规制,但是仍然存在着诸多不足,司法实践中,对贷款诈骗罪的认定也存在着大量的争议。到底贷款诈骗罪怎样认定呢?我们......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资产大于债务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资产大于债务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发放贷款是中国商业银行和其他一些金融机构的重要金融业务,它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障。如果贷款人在办理发放贷款业务过程中,不认真调查借款人的偿还能力或资信情况,会造成国家贷款的损失。这种行为在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时,就可能涉嫌犯罪。那么,违法发放贷款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下文中......


·资产还款抵押协议应该怎么写?
      资产还款抵押协议应该怎么写?日常生活中,一些个人在面临资金周转困难时,会通过向民间借贷机构借款解决。借贷机构为了确定借款人能够顺利还款,往往要求其拿资产进行抵押,可以是房屋等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双方会写一份抵押协议。那么资产还款抵押协议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简单介绍。......


·餐饮技术培训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餐饮技术培训合同的内容是什么?现在很多年轻人都梦想着掌握一项专业的技能,以提高自身的价值,同时获得更高的经济利益实现人生价值,餐饮行业作为一个经久不衰的行业,吸引着太多的年轻人去接受培训,那么餐饮技术培训合同的内容是什么?下面由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个合同模板。餐......


·厂里工人工伤怎么赔偿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劳动者自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自己申请应当提交的资料有: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3、劳动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4、伤者去......


·夫妻离婚1年后可以告重婚吗
      夫妻离婚1年后可以告重婚吗?1、根据《刑法》上规定的追诉期五年内,只要能判定对方在婚内存在着重婚行为,那么离婚后还是可以告对方重婚罪的。重婚,重婚是指已经与他人存在婚姻关系却进行在结婚的行为,即与两个人存在两个婚姻关系。2、重婚有以下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已......


·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
      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1、侵犯的客体是与通讯相联系的公共安全。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从事广播、电视通讯业务的人员。凡达到法定刑......


·寻衅滋事与聚众斗殴的区别有哪些
      寻衅滋事与聚众斗殴都是从流氓罪中转化而来的,两者都对社会的治安和稳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两者虽然同属流氓罪当中的一种,但是在法律上所需承担的责任是不同的,本文中将对寻衅滋事与聚众斗殴的区别进行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寻衅滋事与聚众斗殴的区别寻衅滋事罪,是指......


·二建工程质量保修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二建工程质量保修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在日常生活中购买物品经常会有保修期这个定义,同理,建筑工程也有保修期这项规定并且更加规范详细。如果建筑工程在投入使用后发生故障或安全事故,我们可以要求厂家进行赔偿损失和进行返修。建筑工程保修期的规定保障了消费者的利益,可以减少......


·一方出轨能起诉离婚吗?
      ,夫妻双方会因各种各样的原因离婚。如果夫妻双方有一双出轨,另一方往往会提出离婚。如果双方并没有达成一致的离婚意愿,没能协议离婚,那么,一方出轨能起诉离婚吗?我们将就这个问题为您作出解答。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2、起诉离婚的提起,......


·职工工伤被抚养费怎么算?
      工伤主要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工伤同时还被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等等。因为工作受到的伤害单位是可以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给予补偿的,那么职工工伤被抚养费怎么算?一、供养抚恤金前提......


·南京建筑律师_南京建设工程律师,南京建筑工程律师处理南京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南京工程款纠纷律师
      南京建筑工程律师致力于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专项服务,熟悉建筑工......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卢燕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小微企业注册流程是什么样的
    小微企业注册流程是什么样的小微企业注册流程是什么样的(一)、查名(需1周时间)所需资料由您提供:1、全体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资人是公司的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2、注册资金的额度及全体投资人的投资额度3、公司名称(最好提供5个以上)、公司大......

·劳动人事部《关于改革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的通知》
    劳人护〔1984〕27号  一九六三年原劳动部颁发的《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是根据国务院《三大规程》的有关规定制定的,对于统一全国国营企业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保证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起了一定的作用。当前,我国体......

·军人离婚诉讼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很多时候,军人离婚都是由其配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在此之前,需要先确定军人离婚诉讼的管辖权,也就是知道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供你参考。一、如何确定军人离婚诉讼的管辖权由于军人身份的特殊性,其离......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因工治伤,左腿纫带断裂属于几级伤残
·因无端卷入聚众*博现场被拘留
·你好!我跟我儿子又联系不上,他因涉嫌网*,现在关在塔城看守所
·我想咨询一下工伤赔偿方面的问题
·刘律师你好、我跟崇明区陈家镇一家公司、名丶上海宏衍文化传播有
·用人单位在解除员工之后仍然为其缴纳社保金,其行为属于
·我家0号买了一款智能马桶,因为个人原因,现在准备把这个房子卖了,想把马桶退掉可以
·家用轿车安装预热器交警罚00元合法吗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