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单位犯罪起诉书模板包括哪些内容

首页>>法律知识

    单位犯罪起诉书模板包括哪些内容
  
  单位犯罪当然是属于公诉类的刑事案件了,有些人也知道这种案件是直接由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诉讼,所以理所应当的就像成了单位犯罪在起诉的时候,检察院也是递交的单位犯罪的起诉书。比如最近我们看到有些人所好奇的一个问题就是单位犯罪起诉书模板包括哪些内容?
  
  单位犯罪起诉书模板包括哪些内容?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44号文件规定,公诉意见书应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1、对法庭调查的简要概括。
  
  2、进行证据分析,认定被告人的罪行。
  
  3、进行案情分析,概括案情的全貌,揭露被告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4、分析被告人犯罪的思想根源和社会根源。
  
  5、进行法律上的论证,指明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阐明被告人应负的法律责任。
  
  以上五项内容,并非每份公诉意见书完全具备,应根据案件的特点及实际需要,决定哪几项内容可写,哪几项内容重点写。公诉意见书文无定式,内容分标题和正文。正文分引言、主体和结尾三部分。
  
  (一)首部
  
  1、写明标题,即居中写文书的名称。
  
  2、被告人基本情况及案由。先写被告人姓名(被告人为单位的写其名称),后写案由(即起诉书认定的涉嫌罪名),最后写起诉书的编号。此三项内容不必宣读。
  
  (二)正文
  
  1、抬头,亦称呼告语。根据合议庭组成人员情况书写,或写为“审判长、审判员”,或写为“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或写为“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2、出庭任务和法律依据。根据新格式规定,此段文字表述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百九十八条和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们)受×××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活动衽法律监督。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请法庭注意。”
  
  3、具体意见。根据新格式规定,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
  
  (1)根据法庭调查的情况,概述法庭质证的情况、各证据的证明作用,并运用各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以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论证应适用的法律条款并提出定罪及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等意见。
  
  (3)根据庭审情况,在揭露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作必要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
  
  关于法制宣传和教育的内容是否需要,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4、结束语(小结全文)。其文字表述为:“综上所述,起诉书认定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应(从重、从轻、减轻)处罚。”
  
  以上对被告人×××的一审判决是否正确,被告人×××上诉是否有理,阐明了我们的意见,供二审法庭合议中考虑。
  
  (三)尾部。
  
  公诉人署名,并注明年月日,当庭发表。
  
  最后注明制作的年月日。
  
  首先我们要纠正的一个概念就是单位犯罪递交的诉状是属于公诉意见书的,公诉意见书跟我们一般的自诉起诉书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因为这是人民检察院当庭宣读的诉讼状,在影视剧桥段当中相信有些人也见到过检察院当庭宣读诉讼意见书的,其基本的内容就是我们在上文给您整理的这样。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刑诉法69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在我国刑诉法当中,针对犯罪嫌疑人在执行取保候审的时候有着相关的规定,生活当中我们起提到取保候审,可能大多数人都听说过,但是对于取保候审的具体法条,可能您都不是太清楚。关于这一点,我们将在下文当中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刑诉法69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一、刑诉法69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我国《......


·刑事案件申诉主体的义务有哪些
      如果当事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表示不服的话,则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申诉,但此时一般是向作出生效裁判、决定的机构提出,同时刑事案件申诉主体也有一定的义务。那到底刑事案件申诉主体的义务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刑事申诉主体的义务有哪些根据有关规定,刑事申诉主体义务......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对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量刑的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


·犯罪嫌疑人被传唤到案 自首条件成立么?
      犯罪嫌疑人被传唤到案自首条件成立么?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公安机关根据被害人的举报,认为犯罪嫌疑人可能构成犯罪,但对犯罪......


·工地临时工骨折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建筑工地上,临时工大量存在,他们往往是由劳务派遣单位派过去劳动的,不是建筑单位的正式工。当他们发生工伤事故后,能否得到赔偿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按照劳动法规定,临时工也享有和正式工一样的待遇,包括工伤保险。那么工地临时工骨折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简单给您讲......


·拘役缓刑有什么限制2023
      拘役缓刑有什么限制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罪犯参加劳动,应同工同酬。如果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应执行。缓刑有条件......


·拆迁房屋性质和面积的认定
      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指导意见》第十二条的规定:“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各地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认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或者面积协商一致的,从其协商结果。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不能......


·以前的单位没五险一金现在新公司交要注意什么
      五险一金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具有重要的意义。虽然五险一金是国家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必须缴纳的事情,但是也有的用人单位会拒绝缴纳五险一金。下面的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以前的单位没五险一金现在新公司交要注意的有关问题。一、以前的单位没五险一金现在新......


·不授予外观专利的情形包括什么
      不授予外观专利的情形包括什么根据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以下属于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情形:(1)取决于特定地理条件、不能重复再现的固定建筑物、桥梁等。例如,包括特定的山水在内的山水别墅。(2)因其包含有气体、液体及粉末状等无固定形状的物质而导致其形状、图案、色......


·偷税漏税多少钱判刑的规定
      《刑法》规定,犯偷税罪,偷税数额占应缴税额10%以上不满30%且偷税数额在1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或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过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并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缴税额30%以上且超过10万元的,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全文内容是什么?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全文内容是什么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有了自己的轿车。伴随着车辆的增多,二手车也越来越多。目前来说,二手车市场是极大的,所以加以管理就十分重要了。我国对于相关的市场管理,出台了具体的管理办法。接下来,我们就向您介绍下关于二手车流通管理......


·超市摔倒骨折手术如何赔偿?
      超市摔倒骨折手术如何赔偿?有时候我们会在法制节目中看到这样的案例,一位消费者在使用超市卫生间的时候,因为地面湿滑,不慎摔倒导致骨折。这样的情况,超市应该承担责任么?消费者超市摔倒骨折手术如何赔偿?我们汇总了相关知识,让我们一起看一下。一、超市对消费者是要履行安......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相关内容
·南京欠款律师
    南京欠款律师代理欠债清收、债务追讨等事务,为您提供债务、欠款......


·淮安市债权债务律师,快速追讨债务欠款
      淮安市债权债务律师团队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


·上海外资企业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上海外资企业注册流程是怎样的一、外资企业注册地址的要求与海外公司注册不同,中国大陆对于外资企业注册地址的要求非常严格。外资企业必须租用正式的办公楼作为公司注册地址,且一间办公室只能注册一家公司。1、所租赁或购买的办公室(注册地址)必须是商用......

·电力安装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
    电力安装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我们常常都能见到各地都在修建房屋,知道的人都清楚,修建房屋的人是专门的建筑企业,他们就是开发商确定的具有资质的承包商。因此,这样的概念延伸到电力安装工程承包,您就很容易理解了。也即是说一个项目业主将电力安装工程......

·企业并购与整合的注意事项
    企业并购与整合的注意事项企业并购与整合1、要制定清晰的规划和战略:并购规划是企业并购整合的基础,并且指导所有战术决策的制定。虽然这个过程会比较繁复。2、要尽快确定管理层的责任:成立管理团队对于并购后整合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由于每个人的职责......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高峰律师您好,我有个广告工作室的,帮一些婚庆公司做一些婚庆上
·我信用卡逾期了。只要是本人名义下的银行卡里面一有钱就扣就连还房贷的卡都是请问怎么
·你好,对方欠我们货款不还,我们打官司赢了,我们已经申请强制执行有三四个月了,法院和一点动静都没有,欠
·能作为法院判定有血缘关系的证据
·我学驾证要过期,可不可以延期或者退款
·同性发生性关系,本人今年17岁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公司是做金融行业突然被刑侦大队把公司查封,
·告房子占地问题,请求解答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