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不要式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不要式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哪些根据我们实务处理上我们将合同分为要是合同和不要式合同,在我们需要解除合同时,不要式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哪些呢?其实我们不要式合同的解除方式和要是合同的大致相同,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提供参考。
一、解除合同有以下方式:
1、协议解除。《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2、法定解除。《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区分不要式与否的条件:
以合同的成立是否须采取一定的形式为标准,合同可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的合同;反之,法律不要求采取特定形式的合同则为不要式合同。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有权选择合同形式,故合同以不要式合同为常态,但对于一些重要的交易,如不动产买卖,法律常规定当事人应当采取特定的形式订立合同。区分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主要意义在于,某些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的要求可能成为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1、要式合同是指合同的成立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则指合同的成立无须具备某种特定形。2、所谓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那么何谓要式合同,学术界却有不同的解释.关于适用的文书,是指上述行政机关的职员在职务上制作、取得的文书、图画以及电磁记录等。3、所谓要式合同,是指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或手续订立的合同,与此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为不要式合同,即法律不要求必须以某种形式订立,当事人可以任意采取何种形式都为有效的合同。4、要式合同是指以履行特定方式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是否要式的关键在于合同的存在,受益人的撤消或变更不必征得同意,但必须通知变更的结果。5、其区分标准一般而言是:“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称为要式合同。反之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称之为不要式合同。”为了深刻认识这一标准必须进一步理解要式与不要式合同的基础──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可以看出,我们的不要式合同的解除方式其实是与要是合同的解除方式差不多的,我们当事人可以双方协议解除这份合同,当然在遇到我们《合同法》中规定的法定可以解除的四个条件成就时,我们也可以单方面的解除我们这份合同,其实我们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分只是在订立之初有差异,但在其它效力规定上两种合同的差异并没有什么区别。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免除合同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免除合同责任的情形有哪些一、免除合同责任的情形有哪些(一)不可抗力。这是国际惯例普通承认的免责条件。遇有不可抗力发生,可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赔偿责任。(二)由于一方违约使经济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时,无过错(受侵害)的一方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可不负赔偿责任,且有赔偿请求权。(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其他免责......


·赠与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合同成立标准是怎样的?
      赠与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合同成立标准是怎样的?一、赠与合同的定义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二、赠与合同的......


·空调购销合同模板有哪些内容和注意事项?
      空调购销合同模板有哪些内容和注意事项?空调购销合同合同编号:供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需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产品名称:规......


·合同按手印用无名指可以吗?
      合同按手印用无名指可以吗?一、签名、盖章、按手印有什么区别?(1)签名在现实生活中,名字是公民的符号,是公民意志与人格的形式表现。(2)盖章在民事活动中,盖私章的也不计其数,与签名相比,盖章在法律上的风险是很大的,一是如果私章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备案登记不具有公信力;二是私章是与人分离的,不像签名因个......


·什么是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什么是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一、基金合同的生效日期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本法第44条规定,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封闭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达到核准规......


·何为医疗过失纠纷?
      何为医疗过失纠纷?如何进行认定一、何为医疗过失纠纷?是指由于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的过失而引起的医疗纠纷,包括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包括医......


·检察院受理民事申诉的条件
      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规定,对于已经生效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诉:(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


·基本建设储备借款合同
      立合同单位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___________行(简称贷款方)  借款方为下年度基本建设工程储备设备(材料)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根据《中央级基本建设储备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打离婚官司的技巧是怎样的
      打离婚官司的技巧是怎样的生活中,夫妻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离婚的时候,一方可以提起诉讼,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解决。如果你想在打离婚官司中胜诉,就必须采取一定的技巧才行。下面,我们为您讲解了打离婚官司的技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打离婚官司的技巧是怎......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相关内容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解答南京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标准是什么?详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程序、交强险等法律知识,专业律师在线免费解答交通事故赔偿法律咨询。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供其它交通事故赔偿......


·江苏省看守所
    江苏省看守所是江苏省公安厅直属行政机构,地址设在六朝古都、江苏省会南京,详细地址在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清河路9号(绿园宾馆后面),邮政编码210019,绿园宾馆是江苏省..办案专点,宾馆的后院,就是江苏省看守所。江苏省看守所靠近江东门、汉中门大街,......


·镇江律师成功辩护一起盗窃犯罪案件
      被告人顾某某驾车送本厂押运人员到某市银行为本单位用大额面值人民币兑换小额面值人民币的过程中,与被告人徐某某预谋,准备乘下次兑换之机,窃取现金,并商量了作案方法。顾某某给徐某某绘制了路线图,还提供了自己驾驶的桑塔纳轿车钥匙。当日中午一时许,顾......


·婚姻家庭、继承遗产、抚养收养案件广州律师维权热线
      离婚的程序有那些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并且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宜均已达成一致的可以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如果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者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能采取......


·厂房拆迁租客有没有补偿?
      厂房拆迁租客有没有补偿?生活中拆迁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无论是普通住房还是厂房,其所有人都会获得国家丰厚的拆迁费来补偿因拆迁造成的损失。然而,在厂房拆迁方面,不止厂房所有人,租客的正常权益也会因厂房拆迁而受损,因此,许多人会疑惑厂房拆迁租客......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过一年的法院怎么判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过一年的法院怎么判一、超过人身损害诉讼时效的法院是否受理《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短期诉讼时效】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


·股权转让后可能出现的后患有哪些?
      股权转让后可能出现的后患有哪些?一、股权转让后可能出现的后患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另外......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本人从事运输业,帮建水老板拉货,下了货电话拉黑,金融一万多,
·我这种情况妻子会不会单方面提出离婚?
·我做手工活,交了888元押金,发货做好了,却没人回
·非法拘禁罪
·我想如果没有原件的复印件的合同有效吗
·我替同学顶名在信用社借了十万贷款,她找了三个担保人,结果她没还款,信用社现在找我
·请帮我查询一下家人关在那个看守所,那个监室,因进去后一个月
·双向两车道,我正常行驶,对向车子借道超车与我相撞责任怎么划分
·开车撞人理赔,开车撞人,开车撞人,载车的人要分担撞伤者一部分的医
·这三方都不出面赔偿我的车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